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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優秀教師被迫害致死 生前控告江澤民 -- 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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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孫敏本是德才兼備的優秀教師,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遭到綁架、洗腦、勞教、判刑等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歲。
孫敏

孫敏


在中共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流離失所在外的孫敏老師行使了自己公民的合法權利,六月十六日一紙訴狀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她在訴狀中寫出了自己被迫害的真實遭遇。孫敏老師說: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出刑事訴訟。

孫敏老師控告說:“鑒於江澤民是這一切罪惡的始作俑者,控告人只依法追究江澤民本人的刑事責任和精神、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對其他迫害我的有關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本控告人暫不起訴,但保留追訴權利。”

她還在訴狀中以一個修煉人的慈悲善念對於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們提出忠告: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聰明人選擇順天意而行,聰明人誰還不趕快離開危墻、將功贖罪!江澤民用內部講話、書信代法,對上億好人進行史無前例的迫害,是在公然的迫害憲法和國際公約。現在誰還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命令,誰將來就會站在被告席上。

孫敏,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生,大學畢業,在鞍山市第七中學任教,是一名德才兼備的優秀中學教師,是單位的業務骨幹,擁有哲學學士學位及省級的科研項目、國家級科研論文。從一九九一年到二零零零年,她的科研項目、論文、教案、課件等獲得一等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十多項殊榮,是一名難得的教育界人才。
孫敏獲得的各種獎項、證書

孫敏獲得的各種獎項、證書


如此德才兼備的好老師只是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修煉做人,修心向善,卻遭到了多次的迫害,曾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施以種種非人酷刑,如長時間罰站、罰蹲、開飛機、擡起來往水泥地上摔、不讓上廁所、暴打、電棍電、針紮、長時間不讓睡覺,惡徒抓住頭發撞墻,致使顱骨裂了二處、後腦勺被打碎一塊。孫敏老師被迫流離失所十五年之後,再次被綁架,被折磨的體重只剩六、七十斤,被非法判刑七年,又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迫害致死。

孫敏總是一副笑瞇瞇的可愛模樣,看上去不過三十幾歲,總是不辭辛苦的幫助別人,那樣嬌小的身材,卻並不柔弱,在被殘酷的迫害中,在每一秒都是痛苦的煎熬中,不改初衷。以下是孫敏老師五次遭遇迫害的詳情。

說公道話被非法勞教、殘忍折磨

二零零零年,孫敏及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回來後九月二十二日突然在學校被警察綁架,被關進鞍山市看守所七天之後放回家中。十月十日在學校又被鞍山市鐵東區東長甸派出所的警察抓走,送到鞍山市教養院,之後不長時間被轉送到了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迫害了一年半的時間(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期滿回家),在這裏孫敏老師經歷了非人的折磨,她曾經在一封信中記錄了她在馬三家教養院中的血淚史:

從未料想自己的人生中會有在勞教所的一段時光,那飽含屈辱、沾滿血淚的日子如噩夢般縈繞在心頭。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送至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在遵守勞教所一切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僅僅是由於保留自己的思想認識問題,多次被大隊長當眾辱罵。從到所的第一天起,就被減少睡眠時間強制做轉化洗腦。從晚上十一點、十二點延長到後半夜二點、三點,並伴之以體罰。如:蹲著,時間由晚上延長到白天,撅著,當我累倒時,就將我擡起來往地上摔。到隊長辦公室,雙臂平舉,馬步站樁,站不住時轉化了的學員就用指甲掐我神經敏感部位,還有隊長的電棍和語言威脅,這樣過了四十天。

當這一切都沒有起到轉化作用後,隊長在十一月三十日將我送入四防的屋子裏,不分晝夜地對我采取各種姿勢的體罰,中間沒有休息,更不許睡覺。如果姿勢不合標準就用針紮我,用柳條棍抽打雙手,本來是一雙纖細的手腫成了“熊掌”。當我體力實在支持不住時,就把我手綁到背後,頭、腳按到一起,身體壓平。為防止我痛苦而喊出聲,將我嘴堵上,用軍大衣將我頭蒙住。還將我的頭狠命地往墻上撞,頭上鼓起了一個個包和粗棱子,墻上濺落粉紅色的糊狀物。我感到顱骨出現了裂縫,天旋地轉倒在地上,全身抖動。還多次用棍子劈頭蓋臉地打我。

