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缘归大法道德升华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 风雨沧桑 > 迫害真相

王晓霞、王桂玲被法院庭审当天害死 赵忠玲被检察院害死后荒唐宣判--百位遭中共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女学员(77)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重庆市渝北区45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晓霞,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点遭重庆市北碚区法院非法开庭,晕倒在庭上。王晓霞丈夫陈明禧及亲友恳请法院停止庭审,赶快抢救,但法庭以需要领导批准为由,不准送医。直到三十多分钟后,法院领导到场查看后才准予家属送到北碚区九院抢救。医生说送医太迟,王晓霞已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等严重后果。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点过,王晓霞含冤离世。丈夫陈明禧二零二一年六月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
王晓霞与丈夫陈明禧及孩子

王晓霞与丈夫陈明禧及孩子


年仅4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玲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当天被迫害致死。后来在鲅鱼圈南山殡仪馆的接尸单上看到,是当天十一月十日下午一点十几分由殡仪馆出车到法院接的尸体。
王桂玲

王桂玲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下午,也就是在年仅44岁的赵忠玲被检察院诱骗绑架害死的第二天,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到赵忠玲家,宣读检察院的所谓“判决”。该“判决”称,“赵忠玲是××组织成员,到派出所发传单被抓”,因此判赵忠玲有期徒刑三年。

刚刚失去亲人的赵忠玲家人纳闷:去的时候明明是检察院叫去“谈话”,怎么又变成了到派出所“发传单”?人都被你们害死了还要再被你们判刑?赵忠玲家人问那伙人:“她犯了哪一条、哪一款(法律)?”来人说:“法轮功我们想抓就抓,想什么时候抓就什么时候抓。”
赵忠玲

赵忠玲


江西南昌市90岁的法轮功学员喻芳庄老太太,两年前,被西湖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她被绑架“收监”,现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入监队迫害。

一、重庆市王晓霞被法院当庭迫害致死

王晓霞,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与丈夫陈明禧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多次遭中共骚扰、抄家、绑架、洗脑、劳教等形式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王晓霞在广场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非法关押在所谓“学习班”强制洗脑,期间被非法抄家后刑拘一个月,于九月份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她丈夫陈明禧也同时被非法劳教,被迫害致残。陈明禧二零零二年九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八时,渝北区双龙派出所教导员华伦伙同恶警杨光荣等十余人围住王晓霞、陈明禧的房前屋后,到了晚上十点,又找开锁人强行开锁。到了二十日早晨,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队长刘洪维强行闯入王晓霞房中抄家,还当场打断王晓霞的左手臂,并将陈明禧劫持走。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陈明禧、王晓霞夫妇都上班去了,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两名警察趁家里老人买菜回家开门之际强行入室,翻箱倒柜,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陈明禧下班回家后,被恶警绑架到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非法审问。在王晓霞和亲属们的强烈要求下,陈明禧于当晚八点多钟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次日,恶警邹胜勇(曾狂叫就是要劳教你!)将陈明禧的“二级残疾证”拿去复印。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渝北区双龙派出所警察丁某等两人到陈明禧家,称陈明禧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五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渝北区双龙派出所丁久辉和居委会刘×,到王晓霞、陈明禧家中,说通知一声,下个月要搞“学习 班”(洗脑班),并叫王晓霞跟他们一起到街道办去“综治办”的肖海洋要谈话,被拒绝,出门不到五分钟又和一名女警再次前去敲门,不一会就有十多人,有国保的伍永东、邹胜勇、绿茂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健、治保员小刘、街道办一姓梁的说是退伍的、还有三四人,从九点多钟一直到十二点过,在王晓霞家翻箱倒柜的想找出他们想找的物品,但一无所获。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晓霞早上出门上班途中被绑架,约十点钟家里来了两个人说是她被送“学习班”(即洗脑班),要来拿换洗衣服。据悉是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办事处的梁××指使人员绑架王晓霞,劫持到卢山村望乡台洗脑班。陈明禧于七月十五号左右也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王晓霞与法轮功学员游章凤在北碚区蔡家镇金科城工地,免费送展现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神韵艺术团的歌舞表演光盘时,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伍永东、邹胜勇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后北碚区法院定于九月十八日早上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王晓霞因血压高被取保候审。九月十八日早上,北碚区蔡家派出所警察拉着王晓霞到北碚区公安分局、北碚区中医院转了一大圈,十点四十分才到达北碚区法院。审判长邓海燕以王晓霞没准时出庭为由,咆哮公堂。后因王晓霞申请辩护人一事,邓海燕宣布休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点,重庆市北碚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王晓霞。开庭前,王晓霞自述头昏头痛,审判长邓海燕仍坚持开庭,并要家属将王晓霞扶入法庭。王晓霞还未到被告席上时,就已经昏迷不醒了。

