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72):江西殘疾女兩次被勞教迫害、兩次被枉判入獄

(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江西省九江市開發區永安鄉濱江村譚美麗,從小患有小兒麻痹癥,一條腿有殘疾。修煉法輪功後,她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家裏孝順老人,人品在當地有口皆碑。

在中共二十年來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譚美麗這位殘疾農村婦女,僅僅因為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受過多次的綁架、抄家,二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四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七年半),飽受摧殘。其中,譚美麗和丈夫高家取曾均被劫持到九江市勞教所迫害三年,當時她的家中尚有三個未成年的孩子。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譚美麗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丈夫高家取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譚美麗的八旬婆婆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在公安局門口喊冤,要求釋放兒子與媳婦譚美麗。

譚美麗的八旬婆婆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在公安局門口喊冤,要求釋放兒子與媳婦譚美麗。



一、文革式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為了還法輪功以清白,九江縣高家取、黃訓貴、王月蘭、楊東枝等十余名法輪功學員懷著慈悲善念,用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上訪權力,進京說明法輪功的真相。九江縣政府獲知這一消息後,中共縣委書記劉同顏下令:“在法輪功的問題上,可以搞狠一點,搞左一點,經濟上把其壓垮,打死人我頂著,哪個單位有煉法輪功的要不狠搞就撤職。”並且在當地電視臺上大肆汙蔑法輪功。

永安鄉政府接到所謂的上級指示,置法律於腦後,蜂擁上陣。鄉黨委書記余菊生、副書記周榮基、派出所所長何金剛、副所長梅金華於七月七日,在無任何法律手續件的情況下,率村幹部開始對鄉裏的高登權、高桂鳳、譚美麗、饒鳳蘭、黃引娣、張雨新等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然後把學員劫持到各村部,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

七月八日,有的村裏開始演出一出出醜劇:逼學員們打麻將賭錢;副鄉長劉某逼60歲的高登權老人喝酒,因當時沒能找到酒,就逼抽煙,強行將點燃的香煙往老人嘴裏塞,還逼學員用邪惡的話罵大法。法輪功學員們堅決不從。七月八日晚,統一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鄉政府計生辦,兩餐不給飯菜,學員們忍饑挨餓。

七月九日,鄉黨委副書記周榮基親自上陣:逼學員們寫保證書,並唆使計生人員用“哧哧”作響的電棒逼迫學員就範。聞到“哧哧”電棒聲,有的圍觀的群眾嚇出了哭聲。面對淫威,法輪功學員們並沒有後退,都講出實話:法輪大法健康身心,當然要繼續修煉。聽到這些,副書記周榮基魔性大發,就命令計生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打完後,每兩個學員銬在一起(因為手銬不夠用),吊在窗戶上烤太陽。這天的太陽似乎特別火辣,吊銬中女學員高桂鳳昏死過去。

吊銬完,邪黨惡徒們繼續強迫不願罵大法的學員(包括蘇醒後的高桂鳳)一起罰跪在鋪滿石子的地面上,頸上掛著大牌子,大牌子上寫滿汙蔑師尊和大法以及煉功是“反革命”之類的話。法輪功學員頭頂著烈日,被強制跪了一個多小時;譚美麗的頭被派出所所長何金剛用裝滿礦泉水的瓶子猛砸。

炎炎烈日的曝曬之下,汗水滲透了每位法輪功學員的衣衫,滴在滾燙的石子上。學員們始終無怨無恨,默默承受著這六月飛雪都難以洗刷的冤屈。60多歲的高登權老人雙膝都跪青了、跪爛了,站起來都困難。

然而,罪惡到此並未結束,鄉政法委書記劉小來、派出所所長何金剛,不顧圍觀群眾的怒視,劫持著遭受折磨後的法輪功學員掛著牌子沿著鄉政府一大樹村遊街侮辱一圈,就差敲鑼打鼓戴高帽,使人不免想起了文革。

對法輪功學員們肉體上的折磨未了,經濟上的盤剝接踵而來。遊街完後,除高桂風外,法輪功學員們被強行送往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8-33天,身心備受摧殘。出看守所時,縣公安局潘局長和一科(政保科)科長李見建華仍不放過法輪功學員,強迫每人寫保證書並交所謂的保證金二千元以及所謂的執行費二百元。