最嚴重的一次,感覺右眼睛被打瞎了,後腦勺一厘米大小的地方被棍子隆節處砸碎,左側胳膊和腿不能用力觸碰。還有一次將我的衣服扒下抽打我,後半身都變成青紫色,腫得邦邦硬。這時已全身傷痛的我仍不讓睡覺,被繼續體罰。

一天半夜當我虛脫後,被扔到廁所裝臟手紙的塑料筐內,後用冷水澆醒,全身濕透的衣服是在十二月份的走廊裏靠體溫弄幹的。(每次都是趁廁所沒人的時候讓我去)一天夜裏在別人看管下,去廁所時撞見了同室的一個法輪功學員。她看見我半邊青黑色腫得與鼻子相平且扭歪了的臉和同樣青黑色腫封喉的眼睛,嚇得她回去犯了精神病:把所有的衣服都往身上穿,問:什麼時候批鬥我?喊著:不要打我,折騰了一個多月才恢復正常。我常被斥責警告不準將自己的臉被別人看見,最後隊長在我的手、腳、脖子和嘴施展了一通電棍之後,說放棄對我的轉化工作。命令我每天都面對墻壁坐著,並允許半夜之後在走廊裏坐著睡覺了,當我的面目恢復的不怎麼可怕時,我帶著一只熊貓般的眼睛和滿身的傷痕被送回室內,這時我已辨認不出自己的毛巾與牙具!回屋後繼續面壁坐著,不許回頭,從早上五點至晚上十點,除上三次廁所外不許動一動,晚上也不許我洗漱。每天陪伴我的只有尖刻的譏笑、嘲諷和責罵。

直到過年前,令人窒息的高壓氛圍有了松動:雖然還面壁坐著,不許說話,但上廁所可按正常規定的時間去了晚上也允許洗漱了,只是睡眠時間比別人少兩個小時。我終於有了喘息的機會!只是傷情還在恢復之中,麻木的腳趾是在回屋一個月後逐漸有了屬於我的真實感覺,在左側頭部的兩處仍是在2月中旬之後(這時已長達兩個半月)才敢接觸枕頭。

被迫流離失所

孫敏老師在非法勞教關押期間工資待遇一切停發,受到了嚴重的經濟迫害。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孫敏老師從馬三家教養院回到家中。到學校上班幾天後,在家中接到了學校老師的電話,讓她第二天到市裏辦的洗腦班去報到,這次洗腦班是鞍山市610非法組織對法輪功學員新一輪的迫害。

為了躲避中共的洗腦迫害,孫敏老師無奈之下離開了自己的親人、熱愛的工作和喜歡的學生們,開始了長達十五年流離失所的流浪生活。

孫敏老師在遼陽流離失所期間被當地警察綁架,後被非法羈押在遼陽市看守所,孫敏老師絕食抗議,半個月後正念走出遼陽看守所。

第四次被綁架、又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孫敏老師在遼陽地區被遼陽市警察綁架,再一次被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內。在遼陽看守所關押期間,孫敏老師不畏強權暴力迫害,依然堅守著自己的信仰,絕食抗議,多次受到上地環、摧殘性灌食、註射不明藥物等酷刑折磨。孫敏老師被註射不明藥物之後,胃腸難受、眼睛視物變色、不清、昏昏欲睡,僅兩個月再見到熟人居然叫不上名字!