王晓霞丈夫及亲友恳求法庭停止庭审,赶快抢救,但法庭以需要领导批准为由,不准送医。当时参加旁听的正义人士严厉责问在庭的公检法人员,人都晕倒病成这样了,你们还要怎么样?

直到三十多分钟后,法院领导到场查看后才准予家属送到北碚区中医院抢救。

医生说送医太迟,王晓霞已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等严重后果。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每天医药费要五千元,最终还是没有挽救她的生命,王晓霞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点过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在王晓霞死亡这个事件上来说,审判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不说王晓霞根本就不应该被审判,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犯罪,只是向他人免费赠送了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晚会的光盘。即使是一个杀人嫌疑犯,他昏倒在法庭上,审判长应不应该即刻送他去医院抢救?有哪一条法律规定要等领导批准?在法庭上,审判长独立判案,有权决定法庭上发生的一切,怎么还要等领导批准?难道就因为她修炼了法轮功,就可以见死不救吗?

附:王晓霞的丈夫陈明禧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晨八点钟左右,陈明禧开门正要出去,被渝北区国保支队的伍永东、邹胜勇、何云,双龙派出所的李川等十来人拉住门,警察强行闯入非法抄家抢走他家里的私有财产有:大法书籍两套、现金一万多元,打印机两台,电脑两台等,装了四个大包和一个行李箱。

陈明禧被劫持到双龙派出所,遭到非法审讯,期间被先后拉到双凤桥卫生所、中医院、两江医院做体检、核酸检测等,因陈明禧血压高压为185,警察于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放他回家。九日上午,派出所警察威胁他到派出所签字,说对他监视居住半年。这期间,重庆市江北区公检法机构开始运作对陈明禧的司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九点半,江北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陈明禧。起诉书中的检察官是刘捷,审判长孙红涛,书记员黄潇肖。检察长刘捷宣读起诉书后,陈明禧驳斥了所谓“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指控,说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也说自己一介平民,根本没有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并且国务院50号令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就被废止了对法轮出版物的禁令,所有的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达美律师所的程律师也说了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在陈明禧准备自己最后陈述时,审判长孙红涛直接打断他,说不用了,并宣布择日宣判,然后还说:“陈明禧,你不要那么顽固嘛,不是看在你有一个未成年人要独立抚养,早就把你逮捕抓起来了。”陈明禧说:“那是你们在执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约十点,在江北区法院二楼第二审判庭,孙红涛宣读了对陈明禧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二、王桂玲被辽宁营口法院庭审当天迫害致死

王桂玲女士,46岁,原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业局职工医院内科护士,家住林业局职工医院隔壁的住宅楼,为人宽厚、心地善良。王桂玲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八年多的迫害中,曾经多次被绑架迫害,遭警察毒打,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六月出狱,后来流离失所,辗转来到辽宁省营口市。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晚,王桂玲在鲅鱼圈火山大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处被红旗派出所巡逻车绑架。据悉当时还有法轮功学员王平广被绑架。王平广被非法关押在鲅鱼圈看守所。六月二日,王平广七十八岁的老母亲和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妹妹一起,千里迢迢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到营口市鲅鱼圈区国保大队去要人,李向军怀疑王平广妹妹用手机记录,上前抢手机,用手敲击王平广七十八岁的老母亲的额头。还有一个年轻男性警察敲打王平广母亲的头部。

