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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陲尋常百姓家--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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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修金秋偶遇丹東振興區臨江社區一女性官員,善意的送給她一本法輪大法真相小冊子,沒想到此社區官員立即招來臨江社區邪黨書記和警察,綁架了修金秋,對她進行酷刑折磨,致使修金秋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年僅52歲。
修金秋(中)與丈夫張明(右)、女兒張鴻玉(左)

修金秋(中)與丈夫張明(右)、女兒張鴻玉(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掀起了迫害法輪功的恐怖運動,中共栽贓誣蔑法輪功的欺世謊言滿天飛,毒害了十幾億中國人民,億萬法輪功學員被推進苦難的深淵。修金秋與丈夫張明屢遭中共暴力綁架、非法勞教、酷刑折磨等,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巨大的摧殘。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張明在自家樓下又被跟蹤蹲坑的警察綁架,警察說在他的自行車上安裝了跟蹤器。張明被劫持到丹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女兒張鴻玉在對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中說:“其實,你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們不妨捫心自問,如果社會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這將是一個怎樣的社會?現在出現毒疫苗、假藥、毒奶粉、假大米、假雞蛋,人與人之間誠信危機。中共高層為了撈錢,肆無忌憚草菅人命,這不正是道德敗壞下的必然產物嗎?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輪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會穩定,是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

“在歷史大潮面前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位置,請公檢法司相關人員都能明鑒是非善惡,懸崖勒馬,停止迫害!立即無條件釋放我父親張明!呼籲國際社會所有有正義良知的人士關註此事。受迫害的不止我一家,還有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經受著同樣的摧殘與折磨。我也為他們而呼籲!”

一、法輪大法救了修金秋一家人的命

修金秋的丈夫張明原在東港市中行工作,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時時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做一個好人。工作兢兢業業,做信貸員從不卡要企業好處,就連下鄉到企業辦事都要錯過中午那頓飯的時間,不給企業添麻煩,單位的物品從不往家裏拿,而且還把修煉以前拿的物品都送回單位。做出納工作時,只要動動腦筋就能賺錢,他卻從不貪單位一分錢,是單位領導和同事有口皆碑的好人。

一九九八年八月,修金秋父親修長林得了淋巴癌,已到了晚期,後來去沈陽醫大化療,醫大都不收了,讓家人給老人準備後事。當時張明告訴修金秋,只有法輪大法能救老人的命。修金秋從丈夫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美好,就和丈夫一起引導父親修煉法輪大法。

修長林僅僅修煉大法兩個月,全身淋巴腫塊全部消失,身體完全康復。一九九八年,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六十八歲的修長林滿面紅光坐在臺上,交流法輪大法給他第二次生命的神奇過程。

在陪同父親學法煉功的過程中,修金秋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宇宙高德大法,平時也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多年纏身的腎炎、頸椎骨質增生、皮膚過敏癥、失眠、腰疼病都好了。從此走上了大法修煉的路。

修金秋的母親從親人身上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也走入大法修煉中。修煉後,母親多年不愈的糖尿病和頑固性頭疼病也好了。一家人比學比修,幸福美滿,其樂融融。全家人無限感激大法師父的浩蕩佛恩。

二、堅持修煉 丈夫張明遭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明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上訪無門,只好走向天安門,高呼“法輪大法好”,當即被北京警察綁架。在北京蹲坑的東港市本地警察將他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劫持回東港後,關進看守所,後被東港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投進丹東教養院迫害。

張明在教養院非法關押期間,被洗腦、強迫“轉化”、逼寫“三書”(誣蔑法輪大法的黑材料),強迫背監規,不背就打。不給飯吃、不給吃飽。張明因遭洗腦迫害,被中共謊言所迷惑,還被中共邪黨利用,理智不清的替中共邪黨宣傳散布謊言。丹東惡黨還對他和其他被欺騙的法輪功學員采訪錄像,在丹東電視臺播放,毒害廣大世人,張明因配合了惡人,在教養院迫害四個半月,被提前釋放回家。