因長時間被非人折磨,加上絕食,孫敏老師身體十分虛弱,生命垂危,遼陽市白塔區公安分局不得已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以孫敏患有重大疾病為由通知其家人取保候審。孫敏老師沒敢回到鞍山家中,怕遭受中共的殘酷迫害,只好繼續流離失所在外。

第五次被綁架折磨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遼寧省610 非法組織統一的操控之下,遼寧省各市、縣僅六月二十八日一天之內被綁架的就有百余人之多,孫敏老師也在其中之一。

六月二十八日,孫敏在鞍山市鐵東區35中學附近的出租房下樓時,被蹲坑監控的鞍山市立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抄家時兩萬元現金被警察搶走。後被劫持到鞍山市立山區靈山派出所。當晚十點左右,靈山派出所的警察又把孫敏劫持到立山區靈山北鑄的房子裏拍照、抄家,並抄走了存放在房子裏的四萬元現金,共計六萬的現金被警察掠走,同時被抄走的還有大量的制作真相的打印機、電腦、顯示器、空光盤、打印頭、墨盒等物品。

孫敏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孫敏前後絕食大概兩個月左右,看守所警察采取了對她野蠻灌食,有時每天要灌五大盒子流食。不銬地環後,還將她的手用膠帶纏綁在背後,孫敏生活不讓自理,大小便都得靠“包夾”犯人,“包夾”打她、掐她,弄得她渾身青一塊紫一塊沒有好地方,衣服上都是血漬和大便也不給換。
中共酷刑演示

中共酷刑演示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辯護人第一次會見孫敏時,發現她的胳膊、大腿、胸部多處有瘀青傷痕,孫敏告訴辯護人是同監室的被監管人員李楠、張慧麗、宋福麗等人對她強行灌食所致,這三人不但掐她的胳膊和大腿,還曾把她的乳頭掐傷,不讓她洗漱、上廁所,不讓她睡覺。在灌食期間,孫敏的手和腳都被銬在地環上,灌的是特別鹹的玉米面水,摻些黑乎乎的不明的東西,有時往裏下不明的藥物,呈黃色或別的顏色等。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警察和犯人還往孫敏灌食的食物摻放屎、尿,並捏著孫敏的鼻子往裏灌,有時一天灌多次。孫敏盡管換過兩個監號,但管教獄警都是王宏。看守所如果沒有獄警的授意,李楠等在押人員是不敢妄自非為的。一次值班獄警路過窗口時,看到 “包夾”正在毆打孫敏,獄警竟說:動作要小點幅度。後來“包夾”用安全帶把孫敏的手綁在後背,半夜經常能傳出“包夾” 打罵聲和孫敏的嗚咽聲,後來安全帶都被孫敏掙紮斷了。孫敏被折磨的體重只剩下了七、八十斤。

辯護人為孫敏絕食受虐的事找趙洪波所長反映,趙所說是因為孫敏血小板比較底,是在灌食時不小心弄傷的,血小板低的人受傷後不易恢復。當時辯護人曾強烈要求看守所必須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趙所長也答應過問此事。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孫敏的辯護人第二次到鞍山女子看守所會見孫敏,等了近半個小時,她才被兩個身材健壯的穿白T恤的女的(因二人未穿號服,所以無法判決是否是被監管人員)架出來。她的鼻子裏插著灌食的管子,臉上纏著不少繃帶,臉龐浮腫,兩眼噙淚,雙手被束縛帶緊緊地反綁在背後。當辯護人問她是不是又在絕食時,她說自己沒有絕食,是看守所為她“增肥”,特意給她灌食,說要一直給她灌到她離開看守所為止。她說現在每天給她灌食六~八次,在灌食時還摻入了其它不明的東西。孫敏還告訴辯護人,束縛帶二十四小時不給她解開,致使她晚上無法睡覺,因為無論什麼姿勢都壓著自己的胳膊和手,中午也不允許她睡覺,只能坐著。

趙洪波把責任推給獄警王宏,王宏只是輕描淡寫地對行惡犯人說了一句:你又給我找事兒。此後不管是律師還是辦案單位來提孫敏,值班獄警都得向所長郭繼紅報告,經過所長批準方可提孫敏,如果是律師來見孫敏,王宏親自在場監控,而且搶著替孫敏回答,嚇得孫敏不敢多言。大約八月份中旬,孫敏不想絕食了,多次要求吃飯,可是王宏就是不答應,還多次炫耀:孫敏要吃飯,我不讓她吃。