十一月十日上午十点,鲅鱼圈法院对王桂玲、王平广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是秘密开庭没通知任何人,有的亲友知道后也没人能进入法庭。王平广的家人在楼上庭外等到十一点左右开完庭,看到两位法轮功学员出来,和他说了几句话,还看到王桂玲微笑着点头打招呼。当时看他们两人的状态都挺好的。

然而却在第二天听到有人传说法院被关的王桂玲死了。鲅鱼圈法院非常紧张,严密封锁消息,并且要求每个法院职工写保证书对此事不宣传、不议论、不许两人交头接耳,出现后果自负。王桂玲在牡丹江市林口县的老家现在也被监控,曾有人前脚去家里串门,后脚就有警察进屋问谁来了。

后来在鲅鱼圈南山殡仪馆的接尸单上看到,是当天十一月十日下午一点十几分由殡仪馆出车到法院接的尸体。

下面是王桂玲以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王桂玲正在医院上班时,遭国保大队王青和、王纯明、林口县古城镇派出所司机绑架。王桂玲被贾启杰、王纯明等人辱骂、殴打约三小时。当时,王纯明用手抓着王桂玲的头发摁倒在地,用皮鞋猛踢王桂玲头部、脸部。王桂玲头发被拽掉,脸被踢得肿胀,左脸部有擦皮伤。恶警踢完后,又从地上把王桂玲拽起,用手猛扇耳光。贾启杰(女)也和他们轮流打王桂玲。他们边打边用恶毒言语辱骂,下流至极。恶警还私自调查她的电话单,构陷她,非法劳教王桂玲两年,在暗无天日的哈尔滨戒毒所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王桂玲被林口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马青元带领警察侯鲲、李征闯入家中,抢走法轮功书籍三本。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后,公安局国保队长孙忠民带人到她家骗开门未遂。半夜,王桂玲被迫离家,第二天打电话告知单位领导,这几天不能上班,被院长高峰骗回医院上班。三月十四日,院长说陪她去一趟派出所一会回来,却把王桂玲骗到国保大队,遭警察绑架。

王桂玲被林口林业局基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期间,单位无理解除了王桂玲的劳动合同。王桂玲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从哈尔滨女子监狱回到家中,警察还扣押她的身份证不还。

以下是王桂玲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叙述自己这次遭绑架、判刑的经历:

我叫王桂玲,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业局职工医院内科护士。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林口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马青元带领警察侯鲲、李征闯入我家,抢走法轮功书籍三本。随后到公安局向国保队长孙忠民报告。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后,国保队长孙忠民带人到我家,还带来一女警,只听那个女警故装柔声喊道:“王姨,王姨,开门吧。”见没人答应,孙忠民吼起来:“王桂玲!”大概十多分钟后,他们见没动静,便留下一男警察躲在邻居家监视我,这个警察一直到晚上天黑才走。大概吃了饭后警察又来了,并拿着一个象圆球一样通亮的东西,倚在邻居家门前向我家左照右照,折腾了一会儿才走。

我等到夜深人静时,离开家去了外地。第二天,我在外地给医院院长高峰打电话,向他请假一段时间。高峰用人格担保我的安全。三月十四日早上,我照常去上班,高峰急急把我找到办公室说:毕竟派出所的人在你家发现了法轮功书籍,他们只是了解一下情况,我陪你去一趟派出所,没啥事,一会就回来。当时我还穿着工作服,高峰让我把工作服脱了,我不同意:“既然一会就回来,就不用脱工作服了,回来还得上班呢。”就这样我被高峰骗到国保大队,被警察绑架。

