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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熬”死的楊小晶--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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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晶與曹東,這對本應該非常幸福、令人羨慕的夫妻,結婚九年,倆人在一起的日子不足一個月,不是她被非法關押,就是他被劫持迫害。楊小晶兩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曹東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四年、一次五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為了營救當時正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的妻子楊小晶,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法語專業的曹東,與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見面,講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邊熟識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殘酷迫害。會面之後兩小時,曹東即遭中共國安特務綁架迫害,被劫持到他老家甘肅,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底,楊小晶從勞教所回家,為遭非法關押的丈夫奔走呼籲,遭到中共當局的恐嚇。二零零七年八月,楊小晶與曹東的朋友於宙在北京找律師尋求幫助,不久於宙被惡警綁架,無家可歸的楊小晶被迫到處漂泊。
楊小晶和丈夫曹東

楊小晶和丈夫曹東


當楊小晶把這張她最喜歡的與丈夫曹東的新婚合影,發送給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先生,請求他關註遭非法判刑、關押的曹東的時候,她自己正身處被中共國安、“六一零”的不斷威脅、恐嚇中。

二零零八年三月傳來於宙已被迫害致死、他妻子許那被劫持的消息,楊小晶心痛得直哭。至此,中共惡黨強加的壓力,使楊小晶精神幾近崩潰,身體也快速虛弱下來。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晚,銀灘路派出所十幾個警察闖到在一個私人診所,查到楊小晶時就如獲至寶,當時對一位自願陪護的法輪功學員娜姐拳打腳踢……幾個警察直到十二點以後才離開,次日淩晨,年僅45歲的楊小晶含冤離世!
離世的楊小晶和陪伴她的悲憤的父親

離世的楊小晶和陪伴她的悲憤的父親


一、一家三口修大法 身心受益

楊小晶,一九六四年七月九日出生,一九九零年畢業於北京林業大學信息管理系,畢業後分配到北京供電設計院計算機室工作,是單位的技術骨幹、高級工程師。

一九九四年,楊小晶在一本雜志上看到了有關法輪功的介紹,覺的很好,就介紹給了喜歡練氣功的母親李雁翔。李雁翔到處尋找,最後在北京朝陽區旭方圓公園找到了法輪功的煉功點,開始跟大家一起煉功。後來她也叫上老伴楊鳳文,兩人每天一起去公園煉功。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到二十八日,楊小晶與母親李雁翔一起去山東參加了法輪功師父舉辦的濟南法輪功第二期傳法班;八月二十日到二十八日參加了師父在吉林延吉舉辦的講法班。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楊小晶參加了師父在廣州舉辦的第五期法輪功學習班。從此,一家三口人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路。

楊小晶修煉後,眼睛近視的毛病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她明白了修煉法輪功,返本歸真才是自己人生的真正目的。楊小晶性格變的開朗了,開始喜歡幫助別人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修煉人。

母親李雁翔以前消化不好,大便不正常,睡眠也不好。煉功後,身體這些毛病全好了,而且對別人能夠包容了。人家說的不對、做的不對的地方,她也能夠善意的包容、不計較。老伴愛發火,她就按煉功人的標準要求去做,學會忍讓了,心胸變的開闊。

父親楊鳳文以前酗酒、抽煙,咳嗽吐痰。學法、煉功後,煙酒全都戒掉了。修煉後,懂得了修煉才是有益於身心健康的。聽法輪功師父講法後,知道了自己的人生意義。修煉前,楊鳳文脾氣暴躁,得理不讓人,喜歡跟人爭論。修煉後,他與人為善,變的和藹開朗。

修煉後,楊小晶工作認真負責,不計較個人得失,不損公肥私,屢次得到單位領導的表揚和同事的稱贊。一九九九年“4.25”後,只因她在企業網上刊登了李洪志師父的文章,楊小晶被單位無理調離計算機室。

二、新婚蜜月在恐懼、焦慮中度過

楊小晶與曹東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結婚。曹東,老家在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法語專業,後在北京一家旅遊公司工作。
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曹東回甘肅省慶陽市老家辦戶口,在回北京的火車上,同法輪功學員高峰一起被火車巡警無理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內蒙戒毒所17天。

楊小晶的新婚是在恐懼、焦慮中度過的。婚後不久,楊小晶所在單位的院黨支部書記王秀巖多次找她談話,逼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以說上級單位的要挾是:如果你單位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單位領導的獎金被扣除,職工獎金、住房福利等待遇將消減,以此對楊小晶施壓。

為避免單位職工受株連迫害,楊小晶被迫離開單位。而其單位卻以楊小晶違反勞動紀律為由,非法解除了與楊小晶的勞動合同。

二零零零年四月,楊小晶父親楊鳳文所在單位華北電管局對單位法輪功學員強行“轉化”。單位書記曹新社強制性的帶著楊鳳文去北京天堂河勞教所,接受所謂的強制“轉化”。強制“轉化”持續了半個月。在勞教所每天都有人看著,失去自由。