肆意的構陷、野蠻的庭審

二零一六年七月份正值孫敏絕食期間,鞍山市政法委四男一女五人天天來看守所研究孫敏,甚至拿來大法書誘惑孫敏說出某人,但是孫敏從未開口。這些人天天來、一呆就是一天,前後足有兩個星期的時間。無論警察使出什麼的花招誘騙,孫敏誓死不從,非常堅定,零口供。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谷悅出庭公訴,指控孫敏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向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提起公訴。對孫敏非法開庭,在庭審期間,旁聽席中坐滿了警察,氣氛非常緊張,法庭只允許三位親屬到庭旁聽。孫敏的辯護律師以二零一三年孫敏在遼陽市取保候審的案子未結為由當庭罷庭,要求停止對她當事人孫敏的庭審,並要求此案轉交到遼陽市司法機關審理。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庭審未遂。幾天後,律師接到鞍山市立山區法院以在孫敏住處搜到1000張真相幣為由,說他們有權力開庭,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孫敏拒絕出庭。

孫敏聘請的維權律師接到法官王藝涵的電話,讓他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八點多到立山區法院商議孫敏開庭的事宜。法官王藝涵見到律師後,讓律師勸孫敏到立山法院開庭,如果不同意,就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開庭,然後讓律師自行去看守所。

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後,因律師沒有帶會見手續,便返回賓館取手續。在律師未返回看守所的這段時間,法院的人多次提孫敏,都遭到孫敏拒絕。律師在上午十點三十六分返回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孫敏的父親等親人要求參加庭審,被門口手持械具的士兵阻攔、驅趕。孫敏的一名親人聽到法官王藝涵交待說不讓他們參加庭審。

律師在提訊室見到了孫敏,律師與孫敏只交談了三、四句話,十一時五分左右,法官王藝涵、公訴人、書記員等人強行闖進提訊室。孫敏見狀馬上回身往監室走,法警沖過來強行把孫敏按住。律師馬上站起來大聲問孫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達的開庭通知書?孫敏說:沒有。法官王藝涵無視法律,大聲喊“不要跟我提這些”。

公訴人開始向孫敏發問,孫敏拒絕回答。法官讓律師提問。律師問孫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達的開庭通知書?孫敏說:沒有。律師說我提出嚴重抗議,這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律師又要求法警把孫敏的刑具打開,遭到拒絕。律師再次提出嚴重抗議,法庭嚴重侵害孫敏的人格尊嚴。律師指出這樣的庭審是違法的,沒有家屬和其他的人旁聽,違反了法庭公開審理的原則。

這時孫敏為了阻止非法庭審,大聲說:律師我解除與你的委托關系。律師說好,拿著隨身物品憤然離開提訊室。律師在十一點十五分走出提訊室。

接下來的所謂“庭審”只持續二十分鐘,法官臨走時告訴孫敏,你可以讓律師給我一份辯護詞。法官等人在十一點四十七分離開鞍山市女子看守所。

律師走出看守所,非常氣憤的說:我沒有見到這樣野蠻的庭審,真是聞所未聞,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師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審也參加了幾百個甚至近千個,從未見過這樣的庭審,真讓我大開眼界了!太沒有底線了!這次所謂庭審是違法的、是不被承認的!我也不會給這種法庭交什麼辯護詞!

律師先後到鞍山市立山區政法委、檢察院,對法官王藝涵的瀆職行為做了控告。律師到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控告,發現立山區法院除了法官王藝涵之外,其他相關的人都走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鞍山市立山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孫敏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非法沒收了孫敏的所有被抄走的現金和私人財物。參與的人員有:審判長:王藝涵 陪審員:陳晨、祝麗 書記員:趙爽。
孫敏不服判決,上訴。鞍山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侯新剛接到孫敏的上訴並沒有開庭審理,而是在鞍山市政法委、610上級機關的施壓下,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駁回了孫敏的上訴,維持冤判。