三月十四日中午,国保队长孙忠民、警察李征、毕克拉着我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打印机一台、EVD一台、手机一部、订书器一个、刻刀一把、神韵光碟一百多张、大法书籍、《明慧周刊》二百多本、真相币一百多元、师父法像一张及一些真相资料和几封真相信。当晚我被劫持到林口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据说所有参与绑架我的人员均获赏金,普通警察五百元。

林业局基层法院原定六月末的一个周五开庭,刚到周一突然把我从看守所带出去说是去开庭。到了法庭,我没看到一个家人和朋友,只有检察院、法院的有关人员及国保副队长刘守臣穿着便衣坐在旁听席上。我问工作人员:“我家人为什么没来?”一女性人员搪塞说:“通知了吧,不知道咋回事。”原来他们怕法轮功学员、家人及律师到场,就急不可耐的提前秘密非法开庭,根本没有通知家人,更不敢公开审理,对外却谎称是七月二日开庭,制造假相进行欺骗。后来我又上诉到牡丹江林区中级法院,仍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期间,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失去了护士工作。

二零一六年五月,国保大队长孙忠民得知我将提前出狱,又跑到监狱对我进行非法提审,妄图在我回家前给我施加压力,企图继续迫害,并威胁说:“只要你说清楚了以前没说清的,才能早日回家,否则……”“为了你的案子,我多说了多少好话,多跑多少腿,我没喝你一口水,没收你一份礼,瞅你那样,送礼你也送不起。”并说:“当初按《刑法》三百条给你量刑是三至七年,考虑到判三年有些短,七年有点长,才给你判了四年。”真是丧尽天良,把我送进监狱,还想搜刮钱财让人领情。我对他说:“我的身份证让你们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就扣押了,至今没给我,你要把我的身份证还给我。”他气急败坏地说:“给你,回家就给你!”并且说:“回家后一个是给你办低保,一个是返聘回单位上班。我回去给你说说这个事。”

我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狱,监狱要求当地“六一零”到监狱当面交接。在回家的车上,家人又向孙忠民提起身份证的事,他又开始推诿说 :“这事得和局长商量。”家人又向他提出关于养老保险费问题,他说:“这得看你(指我)的态度。”

王桂玲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冤狱,与家人几次向国保队长孙忠民及派出所人员要身份证都不给,既不给办曾经允诺的低保,也不再说工作返聘的事。王桂玲有时靠出去干点力气活挣点生活费,勉强维持生活,后来流离失所辗转来到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晚,王桂玲在鲅鱼圈火山大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处被红旗派出所巡逻车绑架。据悉,在营口看守所期间,王桂玲被长期强制劳动,饮食恶劣,除正常劳动时间(劳动时间从早上6:30--中午11:30 ,下午13:30--16:30 , 晚上还得站班,固定的是17:30--21:00)外,夜里还最少站3个小时班。

三、成都检察院诱骗害死赵忠玲后宣布判刑三年

赵忠玲是个身材修长、充满活力的女士,原是成都市锦江电机厂职工,为人热情善良,工作认真出色。九九年前,单位曾一个月发给她上万元的奖金作为鼓励,她的能干可见一斑。然而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这个美丽善良的妇女,却承受了太多的苦难与非法而又残忍的折磨,直至被这场非法迫害夺走生命。

一九九九年底,赵忠玲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赵忠玲被恶警张小芳成天铐在小间内想尽一切邪恶手段迫害,让她承受不了痛苦,逼得赵忠玲以撞玻璃抗议残酷迫害(注:自杀、自残不符合大法修炼法理),撞得头部鲜血直流。恶警毛豫春等指使犯人把赵忠玲拖到洗澡堂,拳打脚踢,强行用开口器对她进行野蛮灌食、灌盐水和不明药物;不准上厕所,强制她蹲在地上十几天,晚上只让睡一两个小时,还铐在床上,让吸毒人员坐在她身上。