同年,楊小晶母親李雁翔所在單位北京城區供電局組織開會,黨辦官員衛明要求李雁翔寫“轉化書”,內容是罵法輪大法,罵大法師父,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不寫就逼迫、威脅,逼得李雁翔離家出走,到老年福利院避難。後來單位通過監聽電話,找到李雁翔,強逼著她“轉化”。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東城區建國門派出所片警楊東接到“把轄區內所有法輪功學員抓到派出所關起來,以防他們去天安門廣場請願”的惡令,妄圖綁架曹東,因曹東當時送一個旅遊團去了機場,楊東與另外三名國安人員趕到機場也沒綁架到曹東,隨後他們就找所在公司經理威脅說,“怎麼能讓法輪功(學員)從事這種外事工作。”

從這一天起,夫妻二人被迫離開了單位,離開了家,且沒有了經濟來源。

三、第一次被綁架勞教、丈夫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夜,曹東因與同修交流修煉心得就被警察抓走,與二十余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非法審訊,其間被輾轉關押在北京多個看守所內,其中包括關押死囚犯與重刑犯的七處。二零零一年三月,北京惡黨法院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審判,曹東被判刑四年六個月,被劫持到原籍甘肅的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流離失所的楊小晶回家洗澡,被長期蹲坑的建國門派出所警察吳利亞綁架,劫持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臨時洗腦班—東城區區委在東城鳳凰賓館辦的“法治培訓中心”強制“轉化”。楊小晶為抵制迫害,絕食抗議七天七夜。第八天,楊小晶被送到東城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

因為楊小晶不“轉化”,他們又怕她去上訪,就非法內定勞教楊小晶一年半。先是把楊小晶送到了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過了兩個星期後,把她送到了北京女子勞教所。

在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楊小晶因為不“轉化”,被綁在死人床上四十多天。長時間不讓她洗漱,不許睡覺,不讓吃、不讓大小便,經血汙物流的滿床都是。

歷經折磨的楊小晶被劫持到了北京女子勞教所第五大隊。大隊長叫陳愛華,直接參與、指使犯人對不“轉化”的楊小晶進行殘酷迫害:長期罰站、晚睡、早起、喝涼水、吃窩窩頭。因為楊小晶沒有“轉化”,所以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繼續承受非人的折磨。楊小晶多次被毆打,被迫觀看中共新聞對法輪功的誹謗節目。

這樣的高壓生活一直持續了一年多,楊小晶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她回到家中的時候,思維混亂,身體狀況極其令人憂慮。在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和親朋好友的照應下,她一直到二零零三年才逐漸恢復。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底,剛剛從勞教所出來的楊小晶拖著虛弱的身體,趕到甘肅省平涼市看望被非法關押在平涼監獄的丈夫曹東。為了能每月去監獄探視一次丈夫,楊小晶在平涼租住了十一個月。面對塞北孤漠的風寒,她心中的淒涼無以言表。

四、第二次被勞教迫害兩年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北京朝陽區亞運村派出所、朝陽分局國保大隊五、六個警察,非法闖入楊小晶父母家中,非法抄家,而後又抄了楊小晶在東城區的家。楊小晶又一次被綁架,五月十九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半,被非法關押到北京女子勞教所第一大隊。

二零零五年二月,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楊小晶被送到勞教所的攻堅隊。這次她面對的是坐高板。高板是一個60多厘米高的塑料方凳,這樣的凳子,人坐在上面,雙腳不能沾地,就這麼耷拉著。很快,大腿根兒就會被壓麻,腳就會因為控血太多而腫脹。

楊小晶每天晚上十二點以後睡覺,早晨五點前起床。睡覺時負責包夾法輪功學員的吸毒勞教人員在警察的授意下,經常推打剛要入睡的楊小晶,使她幾乎整夜無法入睡。白天,楊小晶又被要求坐在高板的凳子上,兩腳並立,兩腳、兩腿之間不能有縫,有縫就要挨打,兩手五指並攏放在大腿上,雙目直視,再困也不能合眼,眨一下眼睛都要被打。有事先喊報告。長時間這樣坐著,血液不流通,使兩條腿的重量越來越重,塑料椅子又非常堅硬,很快臀部上的肉就被坐爛了,再坐上去就是如坐針氈。有的法輪功學員才坐幾天,就由於疲倦和疼痛從高板上摔下來。

這樣的姿勢坐不久,就會十分疲倦,但只要一閉眼,就會遭到毆打。楊小晶在犯困的時候,經常被包夾她的吸毒犯用圖釘紮醒。在此期間,吃的非常少,一頓只給一兩米飯或一小塊饅頭。主要的目的不是提供食物,而是維持受迫害人的饑餓感。人長時間不吃東西餓的感覺就沒有那麼敏感了。而每頓飯給一點,反倒讓人更覺的饑餓。這是勞教所總結出的迫害經驗。