回家後,在妻子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們的幫助下,張明醒悟了,知道自己被欺騙、被利用了,認識到中共邪黨的流氓邪惡。張明萬分痛心自己法理不清,被邪惡鉆了空子,給法輪大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也對不起那些因他所為而被邪黨謊言毒害的眾生。張明又從新走回法輪大法修煉中。

張明從新修煉大法後,東港市“610”給東港市中行施壓,責成單位處理張明。新上任的領導讓工會主席征求全體職工(包括退休職工)的意見,讓大家表態該不該處理張明。大家都說張明工作認真,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為人正直善良,是全體職工公認的好人。就這樣張明免於處分,繼續留在單位工作。

三、修金秋遭迫害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金秋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去東港市郊區安康村給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舉報,遭東港市前陽邊防派出所惡警暴力綁架,其中的一名武警出手毆打修金秋。修金秋找到該派出所所長,要求處理惡警毆打好人的惡行,惡警所長蠻不講理的回答:“你找江澤民告去!” 之後,將修金秋轉交給前陽公安分局迫害。

前陽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某帶領一車警察,將修金秋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拉到公安分局關押審訊。當晚,修金秋正念走出公安分局大門,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兩年。

修金秋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家裏所有事情都攤在張明一個人身上。當時女兒面臨高考,母親無人照顧,張明的父親還做胃手術,綁架修金秋的前陽派出所和當地居委會經常到修金秋家騷擾,老人反復被驚嚇,單位又改制,以扣工資逼迫職工下崗,張明最後每月工資只有五百元錢。張明又放心不下流離在外的妻子。巨大的壓力和種種困難,張明被迫買斷了工齡,另謀工作。

二零零五年,修金秋與丈夫一起到丹東暫住,以便贍養老人。

四、非法勞教一年 身體出現高危狀態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修金秋在丹東金湯小學給小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一名小男孩舉報,遭丹東廣濟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該派出所的所長王某出手扇了修金秋兩個耳光,修金秋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夜,次日被送進丹東看守所關押。惡警周連吉和趙聯合兩名惡警又偽造事實,丹東元寶區公安分局、廣濟派出所與丹東勞教委員會的邪惡之徒合謀,於兩周後將修金秋非法勞教一年,送進沈陽馬三家勞教所。

修金秋身體被迫害的出現高危狀態,在馬三家勞教所體檢查出修金秋尿糖四個加號、酮酸中毒、肝上還長了血管瘤,被送進沈陽醫大住院,沈陽醫大沒有床位,馬三家勞教所不願承擔責任,只好答應給修金秋“保外就醫”。勞教所讓家人到戶口所在地東港市大東街道辦事處蓋章簽字,家人來蓋章簽字時,大東街道和新興公安分局以請示“上邊”為由,互相推諉,不給修金秋“保外就醫”。馬三家勞教所又請示遼寧省勞教局,勞教局回答是:人在勞教所不關押半年以上不給“保外就醫”。家人找到勞教局主管人員楊某,質問他:“保外就醫”不根據病情,而是根據關押時間長短,憲法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嗎?如果是你不給辦保外,一切後果全部由你承擔。

在家人的強烈追要下,修金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被保外就醫放回家。回家後,修金秋繼續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康復。

同年“奧運”期間,修金秋再次遭綁架,關押一天放回家。修金秋身心再次受到傷害。

五、暴力綁架 酷刑折磨:鐵椅子、手銬、踩腳趾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修金秋給丹東振興區臨江社區官員(三十歲左右的女人,一米六十二左右的個頭)講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並給她一本真相小冊子。該女人因受惡黨謊言毒害較深,當即打電話給臨江社區的書記(男,四十歲左右,一米七十四左右的個頭)和一個女性。社區書記趕來,將修金秋打倒在地。這時,臨江派出所四、五名惡警趕來,將修金秋暴力綁架。修金秋高呼“法輪大法好!”

