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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国兵遭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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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慧网报道,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国兵于今年四月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公开简历显示;叶国兵,男,一九六一年二月生,江西进贤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中共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二零零二年五月任九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兼任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三月任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二零一三年九月后,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常务副厅长;二零二一年三月至被查之前,任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举倾国之力对法轮功进行全方位打压,叶国兵就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盯梢、抄家、绑架、劳教、判刑,使用“连坐制”对法轮功学员的亲属等残酷迫害。据不完全统计,江西省经明慧网报道的受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至少66人,其中南昌市23人、九江市22人、宜春市1人、上饶市1人、抚州市1人、余江县1人、赣州市2人、新余市2人,樟树市3人。

以下是叶国兵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恶行。

一、叶国兵任九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1、九江县一中教师费重闰被警察活活打死

二零零五年十月中旬,九江县一中教师、法轮功学员费重闰(男,40岁)在向摩托车店主讲真相时,遭店主举报,随后被赶来的九江县恶警活活打死。费重闰的遗体在不同部位显现多处创伤:嘴角青肿,并且有鲜血流过的痕迹;门牙掉落两颗,折断一颗;左太阳穴后有一书名号形伤口,伤口有凝结了的血;右太阳穴往上一寸处有一直径约1.5公分的肉向下凹的圆形伤痕(没有破皮);背部左肩下有长形红色刮伤;双手肘关节有擦伤;双膝有灰尘。

由省检察院负责尸检的尸检报告始终未见公布,家属到检察院要尸检报告,检察院的人说只有持公安局的介绍信才给。费的家属回到九江县,要求公安局写介绍信,遭到拒绝,并被威胁告之:“若追究下去那两万元赔偿金可能也得退回来。”费的家人不得不就此闭口,费重闰的死亡案也就此搁置。

2、法轮功学员陈建宁被警察虐杀

陈建宁,男,31岁,九江市武宁县石渡乡官田村人,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石渡乡派出所六警察绑架走,当天下午就被警察活活打死。当家属要见死者遗体时,遗体已经穿上了由恶人买来的新西装,并经过化装。放在县殡仪馆冷藏室内,家属要死者生前衣服看,已被火烧。

3、法轮功学员杨平生被警察绑架后,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杨平生,男,六十四岁。二零零五年四月份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九江市武宁县公安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南昌监狱。二零零七年三月,杨平生在南昌监狱被直接迫害致死。他的家属接到通知后,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只在监狱领取了一盒骨灰。

被九江市公安绑架后,被劳教、冤判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4、兰虎,男,三十岁,佘族人,庐山区物价局公务员,三年劳教期间遭酷刑折磨,后被判十一年重刑,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在南昌监狱被迫害致死。

5、毛儒伦,男,六十六岁,九江市人,在马家垅劳教所遭严重摧残,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6、陈祖荣,女,五十多岁,家住九江市核工业部二六七大队职工宿舍,被绑架迫害致身体极度虚弱后,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五日含冤去世。

7、李宜忠,男,六十二岁,星子县万杉镇村小学教师,在星子县看守所遭七名罪犯轮番毒打,回家后大量吐血,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8、张绪浩,男,二十七岁,瑞昌人,被非法关押期间坚持绝食抗议,由于迫害对身心造成巨大压力,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含冤离世。

9、胡向东,男,五十三岁,永修县马口乡人,遭非法抄家、威逼和跟踪,不准其炼功,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含冤去世。

10、周志斌,男,年龄未知,瑞昌市乐园财政所职工,在九江市劳教所身心受到严重损害,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四日下午六时含冤离世。

11、黄爱华,女,五十三岁,九江市赣北汽车站职工,由于屡遭惊吓、骚扰、抄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12、周佐福,男,五十七岁,瑞昌市人,八次遭绑架关押迫害,在马家垅劳教所遭不明药物掺入食物中毒,后精神失常,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六时含冤离世。

13、杨平生,男,六十四岁,武宁县人,二零零五年四月遭绑架后被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三月在南昌监狱被迫害致死。

14、杨冬枝,女,五十五岁,九江县赛城湖水产场退休职工,遭九江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含冤离世。

15、黄朝武,男,五十岁,瑞昌人,在九江马家垅劳教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16、何道珍,女,五十八岁,九江市皮鞋厂退休职工,在江西女子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回家后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

17、殷进美,女 ,年龄未知,九江市人,被江西女子劳教所施用不明药物致毒性发作,回家后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离世。

二、叶国兵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迫害致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1、喻芳庄老太太,出生于一九三三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因讲真相遭多次绑架迫害。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早上七点左右,南昌市西湖区刑侦大队与国保大队统一行动,十余人突然闯入喻芳庄老人家中,没有通报姓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非法抄走了法轮功书籍二十余本等私人物品。当时,恰逢法轮功学员刘荷香刚到喻芳庄家,这伙警察绑架了刘荷香,并闯入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喻芳庄、刘荷香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刘荷香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喻芳庄被非法判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元。

2、法轮功学员滕茶英(音),六十岁左右,二零一八年(具体时间不详)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滕茶英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滕茶英拒绝所谓悔过认罪,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讲真相救人无罪。法庭以滕茶英家中被抄走的几个手机上有一万多条告知民众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电话记录为所谓的“证据”,对滕茶英非法判刑七年半。滕茶英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二零年一月上旬,南昌市中级法院对滕茶英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非法裁定。

