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作恶者鉴

文/唐恩

据美国之音报导,3月20日波兰司法部长和民族记忆学院表示,将起诉一批共产党统治时代的法官与检察官,这些人参与了对当时反对派人士的迫害和判刑。波兰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杰波罗强调,应该让曾服务共产党、参与迫害的法官与检察官为他们当年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七人包括三名法官与四名检察官,他们在1981年~1982年期间对至少十名反对派持不同政见人士判刑。

同时,波兰也试图从瑞典引渡前波兰法官米赫尼克,他曾判处一批反抗共产党的人士死刑。去年10月,波兰一家法院对85岁的米赫尼克下达了逮捕令。今年1月,波兰司法部门请求瑞典同意引渡现为瑞典公民的米赫尼克回波兰受审。波兰政府表示,米赫尼克犯下了反人类罪,类似罪行永远不会丧失时效。

经常关注国际新闻的读者应不陌生,2018年11月16日联合国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判决,首次裁定红色高棉(Khmer Kraham,又译赤柬)两名前首领犯下种族灭绝罪,判处二人终身监禁,这是首宗判其种族灭绝罪的官方裁决。其中一人是92岁的农谢(Nuon Chea),他是红色高棉政权领袖波尔布特(Pol Pot)的副手,被控消灭穆斯林占族(Cham)人;另一是87岁的乔森潘(Khieu Samphan),他是当时的国家元首,被控对越南裔民众实施种族灭绝。

赤柬头目犯行四十多年后,仍须受审判刑,并非罕例。2017年12月29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出裁决,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奥斯卡.格吕宁(Oskar Groning),遭法庭以协助、伙同(aiding and abetting)谋杀二战期间奥斯威辛集中营(Auschwitz concentration camp)30万犹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96岁的格吕宁以健康理由申请“暂缓监禁”,遭到宪法法院驳回,必须入狱服刑。法院强调,特别重视该二战期间“协同谋杀”犹太人的案件,是因为格吕宁犯下了严重罪行,必须落实国家司法究责。

一个年近百岁的老人,必须为他70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锒铛入狱。类似情状的另两件司法判决,其一为2016年5月16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Stockholm District Court)以曾参与1994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为由,将原籍卢旺达的61岁瑞典公民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处终身监禁,罪名包括种族灭绝,及在卢旺达进行谋杀、谋杀未遂与绑架等国际法的严重罪行。这是瑞典第二度以这起大屠杀的罪行判刑,瑞典法院曾在2013年依涉及卢旺达种族灭绝案,判处另一名男子终身监禁。

其二为2016年6月17日,德国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将曾在纳粹德国党卫军(SS)麾下担任奥斯威辛集中营警卫的韩宁(Reinhold Hanning)判处有罪,刑期五年。检方指控94岁的韩宁当时负责看管,虽非正犯,仍系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的帮助犯。法院宣判时指出,“他(被告)知道奥斯威辛当时的大规模谋杀,毒气室里每天都有无辜的人遭杀害。”

这些陈年案例被国际媒体广泛报导的意义在于,贝林金蒂虽然隐瞒身份加入瑞典籍,瑞典和卢旺达远隔万里又时隔22年,凶手还是逃不过正义的审判。德国的韩宁与格吕宁都是近百岁老翁,但两人曾以警卫身份“协同谋杀”犹太人的罪行,逾70年依旧无法抹灭。赤柬两首领的判决清楚标明,他们是大规模谋杀的罪犯,是残忍杀人机器的一环,无论首谋或从犯,若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卢旺达与红色高棉的种族屠杀及奥斯威辛集中营惨案就不会成真。

如今,波兰追诉共产党统治时代的法官与检察官,也给世人指引着同一结论:群体灭绝罪与反人类罪的恶行重大,追诉期永不消失;迫害法轮功,一辈子也逃不掉。江泽民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严酷惨烈,尤甚于卢旺达与赤柬种族屠杀及奥斯威辛集中营案,更值得世人关注。

1999年7月起,江泽民与中共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对近亿遵循“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暴的迫害。在江氏“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数十万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与监狱中,长期遭受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更令人发指的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这种骇人听闻、天地不容的暴行。20年来,至少有4200多人被迫害致死,还有更多的人至今失踪。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因果报应,如应斯响。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党羽,恶报已然现前。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诸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李东生、王立军、万庆良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也预告了首恶之徒的下场。从七年前的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到中共劳教制度废除,再到李东生、周永康这些“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的相继落马。善恶终有报,迫害法轮功者必遭恶报的天理让歹徒惶恐不安,报应已直逼首恶元凶。

殷鉴不远。人类社会的正义,曾经将法西斯头目、南斯拉夫的独裁者、红色高棉的杀人魔王都押上国际法庭,也同样可以将江泽民集团与中共官员押上审判台,这一时刻不日即到。近年的四则国际判决与现今波兰政府追诉前法官,都应让追随迫害元凶的附和之徒深思自己的未来。这些判例足以让曾受中共蛊惑的人们警醒,为中共卖命就如同为虎作伥者,都没有好下场,古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担苦果,那些短视近利的取巧之辈,给自己留条退路方为正办。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应该赶快停止迫害,保护法轮功学员,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证据,将功补过,为自己的未来预留后路,才能弥补罪愆、赎罪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