惡警將她強行拉到派出所非法審訊,修金秋拒絕配合迫害,只講法輪大法救人真相,不回答惡警的任何逼供,包括家庭住址、家人電話。從下午兩點半審訊到五點半,也沒問出東西來,就把修金秋關到一間屋子裏,將她的雙手、雙腳銬在屋內的一把鐵椅子上。修金秋的腿腳被銬腫。一個年輕惡警穿著皮鞋狠勁蹂踩修金秋已經腫脹的腳趾,腳趾被踩的變成黑紫色,右腳大腳趾蓋兒被踩的脫掉了。修金秋一直不配合惡警。

六、欺騙和非法抄家

惡警將修金秋匯報給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反×教大隊”的大隊長杜國軍(形象特征:禿頂,五十歲左右)親自趕到臨江派出所對修金秋非法審訊。惡警杜國軍挖空心思要到修金秋家非法抄家,欺騙修金秋,謊說放她回家,逼她給家人打電話,叫家人到派出所來接她。修金秋自己身體狀態不好,信以為真,就給女兒打了電話。女兒當時正在上班,抽不出身,就打電話給她父親。就這樣,惡警得到了修金秋的丈夫和女兒的手機電話號碼,知道了她家住址,立刻拉著修金秋去非法抄家。

當時修金秋的身體虛弱得自己走不了路,上樓時是兩個人架著上來的。抄家時,什麼也沒抄到,惡警氣急敗壞。馬上要拉著修金秋去醫院體檢,要將修金秋關進拘留所。家人堅決阻止惡警繼續迫害修金秋。修金秋當即揭露了惡警為了抄家而欺騙她給家人打電話的流氓惡行。惡警見醜惡敗露,狠狠地說:今天不走,明天來帶人。說完揚長而去。

修金秋趁機離開家門。臨江派出所(包括臨江社區)離修金秋的住處很近。十分鐘後,副所長吳來鵬帶領三名警察第二次返回非法抄家,欲再次綁架修金秋。修金秋不在家,綁架未遂。惡警吳來鵬大呼小叫,揚言要蹲坑抓捕。一直折騰到晚上八點,才離開修金秋家。

七、再次綁架 鐵椅子上逼供

三天後,即九月九日早晨,惡警杜國軍查到修金秋丈夫張明的工作單位,持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介紹信,帶領三名警察找到張明工作地點,並將張明劫持回家,杜國軍以“看看鑰匙”為由,從張明手裏搶走他家的一串門鑰匙,杜國軍與臨江派出所所長金英奇拿著搶到的鑰匙,從外面打開房門,又闖進修金秋女兒工作單位,當著單位所有職工的面,將修金秋綁架。

面對這群邪惡之徒,修金秋仍是善意地講真相,女兒單位在場職工都被修金秋的慈悲和身為大法弟子的威嚴所感動。惡警也為之震撼。所長金英奇撒謊說:“沒事兒,我們只是帶她去問點事兒,很快就給送回來。”以此掩飾他們內心的恐慌。

修金秋再次被拉到臨江派出所,雙手、雙腳再次被銬在鐵椅子上逼供,修金秋仍是講真相,不回答任何非法審問。惡警逼供無獲,又對修金秋家的住房、租房再次非法搜、抄,搶走打印機二臺,合計二千多元;電腦二臺,合計五千多元;一百多本法輪大法書籍;一把切紙刀八十多元;真相小冊子一百多份,A4打印紙三包,六十元。同時綁架了修金秋的丈夫和女兒。張明被雙手、雙腳銬在鐵椅子上,非法關押一天。

八、被迫害極度虛弱 含冤離世

到晚七點左右,臨江派出所副所長李某帶人將修金秋拉到丹東振興區醫院強行體檢,欲將修金秋非法拘留。振興區醫院查出修金秋血壓220—230。此時,修金秋已經全身浮腫,身體抽動厲害。醫生當即警告惡警修金秋的身體狀態很危險,送到哪裏都不會收的。