被迫害致死

孫敏的父親想要到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看望女兒,看守所人員說需要法院出具的執行文件,孫敏的父親幾次找到立山區法院法官王藝涵索要執行文件,王藝涵聲稱手續沒有過來。最後一次是在九月二十七日,因十一放長假此事就耽擱了。十一期間孫敏的辯護律師黎雄兵想到看守所會見孫敏也沒見成。

二零一七十月十日,孫敏被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警察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第十二監區繼續遭受迫害。孫敏被送監獄之前的前三天,出現胸悶伴有陣痛十小時,心律43/分,被120 急救車送往鞍山市中心醫院急診。十月六日、七日在鞍山市長大醫院住院觀察,其中檢查出竇性心動過緩和低鉀血病癥,有醫院的體檢報告作為證實。就是這樣的身體,看守所居然將孫敏強行送監,也不知道使了什麼手段,遼寧省女子監獄竟然接收了,而且還給孫敏分在了十二監區的嚴管隊。

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也叫“集訓矯治監區”, 是二零一零年增加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被稱作是“魔窟中的魔窟”。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是最低等的,可以隨意受到其他犯人的欺辱和謾罵。

十月十三日,孫敏的父親在大街上接到遼寧女子監獄警察打來的電話,說孫敏病的很嚴重,因街上嘈雜聽不清電話就撂了。十月十八日,孫敏的父親再次接到監獄的電話,讓孫敏的父親出錢給孫敏治病,孫敏的父親嚴詞拒絕,說把人放出來自己治。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副監區長陳碩、十二監區的分監區長胡楊來到孫敏家中,稱孫敏患有冠心病、竇性心律過緩(四十次/分)、高血壓(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時刻有生命危險,並哄騙孫敏的父親在她們拿來的資料上簽字。孫敏的父親要求見孫敏,胡楊稱監獄正在修理大門,不能接見,讓孫敏的父親等電話。據孫敏父親介紹和認識孫敏的人都知道,孫敏自修煉法輪功以來身心健康,並無任何病史,怎麼就在突然之間出來這麼多疾病?

孫敏八十二歲的老父親於二零一七年末去遼寧省女子監獄要求接見孫敏,被獄方無理拒絕。近四個月的時間後,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孫敏的父親與其妹去了遼寧省女子監獄才允許接見,這一次是孫敏的親人見她的最後一面,孫敏的精神狀態還好,但身體非常的瘦弱,雙腿被迫害的已不能走路,是被人背著出來接見的。眼睛視力明顯下降,右耳聽不清說話,還流著膿,說話也不怎麼流利。

接見室對接見談話的內容監控得異常厲害,有錄音的、錄像的、監控電話的,談話中有被獄警認為敏感的東西就會通過設備切斷彼此的對話聲音傳遞。當孫敏向父親索要電話時,會見電話突然中斷了信號,為什麼這麼簡單的要求,女兒要父親電話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十二監區的警察到底在懼怕什麼?

這一點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不只是針對法輪功學員,對所有的服刑人員也是一樣的,不能說幹活累,不能說飯吃不飽,不能說也不能表現出自己的任何痛苦、不適、不愉快,更不能說出獄方的非人行徑以及直接表達對獄方非人行徑的不滿,否則的話在接見後會受到獄警不同程度的責罰。

孫敏的妹妹問孫敏用不用存錢給她時,孫敏說你給我我也花不出去。當被問到冷不冷時,孫敏的回答是:別人不冷,我冷。也許是由於瘦弱的原因,但更有可能是因為另外一種折磨:不準穿禦寒的衣物,不給被子蓋,不給褥子鋪直接睡床板……因為,那是太多法輪功修煉者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長期經歷過的以及正在經歷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十點二十分,孫敏的老父親接到遼寧女子監獄警察的電話,說孫敏吃完早飯後暈倒,目前正在醫院搶救,於是孫敏的老父親和家人趕緊驅車前往沈陽探望,中午十二點五十分左右到達遼寧沈陽監獄管理局總醫院,僅僅兩個多小時後,孫敏的老父親看到的是居然是穿好紫色壽衣已經死亡的女兒的遺體。

