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鸣
日前,中共喉舌媒体报道了湖北襄阳一对夫妻自杀的事情,报道说这对夫妇因为沉迷于一个叫“三赎基督”的教派而自杀。本来此事和法轮功没有丝毫的关系,可是中共媒体却再次指鹿为马、指桑骂槐,提及法轮功并进行诽谤。
法轮功禁止自杀
法轮功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法轮功师父在《悉尼法会讲法》一书中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大陆和海外,从来没有发生法轮功学员自杀的事件。即使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所等黑牢中惨遭迫害、生不如死的情况下,都珍惜生命,没有自杀。中共在湖北襄阳的这起自杀事件的报道中诽谤法轮功,完全是恶意的诬陷。
法轮功教人向善,法轮功修炼者都有正常的家庭和工作,正常的在社会中生活和交往,他们只是在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法轮功修炼者中,有不收红包的医生,有童叟无欺的商人,有廉洁奉公的官员,有尽职尽责的工程师。在当今道德沦丧的中国大陆,这样的人是最值得信赖、最应该保护的人。可是他们却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中共抓进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在封闭的环境中被酷刑折磨和灌输洗脑,被强迫改变自己的思想,可见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中共邪教本来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即使中共把持的政府部门也不敢给法轮功定性。比如公安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在这个通知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可是根本没有法轮功。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轮功也是完全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诽谤和迫害才是真正的犯罪。
1400例栽赃
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煽动仇恨,利用其喉舌媒体炮制了“自杀”、“杀人”的所谓1400例栽赃陷害法轮功,事后证明这些案例就如同文革时的“内奸”、“叛徒”、“工贼”的“铁案”一样,全都是假的,其中有中共利用精神病人栽赃,还有中共威逼当事人构陷。
比如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因精神病发作将其父母用铁锨打死。王安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在当地法院判决王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得非常明白,山东省新泰市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指出:“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可是这个案例却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收入“1400例”中栽赃到法轮功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