但是,惡警無視醫生的勸告,強行將修金秋拉到丹東拘留所(丹東湯池鎮金固村),拘留所給修金秋檢查身體,查了兩次,血壓都是200多。拘留所害怕承擔責任,堅持不收。惡警只好將修金秋又拉回臨江派出所。

回來的路上,此時修金秋身體已經虛弱得不行了,小便失禁。中共惡警一直折騰到晚上九點半左右,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才將一家三口放回家。

連續兩次綁架迫害、兩次酷刑折磨,修金秋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巨大的摧殘,身體狀態急劇變化,每況愈下。全身浮腫厲害,腹部腫脹得凸起很大,不能進食,不能行走。

十月十日,在丹東振興區政法委的操控下,振興區法院無理辭退張明。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修金秋昏迷不醒,被送進丹東市人民醫院搶救。醫院檢查修金秋身體患有糖尿病酮癥酸中毒、低鉀血癥、糖尿病、合並糖尿病腎病IV期、合並周圍神經病變、糖尿病性心肌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級。彩超檢查記錄:右腎積水、腹積水。心電圖檢查記錄:心率過速。當時連尿糖指數都查不出來。醫生說已無能為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金秋含冤離世。

九、父母雙親在迫害中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面對中共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瘋狂迫害,在法輪大法修煉中二次獲得新生的老父親修長林,深知中共邪黨整人運動的殘忍與邪惡,心裏非常恐懼痛苦,害怕遭迫害,嚇得不敢繼續修煉法輪功。不久舊病復發,於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去世了。

修金秋的母親因女兒、女婿多次慘遭迫害,多年承受派出所惡警與街道居委壞人的騷擾,使老人在巨大的壓力和痛苦中雙目失明,舊病復發,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老母親離開了人世。

十、丈夫張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張明與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在丹東寬甸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駕為由攔下,從車上搜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被綁架。張明家中在無人情況下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李全臣經營的商店員工被訊問、恐嚇。寬甸公安警察羅織罪名,在八月份責令東港市(張明老家)警察調查張明家屬,直接問張明老父是否煉法輪功,當時他父親已經九十多歲,生活不能自理,言語不清,耳朵失聰。中共警察竟然連這樣的老人都不放過,令當地民眾憤慨。

幾日後,旅居美國紐約的張明女兒張鴻玉得知父親被非法抓捕的消息,立即向國際社會曝光,為父親四處奔走營救。張鴻玉說,因不許親友探視,無法得知父親現在具體情況,感到非常擔心。因為中國的看守所、監獄等是非常邪惡的地方,很多法輪功學員在裏面遭受了難以想象的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她說:“五年前,我母親修金秋因為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而被非法抓捕關押,受盡酷刑折磨後不到三個月,就被迫害致死。如今父親又身陷囹圄,我父親目前每分每秒都在經受折磨,每分每秒都面臨著生命危險。”
2017年4月25日張鴻玉在紐約法輪功學員集會上講述母親修金秋被酷刑迫害致死的經歷。

2017年4月25日張鴻玉在紐約法輪功學員集會上講述母親修金秋被酷刑迫害致死的經歷。


張明、李全臣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遭丹東振安區法院非法庭審,張明家屬為他請的北京律師為他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天十點十五分開庭,張明的辯護律師要求給張明拿下重刑犯才加戴的刑具(手銬和腳鐐相連的),被庭長郭忠仁拒絕,他說,“在丹東地區開庭都不去掉。”律師說:“最高法院要求在開庭去掉刑具,你們在違反最高法院的規定。”郭忠仁不語。

張明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市寬甸看守所。他在被非法庭審時,家屬才得以看到他本人,當時他瘦得家屬都認不出來。庭審之前,法院沒有按照規定時間通知家屬,三月十七日晚間九~十點鐘,家屬才忽然接到法院電話,通知第二天一早開庭。

