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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恶人榜: 天津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诉江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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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元凶:赵飞

罪行叙述:

二零一五年五月,在中国大陆出现了起诉前中共头目江泽民的诉讼大潮。这是民众依据二零一五年四月,中国最高法院《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法律实践,参与控告、举报者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并已扩展到法轮功学员家属、亲朋好友,以及社会各界正义民众,目前诉江人数已逾二十一万。

这是人类法律史上最大、最严重的诉讼个案,预示着人类正邪较量中正义终将胜利的最终一幕。也将成就着人类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以及人类的未来。而且这也是在解脱那些被江氏利用国家权力诱迫绑架而卷入犯罪体系的中国同胞!在这个大是大非面前,每一位世人、公民都在摆放自己的角色位置。而更为严肃的是,每一位公职人员与执法者对每一份诉讼案件的处理,都在检验自己的职业操守与良知,也将为自己选择未来。

一、天津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诉江民众

然而自二零一五年起诉江泽民大潮开始后,天津市公检法迫害诉江民众的事件一直持续不断,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竟公然叫嚣诉江违法,并大下抓捕令:抓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一万。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共计三百九十三人次,遍及所有区县,甚至连八十四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其中:迫害致死两人,非法判刑一人(法轮功家属),非法庭审六人,非法批捕十二人,失踪一人,流离失所一人,绑架抄家一百七十七人次,非法拘留一百人,非法骚扰九十六人次。在全国同比非法迫害诉江民众力度相对最大。天津市因诉江被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十二人,非法庭审增至六人,非法判刑四人。究其责任,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直接责任最大,难辞其咎。

二、部分诉江民众遭迫害案例

刘海宾因诉江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早晨,东丽区警察以刘海宾起诉江泽民为由将其绑架,半个月后就将他非法批捕。天津东丽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开庭。

庭审时公诉人在宣读对刘海宾的起诉书时声称:刘海宾以实名方式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投递了宣传法轮功的诉状。公诉人将这种公民依法投递控告状的法律诉讼行为,诬陷为扩散和宣传法轮功,变相构陷。

刘海宾认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将推动社会回归到善良、有道德的人间正道,对中国将会有深刻影响,而他本人控告江泽民是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使。东丽法院对他的申诉和律师的辩护意见置若罔闻。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冤判他四年徒刑。为此,刘海宾上诉,并开始绝食抗议迫害,被强制喂食。从四月三十日开始,刘海宾拒绝强制喂食,看守所警察将鼻饲管插入他的胃中,对他施以鼻饲管灌食,并每日带着鼻饲管,不取下,变相实施酷刑。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天津二中院维持原判。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刘海宾被劫持到天津市滨海监狱(原港北监狱)。其心脏、肾脏等出现严重病态,滨海监狱通知家属刘海宾随时有生命危险。家属提出保外就医,被滨海监狱拒绝。

李文因诉江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因诉江被绑架、抄家,批捕。李文的辩护律师在检察院查阅案卷后指证:公诉人将李文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入案卷作为罪证,明显违反宪法。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天津河西法院对李文非法庭审。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天津河西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举报人的情况下,未立案先审查,采取国家特务行为举证,属构陷入罪。而构陷的原由竟然是:李文依照法律,行使公民权利,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江泽民本人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对李文的指控很明显是构陷入罪!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天津河西法院非法冤判李文三年。

莫伟秋因诉江非法判刑四年半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莫伟秋因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宁河县法院于同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对其非法庭审。她丈夫李广远为其辩护。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对莫伟秋非法判刑四年半,理由是给他人传递诉江材料。家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二中院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的维持原判。律师去宁河区看守所欲会见当事人莫伟秋时才得知,律师非常气愤,家属对二中院的这种暗箱操作也表示愤慨。目前莫伟秋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宁河法院对莫伟秋整个所谓“庭审”过程约三十分钟,为其辩护的丈夫李广远竟被非法拘留二十九天。当天庭审结束时,法官先让莫伟秋的女儿及亲属离场。之后县法院、公安局、610、国保等相关部门将李广远从庭上绑架,并把他随身携带的七千元现金掳走。

万慧敏因诉江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五点多,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几名警察协同当地居委会人员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年近古稀的路大虎、万慧敏夫妇家,实施绑架并抄家,十二月六日被非法移送河西分局看守所。原因是二人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控告江泽民。万慧敏已被非法批捕。

河西检察院在对万慧敏的起诉书中,将万慧敏向最高检察院网上投递诉江状,定性为罪名之一。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对万慧敏非法庭审。

潘慧芬因诉江状遭非法庭审

西青区法轮功学员潘慧芬通过邮政速递局向最高检察院寄出了诉江状,几天后,网上查询发现该邮件被扣押在邮局。潘慧芬去该邮局,善意的向邮局工作人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他们邮寄信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她第二次去邮局,继续向相关人员讲清控告江魔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当天下午,她刚从邮局回家,就被天津西青区中北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第二天就被送到西青区看守所迫害,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西青区法院对潘慧芬进行非法庭审。

七旬王昌寿因诉江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七旬法轮功学员王昌寿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在与朋友们读法轮大法著作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之后王昌寿老人连遭非法庭审。罪名之一是起诉江泽民。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上午,塘沽审委会二次非法庭审王昌寿老人。律师为王昌寿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书籍是让人做好人,根本就不违法。起诉江泽民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王昌寿没有触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应该无罪释放。但王昌寿老人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以下是补充的其他相关案例,还有包括在对依法诉江迫害过程中的滥权枉法行径。

高志勇因诉江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津武清区黄庄镇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区公安刑警队以高志勇控告江泽民为由闯入高志勇家,绑架高志勇并抄家。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律师到武清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看守所警员为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高志勇。欺骗律师说,高志勇不愿接见。五月九日律师第二次去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看守所警员说,高志勇还是不愿见律师。律师找了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但驻所的高姓检察员明确说,他亲自去见了高志勇并劝说其会见律师,高志勇就是不配合。然而,在法庭上高志勇证实自己根本不知道律师接见之事。

妻诉江被拘留 夫护妻遭判刑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黄凤莲因诉江被警察绑架,黄凤莲本人被刑拘三个月。黄凤莲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带上警车,上前敲警车的玻璃,要求放人,四、五个警察下车后发生冲突,她丈夫被警察戴上手铐带走。当地公安给黄凤莲丈夫扣的罪名是:暴力袭警,判刑半年,罚款两万元。警察打人这一过程,被一路人用手机全程拍下,该人高喊:“警察打人了!”警察见状将路人抓捕并殴打,将手机拍下的文件删除,并将该路人带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一宿。

退休教授因诉江被非法关押

天津中医药大学退休教授、现年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戴锡珍女士,因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号被警察非法抄家、绑架,正面临检察院的非法起诉。

张卫敏因诉江遭非法庭审

天津南开法轮功学员张卫敏因诉江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五个警察上门绑架、抄家,10月1日被非法批捕,关押近一年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上午,被南开法院非法庭审。

黄惠香因诉江被非法批捕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轮功学员黄惠香,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被天津国保伙同塘沽区胡家园街河头派出所六、七个警察绑架,说是和诉江有关。黄惠香家人去要人,警察不让见,后河头派出所蒙骗家属只拘留七天,四个多月过去了,警察仍不放人,还给黄惠香下了捕票。目前,黄惠香被非法拘禁在天津武清看守所,身体出现了心脏病的症状。


控告人:法轮功学员 201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