本来身体很健康的赵忠玲,在劳教所被迫害得弯腰驼背,皮包骨头。回家后向世人讲真相,发资料时被告密,遭非法判刑三年。回家后又被绑架到新津洗脑班。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赵忠玲在驷马桥附近讲真相时被人举报,被驷马桥派出所刘望言等人绑架。晚上,这些人又在建设路派出所一户籍警带领下到赵忠玲及母亲住的地方非法抄家,非法搬走赵忠玲的电脑主机,抄走一些信封,想以此作为证据,迫害赵忠玲。恶警把她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

这是赵忠玲第五次被非法关押迫害。她绝食反迫害,金牛区检察院违背天理国法,对其下了逮捕令,后因她身体虚弱,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过年前,金牛区检察院一个姓周的和驷马桥派出所梁晓兵到赵忠玲家去过,姓周的还当着其家人的面质问赵忠玲:“我们这样对你有什么不对?”赵忠玲说:“共产党对法轮功从来就没讲过法律。”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成都金牛区检察院以“谈话”为名,反复打电话找赵忠玲,要她去一趟。家人信以为真,可万万没想到,“人民”检察院竟以这样的方式把忠玲骗到检察院后将其非法扣押、抓捕。忠玲七十多岁的老父母再没想到,这一去,女儿再也没能回来。

三月二十三日,赵忠玲骑着电瓶车去金牛区检察院,结果被非法扣押。她父母一直不知其下落,很为女儿担心。20多天后,金牛区检察院让她父母去取忠玲骑去的电动车,并告知其父母她已被非法抓捕。想到女儿先后五次被绑架,几乎每次回来都脱了人形,两位老人泪水只能往肚子里咽。

赵忠玲被劫持到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她绝食反迫害,后被非法关押到成都青羊区人民医院。四月二日,赵忠玲带着虚弱的身体,被强制输液迫害。

四月二十三日,赵忠玲已经生命垂危,但金牛区检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仍不放人,继续非法关押于青羊区人民医院,24小时一直用很重的脚镣将她铐在床上。当天驷马桥派出所梁晓兵、医生(姓名、职务不详)、还有另一人去赵忠玲家,三人还说赵忠玲现在绝食,生命非常虚弱,每天要花很多医药费,要求赵忠玲的父母去看赵忠玲。赵忠玲的父母说:“赵忠玲又没犯什么罪,凭什么抓她?!出了生命危险你们要负责!”

四月二十八日,为了逃脱罪责,检察院赶到医院,对躺在床上已奄奄一息的赵忠玲宣读非法所谓“判决书”,对赵忠玲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赵忠玲的妹妹去被严密把守的医院监区看姐姐,忠玲已说不出话来,只是痛苦的比划了几下。

五月六日早上死点多钟,赵忠玲含冤去世,年仅44岁。

五月八日下午,金牛区检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邪党所谓的“执法人员”才露面,到了忠玲家,先宣读检察院的所谓“判决”。宣读完后说:“现在人已死了,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要求家人签字,承认赵忠玲有罪。家人拒绝。“执法人员”威胁说“如不签字,七天后就将尸体另行处理。”

而给家人的所谓“刑事裁定书”签的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也就是赵忠玲迫害死后的第二天,也就是他们来赵家的当天才补的。裁定书上说“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忠玲于二零零七年五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审理。”那么4月28日到医院宣读的和在赵家宣读的所谓“判刑三年”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并且他们宣读的所谓判刑三年的“裁决书”也从来没让家人看到过。

五月十一日上午,在多方威胁恐吓下,处于悲痛和恐惧中的家人,因怕遗体被他们处理掉,将来家人祭奠都找不到尸骨;况且中国人讲入土为安,知道他们什么都干的出来,担心亲人活着时受到那么多迫害,已极其痛苦,死后再无安身之处,于是只得无奈的签了字。等字一签,下午就催着火化。

人们不禁要问:

检察院为什么要通过这种偷偷摸摸的方式 非法抓人?“谈话”变成了绑架?