丹東市振安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明、李全臣冤判:張明被非法判刑一年,罰款兩千元;李全臣被非法判刑三年,罰款五千元。家屬及本人不服,否定非法判決,上訴至丹東市中級法院。

十一、張明再次被綁架關押迫害

64歲的張明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上午在自家樓下被長期蹲坑跟蹤的丹東站前派出所警察三人以及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二個警察(一個科長,一個科員)綁架,警察說在他的自行車上安裝了跟蹤器。

這夥所謂“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錄音機、白襯衫等私人財物。張明被綁架到站前派出所後,丹東國保支隊兩個人,站前派出所一個人,對他進行非法審訊,問真相資料哪來的,讓他說其他的人或者事,張明沒有說。警察當時筆錄內容與事實不符。

八月十日晚上,張明被劫持到丹東公安醫院檢查身體,血壓200,在站前派出所被關押一宿,第二天被劫持進看守所。八月二十二日,他被非法批捕,站前派出所來逼迫他簽字。

張明再次被構陷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

根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二零二三年又獲知,遼寧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28人,被非法判刑至少121人,被綁架、抄家至少374人次。本溪市法輪功學員田曉飛,二零零二年二月被綁架、構陷,被非法秘密判刑十年,在遼陽鏵子監獄、大連市南關嶺監獄遭折磨,九死一生。二零二二年七月,他再次被綁架,被幾個惡警按住強行打了一針所謂“疫苗”後出現發燒、咳痰等癥狀,他身體急劇消瘦,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含冤離世,終年65歲。

十二、女兒的呼喚

一個因為信仰“真、善、忍”而充滿幸福的家庭,在中共的這場迫害中家破人亡。中國有多少個修金秋被酷刑迫害致死?有多少個象張明這樣修心向善的好人正被關在監獄、洗腦班裏迫害?遼寧省仍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至少有62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這場對信仰“真、善、忍”好人的史無前例、慘絕人寰的殘酷迫害,人神共憤,天懲已經開始。張明的女兒張鴻玉現居美國紐約,為父親奔走營救,呼籲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士關註此事,敦促丹東寬甸有關部門立即釋放張明及李全臣,並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張鴻玉2018年6月20日參加華盛頓DC法輪功反迫害集會遊行,在美國國會前與7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共同呼籲“解體中共 停止迫害”。

張鴻玉2018年6月20日參加華盛頓DC法輪功反迫害集會遊行,在美國國會前與7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共同呼籲“解體中共 停止迫害”。


下面是張明的女兒張鴻玉從大洋彼岸對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的呼喚:

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你們好!

我是張明的女兒張鴻玉,現居美國紐約,我已得知父親被抓,原因竟是因為信仰法輪功做好人、在光天化日下被綁架,如今又遭受冤獄——被非法關押在寬甸看守所,現已一個多月。

從網上消息得知與他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參與辦案的是寬甸交警和寬甸公安局國保以及寬甸檢察院和丹東市公安局等。在提筆寫這封信之前,我曾多次嘗試與辦案警方聯絡,卻都未得到正面回應。有時甚至撥通電話就遭到警察的謾罵(相關辦案警察名單、錄音以及綁架父親警察的作案細節證據我均已做整理保存)。如今得知父親和李叔在裏面的身體情況很不好,我和家屬都十分擔心,萬般無奈,提筆致信。

我提筆寫此信,是希望借此機會誠心向你們說幾句我作為女兒的心裏話,你們也是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相信一定可以理解。雖然遠在海外,但我真心誠意地視你們為家鄉的親朋好友,奉勸你們:為自己和家人的前途負責,務必秉持良心,善待法輪功學員(這也是善待你們自己),立即釋放我的父親張明和李全臣。

我的父親張明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有抽煙喝酒的習慣,不善管理家中事務,但自從修煉法輪功之後,他像變了一個人,煙酒戒了,身體健康,真誠善良,惦念家中老人,成了遠近聞名的大孝子。舉個小例子,外婆在世時,因為迫害造成身體行動不便,父親常常背著她出門遛彎散風,為老人端屎接尿,總是非常耐心,鄰裏親朋無不稱贊他。