恐怖的小黑屋是一種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黑屋的地上,放一個小板凳,強迫被關的人坐在小板凳上,惡警還在地上潑上涼水。指使吸毒、賣淫犯打罵法輪功學員。強迫超時、超體力勞動。還有精神迫害,這是最殘酷的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看侮辱大法的錄像,看辱罵大法的“教材”,再強迫寫所謂的“認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反復的“洗腦”。

還有另一種摧殘人的手段是長期不準洗漱,不準上廁所大小便,只能便在內褲上,來例假也不給衛生用品。楊小晶同眾多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每天都在承受著這種黑暗、無人性的迫害。

直到二零零五年,與楊小晶一起被非法關押在攻堅隊的法輪功學員劉桂芙在國際社會的呼籲下,終於能夠得到家人的探視。劉桂芙在接見時,頂著警察的壓力,向親人透露了一些攻堅隊的內幕,攻堅隊的迫害手段才被國際社會得知。在國際壓力下,八月北京女子勞教所攻堅隊解散。

二零零五年九月,飽受折磨的楊小晶被送回一大隊。她身體已極度虛弱,在大隊長陳立的直接驅使下,楊小晶被逼做奴工勞動。她因為眼睛近視,不得不長期低著頭,造成了嚴重的頸椎病痛。

有一位曾經和楊小晶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記述說:我因為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初被抓,並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由於拒絕所謂的“轉化”,由原來所在的五大隊被送到了當時的二大隊即“攻堅隊”,與楊小晶同在一隊。被非法關押在攻堅隊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拒絕接受所謂的“轉化”的,每個人被分別關在一間屋子裏。當時正值夏季7月,攝氏40度的高溫,天氣悶的讓人喘不出氣來,但每個房間的門都被關的嚴嚴的。即使這樣,我仍然能夠聽到我隔壁房間裏傳來的一聲接一聲的痛苦的呻吟聲,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尤其在夜間聽得就更清楚。我一直以為隔壁房間裏住的一定是一位年歲大的老人。直到有一天,我親眼看見這個人才知道,她僅僅40歲,是一個年輕漂亮的法輪功學員,她就是楊小晶。後來我從看管我的吸毒犯那裏得知,楊小晶的這個病是被嚴重摧殘、折磨後落下的。看管我的吸毒犯告訴我,由於楊小晶拒絕“轉化”,被4個吸毒犯暴打,被打的鼻青臉腫。

二零零六年七月,勞教所來了兩個北京安全局的人,告訴楊小晶說:“曹東出事了。”讓她給曹東寫信,勸曹東“轉化”,被楊小晶拒絕。

二零零六年七月,楊小晶父親楊鳳文被北京市懷柔區國保警察綁架,先在派出所遭非法關押一個星期,後被轉到懷柔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受到了不公正對待。

五、曹東會見歐洲議會副主席被綁架

二零零五年,當曹東回到“新婚”之家時,空蕩蕩的房子裏,已不見妻子的身影,楊小晶當時正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曹東一面安慰年老體衰的嶽父母、一面要去女子勞教所探望妻子。一個月才難得一次的相見,對這對夫妻來講是萬般的苦澀與心酸。

曹東為了謀生,在北京與朋友合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經營理想,又因接受采訪被綁架,北京國安二處查了車廠,並對車廠人員進行監視,車廠終於關閉,導致曹東負債累累。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為了營救當時正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關押迫害的妻子楊小晶,曹東沖破層層阻力,在北京與前來調查中國人權問題的歐洲議會副主席史考特見面,講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邊熟識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殘酷迫害,並指證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史考特2006能5月22日在中國長城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史考特2006能5月22日在中國長城


下面是愛德華•史考特當時的調查報告:

在中國發生的摘取器官行徑

2006年5月21日在北京與兩位法輪功學員牛進平先生和曹東先生的會面時得到的非直接證據。

歐洲議會副主席、歐盟新的民主和人權方案的特派專員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先生與其助手珍妮弗.佛瑞斯特(Jennifer Forrest)小姐一起主持了這次會面。在場的還有斯蒂夫.基格拉提(Steve Gigliotti)先生,曹東先生(36歲),牛進平先生(52歲)和他2歲半的女兒,以及一位翻譯。這次會面是在一家匿名的小酒店進行,旨在保護學員的安全。

史考特先生解釋說他來中國調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要調查有關(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牟利的指控的更多情況。會面過程由珍妮弗.佛瑞斯特錄像,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背影被錄下來。牛進平不擔心在錄像帶中被認出,所以他的面部也被錄下來了。翻譯始終沒有出現在鏡頭中(不過翻譯在會面結束後遭到逮捕和審問了7個小時。在逮捕後,警察勒令他不得和美國大使館、和媒體聯系)。