所谓的“判决书”是如何出炉的?为何逼迫、威胁家人签字?为什么要那么急着逼迫火化遗体?为什么是检察院不是法院宣判?检察院有资格宣判吗?
赵忠玲死后牙齿上为什么有血?

为什么不让家人拍照?为什么到现在连他们自己“处理”过的遗照都不给家人?

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就是因中共邪党怕它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被曝光,怕被外界知晓。

中共对法轮功及所有善良民众的历次迫害都是从一开始就控制一切舆论、造假宣传,从而为暴力迫害人民制造“理论根据”、欺骗愚弄民众、煽动人民仇恨,从而得以肆无忌惮、阴毒的进行。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知道所谓“天安门自焚案”是中共邪党一手导演的,现更惊报中共活体摘去数以千计的失踪的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连“自焚”谎言、活摘器官这样的暴行都能干的出来的中共邪党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呢?

迫害相关责任人: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检察长:刘庆华;公诉科:秦宗龙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海林 审判员:王燎、徐敏 书记员:李玲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 局长:董世怀 副局长:李刚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一科 科长:刘亚波;梁小兵 办公室主任:黄维智 研究室副主任:史斌 大队科长:张克般(音)
成都看守所 副所长:许茂强;监狱恶医:韩昆
成都驷马桥派出所 警察:刘望言
成都驷马桥办事处610 主任:蒋中涛(音)
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人民医院) 院长:汪道源;书记:高巍,副院长:蒲武太,医生:李方鸿、傅涛、张胜、蒋科、高贵华,护士:杨苏、陈婷婷、林万琼、庄晓林、金红梅。

四、哈尔滨侯丽凤被迫害致死 法院继续勒索钱财

哈尔滨市方正县67岁的法轮功学员侯丽凤,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一万元,被转到哈尔滨市女子监狱,检查身体时发现异常,结果是恶性子宫癌,已无法医治,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回到家中,四月二十八日离开人世。侯丽凤离世的第二天,依兰县法院向侯丽凤老伴要一万元罚金,威胁说她的罚金还没有交,人不在也得交,如果不交就拘留你。

侯丽凤从被抓到离世,短短的十个多月。亲戚朋友都为她叫冤:这警察坏人不抓,专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这是什么社会,这社会真的完了。

侯丽凤与丈夫刘春


侯丽凤女士,家住哈尔滨市方正县,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处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铺天盖地制造谎言污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当地公安警察经常到家里骚扰,侯丽凤不敢炼了,身体又变得一塌糊涂,几年后又从新走入大法修炼。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侯丽凤和老伴在本地休闲广场发真相资料遭举报,被兴方派出所抓捕后转国保大队。在没有通知任何亲属的情况下,夫妻俩被方正县国保带走。

刘春、侯丽凤夫妇的两个儿女都住在日本,国内只有一位不修炼的妹妹。六月十四日,妹妹上刘春家,开门见刘春被戴着手铐,家里还有三个警察在非法抄家。他们把家里都搜了一遍,所有法轮功的资料和真相币等私人财物被全部搜走。

在日本的儿女得知父母被绑架的消息,给抓人的派出所和县国保大队打电话。兴方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承认抓了人,却推脱说案子归县局国保大队管,让家属去找国保大队长赵春松。赵春松在电话里说夫妇二人要被拘留十五天。但具体的关押地点,联系电话,什么时候放人等等一概不说,还威胁刘春的儿子刘志贵说以后再也不接他的电话了。

刘春的妹妹不识字,警察拿出一个文件,叫她签名后就把文件收走了。直到现在,家属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文件。警察说侯丽凤被带去了哈尔滨,但是哈尔滨的什么地方,联系方式都不说;警察说刘春被关在方正县看守所,但是看守所的具体名字,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等具体情况也一概不说。