父親原在東港市中行工作,修煉法輪大法後做信貸員,從不要企業好處,就連下鄉到企業辦事,都要錯過午飯時間,不給去辦事的企業添麻煩,單位的物品從不往家裏拿,而且還把修煉以前拿的物品都送回單位。做出納工作時,他從不拿單位一分錢,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這些都是因為他修煉了法輪功才發生這樣的改變。

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我父親都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好人,是一個不在乎世俗中富貴與權勢的修煉人,他將自己平時省吃儉用的錢用到講真相中,把真相和福音告訴他人,這是大善之舉,你們卻讓他失去自由,多麼令人痛心。

我父親張明今年已經60歲了,母親被迫害去世後父親一直一人生活,因中共常年對法輪功的迫害,父親從2005年開始就被迫買斷工齡,一直沒有工作,第二份工作是在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只因家屬修煉法輪功,做了半年不到就被丹東市政法委直接下令開除,這些年來我們家一直沒有收入來源,本來爸爸下個月就要辦理退休了,你們卻再次非法關押他,對我們家進行非法抄家,看到一些法輪功書籍就當作所謂證據,把案子交給檢察院。本來一貧如洗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事實上,法輪功的書籍和真相資料,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中的第99條和第100條,廢除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當政期間發布的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也就是說,制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現任主席在互聯網上公開了中國新聞總署第五十號總署令,中國公民擁有法輪大法任何書籍都是合法的。

其實,你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們不妨捫心自問,如果社會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這將是一個怎樣的社會?現在出現毒疫苗、假藥、毒奶粉、假大米、假雞蛋,人與人之間誠信危機。中共高層為了撈錢,肆無忌憚草菅人命,這不正是道德敗壞下的必然產物嗎?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輪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會穩定,是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

現在,正是這些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在冒著被你們抓捕的危險,在用最平和理性的方式抵制這邪惡的強權,喚醒著人類的良知,制止它繼續踐踏我們共同的尊嚴和人格,恢復我們共同的民族道德底線和最普世的價值觀。法輪功學員蒙冤受難,默默地忍受著巨大的痛苦,實踐著真、善、忍。希望用行動喚醒人們的良知和善念,這種大善大忍無私的境界難道沒有一刻令您動容嗎?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近年來,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千場的無罪辯護,充份證明了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你們應當好好看一下有關法律的書和法律條文,你們對我父親張明的非法關押和殘酷迫害,已經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你們已經涉嫌犯了中國法律中的如下罪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明確規定,反酷刑公約第1條第1項: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內。你們還涉嫌犯下了:酷刑罪。

我父親張明不僅沒有犯任何罪,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你們強加給他的任何罪名都是建立在謊言上的,沒有任何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

說到這裏,我不得不提及我已經含冤離世的母親。我的母親叫修金秋,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她在修煉之前身體非常不好。風濕病,骨質增生,神經衰弱,頭痛,鼻炎等,折磨的她苦不堪言,精神狀態很差。而當修煉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後,一身病痛不翼而飛,精神奕奕,處處與人為善,廣受鄰裏好評。母親生前數次被綁架關押勞教迫害。記得那時正值沈陽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剛剛曝光,母親就被押送至馬三家勞教所,知道中共活摘真相的外婆一急之下雙目失明,曾一度癱瘓在床,無法行走。後來母親在馬三家被折磨得身體非常不好,家人費盡周折才將其辦理好保外就醫回來,之後母親又被關押迫害數次,在遭受了種種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壓力後身體每況愈下,最後一次被綁架,媽媽終究沒有挺過去,於2013年11月含冤離世。外婆在這些年中擔驚受怕,身心受到了巨大傷害,於2012年去世。