曹東告訴史考特,他是在迫害開始前的1995年開始煉法輪功的。他是因為法輪功的平和的原理和帶來的祛病健身效果而走入法輪功的。他說他久疾不醫的眼病在煉法輪功後被治愈。他說他已結婚4年。在他婚禮的9天後,他妻子(楊小晶)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捕入獄兩年。在他妻子出獄一周後,他也被捕了。一年後他被釋放,但他妻子又被捕了。在他們結婚的4年中,他們總共只有3周時間呆在一起。在勞教所裏,曹東被強迫觀看詆毀法輪功的錄像片,每次很長時間。他還被警察剝奪睡眠和強制灌食。他的妻子也有類似經歷。

曹東目前沒有工作,因為他修煉法輪功而無法找到一份工作。他先前是一名導遊。當局要求他向遊人傳播謊言,如有關天安門廣場自焚案,等。

在勞教所裏,他被命令加工出口到歐洲的玉石珠寶,並強迫在惡劣的環境下長時間工作。他說那兒的2000多名囚犯中有100名是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那裏的小的監室裏,每個監室有30到40人。

他提供了在監獄中的詳情。他說他被關在監獄中一個針對法輪功學員和西藏佛教徒的專門區域裏。法輪功和西藏佛教徒的待遇遠比其他監犯更為惡劣。獄警特別告知其他監犯來監視他們並剝奪他們的睡眠。警察不斷的試圖讓學員們簽署放棄法輪功信仰的悔過書。這個監獄中也關押著因89年6.4事件而被捕的異議人士。

愛德華.史考特詢問他(曹東)是否知道在中國的任何摘取器官的集中營。他明確的表示知道有這樣的集中營,而且認識被送到那裏去的人。他曾看到他的一個煉法輪功的朋友的屍體,屍體上有窟窿,器官被摘取了。

史考特問這兩個學員,來見他是否有危險。兩位學員都說有危險。史考特遞給這兩個學員每人一張他的名片,告訴他們如果在會面後出現任何問題,打電話給他,他可以提供一些幫助。

牛進平的妻子仍被關在監獄中。在她被抓捕時,她仍在母乳餵養(他們的嬰兒)。她被不斷地酷刑折磨,是殘忍的洗腦手段的受害者。為了強迫她放棄法輪功,她常常被連續毒打超過20小時,結果導致她現在耳聾。牛進平給史考特展示了一張地圖,圖上顯示他妻子被監禁的具體地點。他還有一張10萬元人民幣的收據,是他為他妻子從勞教所釋放而支付的。他也讓史考特看了一封他針對非法逮捕他妻子一事寫給警察的申述信。

他詳細描述了他妻子所遭受的酷刑手段:身體被扭曲地綁在一個木凳上數小時;被剝奪睡眠;脖子被繩子套著吊在天花板上很長時間,她的腳尖剛剛能接觸地面。

牛進平在4個月內只見到妻子10分鐘;有時會面日都過了才告訴他可以和他妻子見面。他也展示給我們看他在監獄中被電棍電擊留下的燒傷疤痕。他也敘述了他被控告是精神病而投入一家精神病院的經過。他被強制服用一種高強度的混合制藥物。在一名相信他並沒有瘋的醫生的幫助下,他最終被釋放。

牛進平也沒有工作。在中國,警察必須在一份證明你適合工作的文件上簽字後,雇主才能雇傭你。修煉法輪功的人被當局認為不適合工作,所以拒絕給法輪功學員簽發這份文件。結果他不得不變賣他的房子,然後依靠售房所得的資金來維持生存。他說他比其他許多同修要更幸運,因為他們沒有房子可賣,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的個人財產被警察拿走而變得一無所有,生活無依無靠。

談到天安門廣場和6.4周年紀念,牛和曹解釋說他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任何中國的節假日前都例行性地受到警察的抓捕並審訊。

六、為丈夫申訴,遭騷擾、恐嚇、綁架

二零零六年八月底,遭受了兩年多牢獄迫害的楊小晶回到家中。而曹東當時正在被非法關押迫害,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

曹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與歐洲議會副主席史考特見面後回家的路上,被北京市國安局二處便衣警察突然綁架,並在北京被秘密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期間,在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內,他們每天用手銬把曹東銬在審問室椅子上十幾個小時。曾六天五夜一百三十多個小時銬著,不讓曹東睡覺。同時,每天七、八個人輪流對曹東辱罵、恐嚇、威脅,不斷的進行精神圍攻迫害,其罪惡的目的是不讓曹東合眼,並將曹東的左眼打傷。後來在曹東的抗議下才說讓他睡覺,但半夜十二點,又將曹東叫醒,兩人強行把曹東按在距離電視機不到一米的地方,把音量調到最大,強迫曹東看攻擊法輪功的碟片,給他洗腦。