3、法轮功学员严锦华,现年59岁,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因悬挂“法轮大法好”真相条幅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抄去《转法轮》书一本及储存卡等私人物品。二零一九年十月,西湖区法院对严锦华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严锦华被南昌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劫往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4、法轮功学员杜茶莲,女,一九六七年出生,原江西省南昌市江西饭店职工,家住南昌市展览路东口。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后,杜茶莲多次遭受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迫害,被非法停职,流离失所。二零一五年五月,警察带十几人到杜茶莲家非法抄家,还骚扰她的左邻右舍,甚至连她的亲友也不放过。晚上,杜茶莲被迫离家,在外漂泊了近八天时间。二零一八年九月,杜茶莲遭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晚上。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杜茶莲晚上八点多钟又被公园派出所警察绑架,深夜十一点多钟才被释放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一天晚上的九点多钟,杜茶莲再次被南昌市百花洲派出所警察绑架,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钟才被释放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底,杜茶莲身体出现病症,浑身疼痛,下身肿胀,无法进食、入睡,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5、江兰英,生于一九六六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被南昌市国保大队绑架,之后被非法枉判五年刑期。二零一五年二月,江兰英在樟树市被绑架,后再次被枉判三年半徒刑。江兰英第一次被关押在省女子监狱期间,为抵制迫害,连续绝食三年半,期间遭野蛮灌食,且一直在监狱医院被打着不明药物,导致江兰英各种器官严重衰竭,生命垂危。第二次被关押期间,被长期“熬鹰”剥夺睡眠,被罚站九个月,双腿因长时间站立而严重肿胀变形、静脉曲张。被毒打致鼻青脸肿,被吊铐致左手不能合拢、双腿不能自如控制,被风油精滴眼睛导致双眼模糊、不能视物。二零一九年七月,江兰英再次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被枉判两年六个月刑期。

6、王凤英,生于一九四二年,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王凤英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被绑架,七十五岁高龄的她被枉判三年刑期。在省女子监狱,王凤英受尽凌辱、折磨,遭受了多种酷刑:被恫吓,被拉、拖、推,罚站的痛苦倒在地上;被拳击头部致严重肿胀;被强穿束缚衣,腾空吊挂,痛苦的大汗淋漓,全身湿透;被搬、拽、倒拖,五马分尸,全身无力,无法呼吸;被强制服用不明药物,饮水及饭菜中被拌不明药水。

7、付金凤, 生于一九六二年,江西省南昌市中心血站护师。二零一五年三月,付金凤在公交车上讲真相被绑架并被判刑三年。在省女子监狱,付金凤被连续六天六夜二十四小时罚站;被毁掉洗漱用具和日用品,不让洗漱、洗澡达一个多月,整个人被迫害的脱了相,身体弯曲,瘦得只剩下一层皮;被罚站八个半月后,头顶摔了个大包突然晕倒;被反手吊挂(背铐),只能脚尖着地;被包夹犯人揪耳朵,拳打脚踢,被打的全身青紫、头上好几个包。

8、黄引娣,六十多岁,九江市人。二零一六年二月被绑架,后被判刑四年半。在被省女子监狱关押期间,黄引娣遭受了被打骂、吊打、野蛮灌食、长期罚站、长期罚坐、人格侮辱、精神折磨等残忍的迫害。被长期罚站致双腿极度肿胀、皮肤紫黑,面部浮肿,生命都出现危险;被施加吊刑,双手吊起、脚尖点地,极度痛苦,双手和双脚全部失去功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慢慢恢复;被每天提供极少的食物,长期处于饥饿状态;全身瘫痪,屎尿拉在身上,全身散发臭味,生命都处于垂危之中。

9、田海英,五十多岁,九江县沙河镇人。二零一四年遭绑架,后被判刑三年半。在省女子监狱,田海英遭强制暴力洗脑,全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洗漱;被每天二十四小时吊挂在生产车间厕所旁边的窗户上暴晒,连续吊挂了十天;被逼迫超时做奴工,每天早上六点钟进车间,一直干到次日凌晨两点,共计二十八天;被用连环手铐将手和脚镣连在一起,白天吊挂在仓库里,晚上吊挂在床头上,共计十天,导致乳房囊肿;被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给饭吃、不准与家人通电话、不准家人接见及不准购买食品等等。

10、胡火英,生于一九五一年,中专毕业,江西省都昌县造船厂退休职工。二零零八年二月被绑架,后被秘密判刑四年半。二零一三年二月被绑架,再次被判刑四年。在省女子监狱,在双手又痛又麻、痛的不行的情况下,还被逼做超负荷的奴工劳役;被迫害得身体虚弱,精神不振;双眼几近失明,经狱医检查为“青光瞎”,两眼不能正常视物;此种情况下,还被强逼出工,完不成任务还被体罚、加刑期;因传抄大法经文,被监狱延长刑期三个月。

11、葛玲,七十岁左右,永修县医院的退休药剂师。二零一六年四月被绑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审被维持四年原判。在省女子监狱,葛玲因长期被罚站导致子宫严重下垂,每次小便后子宫脱垂,再塞进去时造成极度痛苦;三九严寒的天气,被二大队的付婷婷、方姓狱警把被子扔进垃圾桶,不给御寒,只给一床极薄的三斤左右的空调盖被,垫被(半边)只有两片、还是五颜六色的再造棉,晚上被冻的全身上下抽筋,被冻伤了骨髓,险些被截肢;还被没收了棉袄;多次被剥夺给家里打电话的权利;被包夹犯人将带血的卫生巾强塞进嘴里。

12、吴井军,女,四十五岁,江西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前后经历了长达十年的非法关押迫害。在去世前二十天还当庭递交了诉江控告书,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含冤去世。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零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170人次,其中:遭骚扰含冤离世2人、非法判刑26人、非法庭审11人、非法刑拘27人、绑架26人、骚扰67人。全省多地持续发生了派出所、单位、社区及居委会等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迫害。

由于篇幅有限,对叶国兵在任其它职务时对法轮功所犯下的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就不一一曝光。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人不治天治。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