我的外公修長林,曾罹患淋巴癌晚期,醫院已無法治療,後來修煉法輪功,短短三個月時間,他的癌癥就好了,我們全家無法用語言來感激李洪志師父的慈悲救度與法輪大法的神奇超常。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魁首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以及對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殘酷迫害,電視、報紙、電臺每天輪番播放汙蔑法輪功的資訊,經歷過中共歷次運動的外公深知中共的邪惡,加上單位和街道的騷擾恐嚇,外公內心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於1999年10月辭世。

這是中共這場迫害在我的家庭中犯下的三大命案!我已經失去了親愛的媽媽和姥姥,姥爺,現在你們又要將我唯一的親人父親奪走嗎?而且僅僅是因為他們修煉了法輪功,做了一個好人?

人心肉長的,天理昭昭,警察鄉親們,你們也有子女,父母兄弟,當你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對手無寸鐵善良的孤寡老人犯下如此決絕的罪行時,於心何忍啊?但凡有點良心知道做人道理,那一刻都會感到人格的基本尊嚴被刺痛吧!你有沒有想過,這些罪行所造成的惡果有朝一日必將回到自己身上,所迫害的又是信仰佛法的修煉人,這罪日後你們將如何承擔?

這一切,天都知道。如果你們真正相信科學的話,人的一言一行,都是物質在運動的變化過程中形成的物質,在另外空間是不消失的,這就是“賬”。人人都有一本賬,清清楚楚的都記在自己的賬簿上。可是這個“賬”,國家不會替你們償還,共產黨不會替你們償還,江澤民更不會替你們償還,這個理你們可能都知道。
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來區分好法與惡法,以人的良知來判斷判案是否正義。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我總是想,法律總不會是專門打擊鎮壓“真善忍”的吧!如果公安機關專門抓好人,檢察機關專門把好人告上法庭,法院專門把好人送到監獄裏面去,先不說這個法律是為誰存在,不說這個社會到底是人類社會還是豺狼社會,單就人的良知,你們於心何忍?你們仔細想一想,你們幹了一樁多麼愚蠢的事。

身為女兒的我在美國為父親四處奔走,已向國會和川普總統提交父親被迫害的案例,所有接見我的政府官員和人權組織正義人士,包括美國警察聽到我們家的遭遇,無不表示震驚和同情。如今國際社會都在關註這個案子。如果你們還不及時收手放人,當清算的時候,追究責任的時候,被歷史、世人審判的時候,你認為江澤民能為你買單嗎?你的上級能為你買單嗎?你們可以不相信因果報應,難道你們就不為你們將來的前途著想嗎?

人活在世上,追求金錢、地位沒有錯,但是還有比這更珍貴的東西,就是人的良知、對良知的守護。它能給生命的未來帶來真正的幸福。試想,人得首先有將來,才能享受一切啊!

江澤民和他的魔爪們現在都坐在刀尖上,失去了以往的風光,正在等待歷史審判。曾經紅火一時的薄熙來已經被判刑;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原公安部副部長、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也已經被抓捕。還有許多江澤民的魔爪高官都已落馬。

中共迫害法輪功19年來,參與迫害的官員遭厄運的情況屢見不鮮。他們有的死亡,有的罹患重病,有的落馬免職,有的入獄,有的禍及家人。2017年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件涉及25個省、直轄市,遭報者有329人,而實際人數遠遠高於此數。其中公安系統遭惡報者就有77人,占總人數的40%以上。檢察院系統的官員遭厄運的情況也很嚴重。生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檢察院系統人員數據顯示,比例高達54%。另外,直接執行迫害政策的參與者遭厄運的比例驚人:一般人員占47%,區縣檢察長級別占31%,兩者合為78%。由於中共信息封鎖,實際案例遠超過統計案例。

僅舉幾個家鄉的例子,

張世春,44歲,遼寧省黑山縣新立屯鎮公安局副局長,2006年3月8日15點多鐘,一瘋子用身邊的鎬把打在其後腦勺上。張世春當場被打昏在地,不省人事,後腦勺被打塌,造成大出血。

