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四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女士,原江西省經貿廳(現改為商務廳)下屬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財務科副科長,因長期被非法關押迫害,腹部嚴重膨脹、劇烈疼痛,無法站立與躺臥,上身彎曲、兩臂枯瘦,下身重度水腫、雙腿皮膚開裂流水。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上午八點,生命處於危急之中的她,被強行擡往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所謂“開庭”,她堅持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吳井軍還當庭遞交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在控告書中,她自述了自己遭受的十年漫長而又殘酷的牢獄迫害:被多次綁架抄家,被非法治安拘留五次,非法刑拘五次,非法勞教五次,非法關入洗腦班一次。
隨後,吳井軍病情更加惡化,無法進食、無法睡眠。家人曾送往醫院搶救,醫院拒收。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點半,吳井軍在劇烈的疼痛折磨中離開人世,家中剩下與她多年患難與共的丈夫和年幼尚需母親照顧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