當孫敏的父親觸摸女兒遺體時,發現女兒身上居然是冰涼的。根據醫學常識,人死後的體溫可以斷定死亡的時間,在常溫下,人死亡後體溫每隔一小時下降一度,依據監獄所打來的電話說孫敏正在搶救,那孫敏死後體溫應該是溫熱的,而孫敏的父親摸到的卻是冰涼的,這說明人已經死亡多時。而所謂的搶救也只是為了逃避監管責任,欺騙家屬,給家屬一個所謂的交代而已。沈陽監獄管理局總醫院的王大夫證詞也說孫敏到醫院時已經是死亡狀態。

當孫敏的老父親問他們女兒的死亡原因,所有在場的人都三緘其口,只是給他出示了一張心臟停止跳動的心電圖。

對於孫敏的離世,孫敏的父親極度悲傷,白發人送黑發人。據孫敏老父親回憶,孫敏在二零零二年流離失所時,孫敏的母親姜桂榮就已經患上帕金森綜合癥癱瘓在床,孫敏的母親在病床上經常念叨想女兒了,為女兒擔心,整日悶悶不樂,以淚洗面,尤其到過年時,家裏冷清清的。看到別人家都其樂融融的,就更加想念女兒。孫敏為躲避中共迫害,流離失所在外無法到床前為母親盡孝,二零一四年九月,孫敏的母親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

孫敏的父親已經八十多歲了,自二零零二年孫敏被迫流離失所後,十多年來孫敏的家人沒過過一天安生的日子,整日為孫敏提心吊膽。因長期思念女兒,老人整日悶悶不樂、唉聲嘆氣,女兒在遼寧女子監獄中被迫害致死後老人更加悲痛。

孫敏及其家人不幸的遭遇讓人心痛,可是這樣的悲劇還在中國大陸不斷的上演著,這不是電視劇的劇情,而是真實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血淋淋的現實。二零二零年一月中旬,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榮女士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終年78歲。李桂榮女士原沈陽市大東區合作街小學校長,曾被譽為“區十佳優秀校長”。二零零六年十月,李桂榮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五年二月,再次被綁架,被沈陽市渾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老殘隊五小隊迫害。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一中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王鳳臣,是高中地理老師,講課引人入勝,是出類拔萃的業務骨幹,每年都被學校指定帶應屆高考班級。工作中,王鳳臣從不收禮和紅包,深受師生信任。這樣的好教師竟被中共非法判刑四年,在監獄被迫害致出現嚴重的腫瘤病狀。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王鳳臣含冤離世。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楊桂芝,飽經中共邪黨的迫害,多次歷經牢獄之災,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時年61歲。楊桂芝的離世,給家人留下了無盡的痛苦悲傷。楊桂芝原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中學校長,她為人正直、善良,是德才兼備的好教師。 楊桂芝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位於呼和浩特的內蒙古女子監獄關押。

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八月的三年多來,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的教師中至少有30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離世。其中,二零一八年9人;二零一九年8人;二零二零年10人;二零二一年3人。男性法輪功學員12人;女性學員18人。年齡最小者41歲;年齡最長者85歲。他們生前大多都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派出所、洗腦班的非法關押中遭受中共惡警、惡人的各種酷刑折磨和不明藥物迫害。

孫敏生前在自述被迫害的文章中寫道:“述說這一切,我並不是想感傷自己遭受的痛苦,……我們在工作單位忠於職守、在家庭盡職盡責;在社會奉公守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們修煉了法輪功,努力按照真善忍做人。而法輪功拯救了多少病殘的身軀,彌合了多少離異的家庭!當我們無辜被迫害時,我們想到的不是個人的得失,而是這場迫害給國家和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因而,我們舍棄了工作,犧牲了親情,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和前程去反映情況,講清真相,救度著被欺世謊言毒害的眾生。希望我們的付出能打開塵封的心靈。喚醒沈睡的良知,使更多的世人能被救度,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幸福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