史建平,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副局長,長期迫害大法弟子,身患肝壞死,已是肝癌晚期。朱文傑,曾任丹東市公安局長,後調任鞍山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其在任期間迫害過許多法輪功學員。2013年,患直腸癌死亡,時年64歲。

關文超,原鳳城公安局副局長,一直主管迫害法輪功,經他簽字批捕、關押、勞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多,有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2008年9月,突發腦出血,手術後昏迷不醒,一年以後在痛苦中死亡,時年55歲。

韓全林,52歲,原鳳城市公安分局局長。多年來,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送進勞教所、洗腦班,致使法輪功學員遭酷刑折磨和罰款。2008年左右,遭惡報染上流行性出血熱,醫治無效死亡。

曲德新,59歲,2006年6月前任丹東元寶公安分局局長,2006年6月至2010年任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曾因迫害法輪功獲得丹東市政府的各種“獎勵”,2009年患腎病,2011年死亡。

無論其表面的原因是什麼,是腐敗,是權鬥,是人禍,真實的原因是天理報應正在兌現!難道這些還不能令你們驚醒麼?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個在共產黨眼裏似乎是很不科學的一句民謠,歷史卻恰恰證明了這樣一個道理:“善惡終有報”。作為你們的鄉親,我發自內心的不希望你們到那種下場。國內正在高調宣傳“依法治國”,明文規定不允許官員幹預司法。一旦實施,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時刻就會到來。

不只如此,此前國家已明文規定,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實行辦案責任終身制,也就是說法院、檢察院、公安執法過錯,將終身追究負責,哪怕你辭職不幹了,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承擔所犯罪責。

這個文件其實就是在江澤民被清算之前,給你們的暗示。明智的人會把握好自己,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換個角度看,“終身負責”,實際上就是中共早已經把它的罪過都推給了你們。文化大革命時候的革命闖將的下場你們還記得嗎?其實最後最可憐的就是你們下面的辦案人員,若再不知道為自己留一條後路,那將會是多麼的可悲?作家龍應臺曾經問過一位曾經擔任過邊境守衛的前東德人,“您說,圍墻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是的,在迫害的指令面前,你有很多選擇:槍口擡高一厘米;以證據不足撤案;以犯罪事實不清,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放人……這不是要你高擡貴手而是要你恪守良知和正義,用你的善念與善行,給自己留後路,不但會贏得尊敬,還能得到上天神佛的庇佑造福子孫後代。

現在很多公檢法人員都明白了真相,紛紛給自己留後路,如今全國各地大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近期就有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魏艷華於4月3日被綁架,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1月至今,由於檢察院批捕、撤訴或退案等原因,大陸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事實上,法律能成為基層公檢人員自保的武器。現在已有很多正面實際的例子供你們參考:某地一公安局長讓安排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上級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某地法官在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時,叫逼迫他的上級和610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簽字,他就判,結果沒有一個敢簽字的。某地一個“610”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活,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幹系,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的家庭老小。”某市有遠見的領導,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們都在用實際行動贖罪,都為自己在選擇美好未來,在壓力下敢於堅持依法行事,能保持一份良知,必將為自己帶來大福報。

法輪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歷史的審判即將到來,所有的罪惡必將被清算。因此,為了你們和你們的家人不因你們現在的錯誤付出慘痛的代價,我真誠地勸告你們,只有善待大法弟子,撤銷非法案卷,釋放我的父親張明和李全臣叔叔,未來社會追究迫害法輪功的責任時,這就是保護你自己和你家人有力的證明!到那時,我與當地大法弟子一定都會為你們作證!這是我們最如願見到的事情。

當我在大洋彼岸聽到我父親和李叔叔獲得人身自由的時候,相信高興的不僅僅是我自己,還有那些伸出援助之手的美國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國際人權機構的朋友們和看到此消息的家鄉善良的人們。而您和您的家人,也將為自己的善念而心安,為你們自己明智的善舉而驕傲!而受中共指使不思悔改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最終都得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