在殘酷的折磨下,曹東開始吐血,每天大量便血,曾昏死過去一次,三次被送往醫院。國安還把曹東送到北京市朝陽區洗腦班實施精神洗腦。北京市公安局和“610”的人對曹東誘騙說,只要曹東配合國安二處幫他們做事,就一定放曹東出去。

國安坐飛機到甘肅省慶陽市找到曹東的父母,威逼其父母到北京給曹東施加親情壓力,迫使曹東就範。當這一切都沒能達到目的後,為了逃避國際社會的關註,三個月後,偷偷的把曹東轉到偏遠的甘肅省,秘密的非法關押在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對曹東的所謂“逮捕令”交給了他在甘肅慶陽的父母,而楊小晶直到十月底才知道。

楊小晶從勞教所出來後,就為曹東的案子四處奔波。在勞教所,她已經被折磨的身心交瘁。出來後,為了曹東的案子,她更是沒有片刻的休息。為了上訴,她拖著疲憊的身體,繼續奔波於北京、蘭州、平涼、慶陽之間,為曹東找辯護律師。

他們的朋友於宙也鼎力相助。於宙是著名的民謠樂隊“小娟和山谷裏的居民”的鼓手,這個樂隊被業界評為二零零七年中國不可錯過的民謠組合中的第一名。他們的部份原創作品當時正被著名國際性音樂頻道Channel V向亞洲各國推廣。因為娛樂圈的工作關系,和於宙樂於助人、幽默的天性,他結交甚廣,對楊小晶的幫助也很大。在艱難的歲月中,於宙和妻子許那是楊小晶最值得信賴和依靠的朋友。

甘肅慶陽安全局接手了曹東的案子,對他的父母實行消息封鎖,不讓他父母找人,說越找,判的越重。對曹東誘騙說,只要他詆毀法輪功,就讓他出來。

二零零七年二月,在甘肅省蘭州市對曹東非法開庭,律師做了減罪辯護,較成功,並同意接手替曹東繼續上訴。然而,在安全局的壓力下,律師在二審時不敢涉及到邪黨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還幫安全局恐嚇楊小晶說:越上訴,判的越重,致使二審沒有開庭。三月份以書面裁決了事。

在楊小晶的再三要求下,二零零七年十月,律師才將經過修改的辯護狀傳真給楊小晶,內容完全與法院的說辭一致,顛倒黑白,完全掩蓋了曹東被抓的真相和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來華的目的。

為了阻止楊小晶營救丈夫曹東,曾見過楊小晶的北京律師李和平被國安局的人戴黑頭套綁架,並毆打數小時。楊小晶給李和平律師的曹東的案件資料全部被搶走。陪同楊小晶去向律師處咨詢的北京法輪功學員也遭綁架,並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十月,楊小晶的家又一次被北京豐臺區國保所抄,楊小晶幸好提早離開。但此時她的心情憤懣至極,不得不再次開始了四處漂泊的生活,她要為丈夫申冤,又要躲避中共安全局的跟蹤、騷擾。好友於宙等人被綁架,讓她又添了一份新的牽掛。

二零零七年年底,楊小晶在天水監獄見到被非法關押的丈夫曹東,在被限制的接見時間中,曹東斷斷續續向她敘述了自己被殘酷迫害的前後過程,令作為妻子的楊小晶傷痛不已。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楊小晶又輾轉回到北京,尋求幫助。十二月二十七日,她回家交房費,被一直蹲坑的居委會人員發現,並報告給派出所。建國門派出所片警劉江、劉濤,當地街道“610”主任楊文仲,東城分局的倆警察一起闖入楊小晶家中。劉江夥同他人硬將楊小晶擡到樓下,塞進一輛便車。

幾個小時後,到了東直門派出所。劉玉剛科長恐嚇楊小晶,就是要把曹東關到西北,讓你留在北京等等喪失人性的話。而後幾個便衣又把楊小晶擡上一輛黑車,非法關進豐臺區六裏橋一家旅館裏,楊小晶被劫持了24小時。楊小晶對領頭的惡人說:“你們仗勢欺人。”對方非常囂張的說:“就欺負你了。”
出來後,楊小晶才發現家門鑰匙不知被誰拿走了,父母家樓下停著一大一小兩輛車。在寒冷的冬日,無家可歸的楊小晶再次居無定所,到處漂泊,心中的悲憤、恐懼難以言表。在臨時的住房裏,由於擔心再次被中共當局綁架,楊小晶經常把窗簾拉的嚴嚴的。