2018年6月15日,刘志贵、刘志颖兄妹,在日本国会前请愿,同时呼吁中共立即释放爸爸刘春和妈妈侯丽凤。


方正县国保大队长赵春松立功心切,逼迫侯丽凤说出资料来源。由于侯丽凤零口供,赵春松对侯丽凤刑讯逼供恐吓辱骂暴力,打的两臂粗肿成紫青色,后被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七月六日,侯丽凤被方正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老伴刘春被释放前一天,办案人员还用侯丽凤的手机给他录像,发给居住在日本的女儿。在录像中,教他违心地劝告女儿不要再上大使馆呼吁放人,也不要再给办案人员打电话等等,否则要断绝父女关系。整段录像中,时不时能听到办案人员在旁边不断“提醒”的声音。

赵春松八月十五日将构陷侯丽凤的案子交至依兰县检察院,由公诉科陈玉杰负责。侯丽凤的律师去检察院要求查看卷子时,两次的约见都被拒绝。依兰县检察院九月五日将构陷侯丽凤的案子移交依兰县法院。

几个月的精神和身体的酷刑折磨,侯丽凤身体出现严重异常,肚子剧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脚浮肿,有时疼的昏迷过去,根本没人理。

九月二十六日依兰县法院审判庭庭长张安克、依兰县检察院陈玉杰等人非法庭审侯丽凤,因侯丽凤态度坚定,被他们威胁要重判。十一月二十七侯丽凤被非法判刑两年,并且被威胁不可以上诉。这时侯丽凤身体已经严重恶化。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侯丽凤被转到哈尔滨市女子监狱集训队继续遭受迫害。此时侯丽凤已经行动困难,极其虚弱。监狱警察怕担责任,马上带侯丽凤到大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恶性子宫肌瘤,说已经到了晚期不能治了。监狱怕担责任,迅速给侯丽凤办理了监外执行。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回到了方正县,回来当天国保大队长赵春松到场,说不可以回家,一定要去医院治疗。方正县医院再次检查,说上面的大医院都治不了了,到我这儿来干什么,我们这里不能收,赵春松没办法,只好让侯丽凤回家。此时侯丽凤生活已经完全不能自理,赵春松还威胁说如果再炼法轮功的话还把你抓起来送监狱去。

侯丽凤三月一日回到家中后,街道人员不断骚扰,监控,三月末又到家里骚扰,叫侯丽凤写思想汇报,由于这种接二连三骚扰与恐吓,加之肉体被迫害到极限,四月二十八日夜一点多离开人世。

五、江西90岁的喻芳庄被绑架“收监”

喻芳庄出生于一九三三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她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几次被中共邪党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喻芳庄老太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遭一伙警察暴力绑架。随后,警察又闯到喻芳庄家非法抄家,抢走她家中几十本法轮功书籍、师父法像及五千元现金。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早上七点左右,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与国保大队统一行动,十来个人突然闯入喻芳庄老太家中实施绑架、抄家,这帮人既没报姓名、也没出示任何证件,入室后,非法抄走了二十余本法轮功书籍、一百三十本真相资料、师父法像及炼功播放器等私人物品。

喻芳庄被绑架到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被非法审讯了二十个小时。因喻芳庄老太年事已高,晚上八点多钟,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时年88岁的喻芳庄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

起初,西湖区法院欲作出“收监服刑”的判决,喻芳庄据理力争:我已年近九十,你们还要强制我入监服刑,我的家人不会答应。我要有什么意外,你们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最后,法院作出“监外执行”的最终判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国保大队,通知喻芳庄进行身体检查,欲将她“收监”。当时,喻芳庄老太由儿子搀扶,前往医院做体检。

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喻芳庄被强行从家中劫持。十二月五日,喻芳庄老太被非法收监,现被非法关押在江西女子监狱入监队迫害。

据悉,此次采取的强行“收监”关押迫害,是由于中共近期下达了所谓的“监外执行”人员全部收监关押的内部文件。而对耄耋之年、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收监”关押迫害,更见证了中共的暴政与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