七、在騷擾、恐嚇中含冤離世

二零零八年二月份,傳來於宙、許那被捕的消息。三月,傳來於宙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楊小晶心痛得直哭。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左右,於宙演出結束,與妻子許那下班開車回家,行駛到北京市通州區北苑的楊莊路段被警察攔截,進行“奧運搜查”。當警察發現於宙和許那是法輪功學員,就將他們抓到通州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大年三十,年僅四十二歲的於宙被迫害致死。許那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許那二零零一年七月因收留外地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並非法判刑五年。

於宙和許那這對年輕的夫妻,他們的遭遇與楊小晶及丈夫曹東的遭遇何其的相似。同樣的才華橫溢,同樣的與人為善,同樣的追尋真、善、忍最高宇宙真理,也同樣的數十年多次遭中共殘酷迫害。

楊小晶與丈夫十年來,一直遭受著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4年,受盡各種折磨。多年來遭北京東城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劉正剛、建國門派出所警察吳利亞、劉江、街道辦事處“610”人員楊文仲等人的騷擾、恐嚇,長年居無定所,顛沛流離,無法正常生活,身心遭受極大的傷害,承受達到極限。很快,楊小晶的身體虛弱下來。

楊小晶的父母楊鳳文、李雁翔因常年遭受迫害,無法頤養天年,又為女兒擔驚受怕。長期以來,街道辦事處社區書記李和平經常給家中打電話騷擾、跟蹤,敏感日到家監視。街道“610”小頭頭隨意到家裏亂翻東西。楊小晶父母用微薄的退休金常年扶持著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楊小晶。

二零零八年四月起,72歲的楊鳳文顛簸在異地他鄉,悉心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女兒;遠在北京的母親李雁翔,無時無刻不揪心著女兒。一家三口人多麼渴望能有一個正常的生活、正常的家。就在楊小晶病重期間,警察還在不斷的監控、騷擾,致使她的病情極度惡化。

二零零八年七月,楊小晶左頸部、腋窩處被發現有腫塊,並伴有疼痛。二零零八年八月初,在西安西津醫院檢查結果為:淋巴癌細胞。楊小晶在劇痛中煎熬,成夜成夜的疼痛使她無法正常躺下,吃不下東西。

她的身體急速惡化,最後導致全身黃染,下肢水腫,腹水,左乳房腫脹、結塊,並潰爛流膿。劇烈的疼痛使她根本無法進食,她卻以堅強的毅力,始終沒有喊叫一聲。自二零零九年七月起,楊小晶根本無法躺下,日夜坐著,在巨大的痛苦中備受煎熬。

就在楊小晶病重期間,中共邪黨人員還在不斷的監控、騷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蘭州西固法輪功學員朱鳳娟去照顧楊小晶,下午3點多,朱鳳娟所在單位471廠保衛夥同當地派出所及社區一行約有十人,尋找到楊小晶的租住房,一進門就有三個人把住大門,樓下站著幾個,其余人員進入楊小晶的房間,不停的問話,他們同時打電話告訴楊小晶房東的所在管轄派出所,派出所來了一位吳姓女所長和一位程姓男片警。此時的楊小晶水腫嚴重,腰圍腫到三尺六,行動很費勁,解小手必須得有兩人攙扶,在這種情況下,這夥人硬帶走了朱鳳娟,將朱鳳娟“軟禁”在家中。

當時楊小晶住在法輪功學員路玉英的私人診所。路玉英,蘭州市安寧堡鄉女醫生,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綁架、關押,她曾七次被綁架,三次劫持到洗腦班,幾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她經目睹法輪功學員楊小晶最後被迫害致死的經過,她陳述: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晚,銀灘路派出所十幾個警察闖到我的私人診所,進來就查身份證,翻住院病人的東西。當查到法輪功學員楊小晶時就如獲至寶,當時還有陪護小晶的楊爸爸和一位自願陪護的法輪功學員娜姐,警察對娜姐拳打腳踢,將她綁架去派出所,娜姐不去,僵持了三個小時。城關區“六一零”頭目高麗娜等人來了,看到楊小晶確實病重,就極不情願離開。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直到十二點以後才離開。

楊小晶那天雖然病重,但本來不至於出現生命危險。被警察、“六一零”這樣恐嚇後,小晶的病情急劇惡化,急需氧氣。當時我拿著氧氣瓶,領著娜姐避開攝像頭,將她送到出租車上先走,然後我再到蘭空醫院灌氧氣,把氧氣灌回來後,看到小晶的脈搏很急促,心跳也很快,就告訴楊伯伯說要去醫院,我趕緊叫了救護車,到醫院檢查時,小晶在十月一日早晨六點十分停止了呼吸。

八、遺體在異地他鄉淒涼火化

楊小晶離世的當天下午五點多鐘,老父親連夜驅車七個小時,趕到甘肅天水監獄,懇求監獄準許曹東去見離世妻子的遺容。對曹東來說,也是他們夫妻的最後一面。監獄長周某某、大隊長劉江濤以放長假、省監獄管理局領導不在、無人批準為由,拒絕了老人的要求。

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楊小晶白發蒼蒼的父母,帶著失去女兒的巨痛,又一次長途顛簸到甘肅天水監獄,再次懇求監獄允許大法弟子曹東去見妻子最後一面。當二老一早趕到天水監獄,監獄門外已布滿了便衣,監獄裏也站滿了警察。監獄教育科長董守堂、副科長(大隊長)劉江濤,以監獄沒有先例為由,無理拒絕了兩位老人的合理要求。

當楊小晶父母提出單獨與曹東見面,商討楊小晶的後事時,獄警卻根本不顧及老人及曹東的感受,只讓倆位老人隔著玻璃拿著話筒與曹東說話。而曹東本人卻仍被包夾著,他的身後站滿了十幾個獄警。兩位老人失望的回到蘭州。

十月十日中午一點,停放了10天的楊小晶遺體從冷凍室取出,楊小晶遺體躺在了黃色的菊花叢中,在凝重的氣氛中舉行了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後,楊小晶的遺體被送往華林山火化。

楊小晶七十多歲的母親,因無法承受和面對女兒被火化的淒慘場面,提前離開。楊小晶的後事,只有她的父親和曹東的舅舅在異地他鄉簡單的操辦了。
將楊小晶遺體火化後,老父親再次捧著骨灰到監獄探視曹東。曹東也很希望能見到楊小晶的骨灰一面。可是,連這樣的要求竟然也被監獄拒絕。緊接著,天水監獄再次把曹東單獨隔離關押,並加大了對他的迫害。

九、出獄不到一年 曹東又在北京被綁架

曹東出冤獄不到一年,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再次在北京遭綁架、非法勞教。親友請律師幫助,卻遭到中共當局的種種刁難。

曹東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獄,此次來北京,他完成了安葬妻子楊小晶的心願,正準備一邊整理妻子的遺物,住在朋友家,一邊在北京找工作、找租房。

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晚上八點左右,張一粟女士象往常一樣下班回家,走至家門口時,突然冒出七、八個警察,強行進屋,他們是沖著在她家借住的曹東來的。非法抄家後,警察把曹東、張一粟及其母親劫持到安定門派出所,一人關在一屋,分頭進行隔離審訊。第二天淩晨三點鐘警察才放老太太回家。而曹東、張一粟卻下落不明,警方不給家屬任何通知,人等於失蹤了。安定門派出所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關於出示相應證件和第十二條應“依法搜查”的規定;警方拘禁曹東、張一粟超過二十四小時,不給家屬任何通知,違反第九條關於“對於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的法律規定;非法搜查、限制人身 自由、拘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五款“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同時違反 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非法拘禁罪。抄家掠走私人合法物品,構成入室搶劫罪。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北京市勞教委員會和東城分局法制辦以曹東藏有法輪功書籍為由,非法勞動教養曹東兩年六個月。曹東被非法勞教後,家屬請黎雄兵律師幫助,卻遭到中共當局的種種刁難,北京市勞教委員會和東城分局法制辦先是遲遲不發放勞教裁定書,讓家屬及律師白白空跑多次,拖延時間,企圖拖過九月七日的行政復議期,接著,北京新安男子勞教所,又違反《刑事訴訟法》“辯護律師會見被告人時不被監聽”的法律實施,監控律師與曹東的交談。現在,黎雄兵律師依法要求調用二零零六年甘肅慶陽法院對曹東的判決書,又遭到拒絕,中共繼續阻礙行政復議的正常進行。

曹東的行政復議指出,北京市勞教委對曹東的勞教決定缺乏事實依據,也超越了法律範圍,本身就是違反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和相關法律的,應當依法撤銷並立即恢復曹東的人身自由。

北京法輪功學員張一粟女士,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遭非法勞教兩年半。張一粟的母親申請行政復議,遭遇中共各相關機構以種種借口阻撓。憨厚善良的張一粟被關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五年三月,張一粟女士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在女子勞教所,身心遭受了巨大摧殘。

十、好友許那再次被非法枉判八年

許那,一九六八年出生在吉林長春,畢業於北京廣播學院(現中國傳媒大學),職業畫家。父親是文聯畫家,母親生前為吉林美院教師。二零零一年七月,許那因收留外地法輪功學員在通州遭北京市國安科綁架,同年十一月在北京房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北京女子監獄關押期間,許那曾遭受集訓隊小號嚴管隔離、酷刑等折磨,被強制盤腿捆綁、不讓睡覺洗漱、在雪地裏凍、禁止家人探視、軟硬兼施、頻繁調隊等。

許那與丈夫於宙


許那的丈夫於宙北京大學法語系畢業,通曉多種語言,音樂人,他與朋友組建“小娟和山谷裏的居民”民謠樂隊,並在其中擔任歌手、打擊樂手和口琴師。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左右,於宙演出結束,與妻子許那下班開車回家,行駛到北京市通州區北苑的楊莊路段被警察攔截,進行“奧運搜查”。當警察發現於宙和許那是法輪功學員,就將他們抓到通州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大年三十,年僅四十二歲的於宙被迫害致死。“我將真心付給了你,將悲傷留給自己……我將春天付給了你,將冬天留給自己……”這首於宙演繹的《愛的箴言》成為了絕唱。許那隨後被非法構陷、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許那在家中作畫時,被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順義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以及順義區空港派出所警察協同綁架,第二天警察去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手機、攝像機等私人物品。

當天綁架的還有李宗澤、李立鑫、鄭玉潔、鄭艷美、鄧靜靜、張任飛、劉強、孟慶霞、李佳軒、焦孟嬌等十三人。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東城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策劃了此次大規模綁架。據稱,二零二零年六月,許那等因發“北京疫情”圖片給海外媒體大紀元,被北京國安、國保在大紀元網站看見這些照片後,通過監控器記錄,看到有許那、李宗澤在監控器下走動,隨即采取對他們的跟蹤、監控。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許那、李宗澤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東城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至東城區公安分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東城區檢察院將此案構陷到北京東城區法院。在檢察院階段,律師閱卷權利被限制、阻擋,只準看卷、抄卷,每位律師只給四個小時的閱卷時間。東城區法院也對辯護律師閱卷提出苛刻條件,如:要求十一位當事人的律師須同時到場閱卷;不許對當事人卷宗拷貝、復印和拍照,也不向辯護律師提供光盤、優盤等電子案卷。

許那對律師表示,“我經歷過十一種酷刑後,活著走出來。二十二年來,多少人妻離子散,多少家破人亡,多少人被虐、被傷、被致殘。僅僅因為一本書,一張光盤,一個破網軟件,或者一張寫有信仰者被虐致死真相的名單。這是什麼樣的一個政府?他們要掩蓋什麼?” “二十年來,這一切不應該再繼續了,這一切應該結束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對上述十一位法輪功學員開庭。律師們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為這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或輕罪辯護,指出此案存在多處的違法之處。許那的辯護律師指出:“許那的行為系行使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立案、批捕、證物扣押、鑒定等工作存在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適用法律錯誤”;李宗澤律師稱:“本案存在批捕等程序違法”;鄭玉潔的律師稱:“其拍照的目的不是為了編輯和向境外網站傳播。”

李立鑫的辯護律師稱:“本案存在偵查程序違法,沒有證據證實其實施了拍照、編輯、向他人提供的行為。”張任飛的辯護律師稱:“其拍攝疫情期間北京街頭照片的行為是為了藝術創作。”李佳軒的辯護律師稱:“其練習法輪功是自發的、沒有組織”等。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東城區法院非法枉判許那、李宗澤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並勒索罰款:許那被非法枉判八年,勒索罰金二萬元;李宗澤、李立鑫、鄭玉潔、鄭艷美,都被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鄧靜靜、張任飛、劉強、孟慶霞,均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罰金八千元;李佳軒、焦孟嬌,被非法枉判兩年,勒索罰金四千元。

判決書指控當事人有關報道的行為,正是言論自由是受到《憲法》保護的,他們的行為不在法律指控的範圍之內。判決書對當事人的指控中,汙蔑大紀元網站是“×教境外敵對媒體”,並從大紀元網站及從當事人手機、電腦中提取所謂“證據”。這是惡意構陷及拼湊證據。

許那等法輪功學員上訴。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不經過公開庭審就宣判,非法維持原判。法輪功學員都以為是公開庭審,都準備好了自我辯護詞,但是到了法庭,只是宣判,不讓人說話和自我辯護,並沒有公開審理。

楊小晶、曹東、於宙、許那所遭受的迫害,撕開了中共邪黨“依法治國”的偽裝,進一步暴露了它虛偽、奸詐、無法無天的邪惡流氓真面目,讓人們看清了它才是地道的邪教,為其死心塌地服務的惡徒才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真正罪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多使用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一莫須有的罪名,二十多年來,中共動用國家資源迫害法輪功學員,是由上而下的系統性制度性的國家犯罪,而其政府機構和制度本身已經成為掩蓋真實、制造謊言,實施犯罪的機器。法輪功學員自己的苦難,也是中國人的苦難,這場迫害不僅是針對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也針對著所有中國大地上的中國老百姓。

正如歐洲議會副主席斯考特先生所當年說:“我的調查,我的接觸,我的經歷都讓我感到,中共這個集權組織對法輪功——這個無辜的、善良的團體的迫害持續了十年,我想是該把中共以群體滅絕罪進行審判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