高桂風未被關在看守所,而是在鄉政府被繼續非法關押17天,並勒索罰款一千七百元。高桂風的丈夫因煉法輪功已被縣、鄉兩級罰款四千元,是變賣家中財產換來的。又被勒索罰款,他們只好到愛國村信用社貸款交罰款,兒女被迫輟學在家。

永安鄉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在群眾中激起強烈的憤怒。

二、第一次遭非法勞教、判刑

在迫害最嚴重的時候,譚美麗和丈夫高家取曾被劫持到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三年。當時她的家中尚有三個未成年的孩子,最大的只有十幾歲,家裏無人照看,田地荒蕪,家中被迫害得一貧如洗。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譚美麗與她嫂子(黃引娣)在當地講真相,遭本村不明真相的村人王義豐攔劫告發,第二天上午在家中被永安鄉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家中被翻抄得一片狼藉,復印機、法輪功資料被搶走。

後來譚美麗被非法異地關押在瑞昌市看守所迫害。譚美麗出現嚴重病態,在她的正念抵制和家屬強烈要求下,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被保外就醫。

七月九日,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黃引娣進行非法秘密審判時,將譚美麗騙到審判場所當場實施逮捕並進行審問。

面對公然違法的欺騙性質的逮捕、審問,譚美麗的丈夫質問公檢法人員:我妻子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有什麼錯?她犯了哪條法律?你們憑什麼抓她?!面對正義的質問,九江縣國保大隊長陳躍軍理屈詞窮,竟無賴的對譚美麗的丈夫大吼大叫。

後來譚美麗被非法關進九江縣看守所,幾天後又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譚美麗被關押在第七大隊遭受折磨:警察不允許她與任何人交談,不讓睡覺,不讓洗漱,長期罰站。

三、第二次遭非法勞教、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譚美麗在給當地民眾講真相時,被九江市湓浦派出所惡警綁架,並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十天。

五月七日,法輪功學員王全聖和吳冬蓮在九江縣講真相時,被九江縣國保大隊綁架,並送交九江縣檢察院圖謀起訴迫害。六月二十五日,譚美麗等一行三人陪同王全聖、吳冬蓮家屬到九江縣公安局詢問案情並要求放人時,被九江縣國保大隊當場綁架扣押達數小時之久。譚美麗被非法扣押期間,家中無人,國保大隊五、六名警察在無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直接撬後門,強行闖入譚美麗的家中,並搶劫私人財物。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上午,譚美麗在德安縣法院附近,被九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王義金等警察再次綁架,劫持到德安縣看守所迫害。德安縣公安局警察還前往她九江市永安鄉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兩本《轉法輪》書籍及一些真相光盤。

二零一二年底,譚美麗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譚美麗先後遭到勞教人員何雪英、吳敏、劉麗娟、王麗毒打,身體被打傷;持續十多天的時間裏每晚十二點以後才能睡覺;連續幾個月的時間裏,被袁麗明、謝世清、蔡芳燕、秦莉幾個獄警輪流逼迫“轉化”,強制觀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有一次被獄警袁麗明、謝世清關在活動室噴辣椒粉。

二零一三年三月初,譚美麗被獄警蔡芳燕、袁麗明、謝世清在矯治中心二樓一間黑房,關了一天半,袁麗明還用透明膠帶把她手捆住。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譚美麗一年勞教期滿,勞教所不僅沒有釋放她,反而又將她劫持到省戒毒所繼續關押迫害。

八月十九日上午,譚美麗的丈夫、兄長、侄子、小姑和婆婆前往省戒毒所要求釋放譚美麗。負責辦理此項事務的管理科科長王俊征拒絕放人,並告知家人:譚美麗不“轉化”,被延長勞教期二十六天,已上報勞教局批準,戒毒所無權放人。

譚美麗的家人沒有退縮,她的侄子據理力爭道:網絡、報紙都報道了要解體、廢除勞教制度,北京、遼寧等地的勞教所都已釋放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俊征無理答道:“我沒看到,不知道。”後又心虛地承認,他也看到了有關報道。

八月十九日下午三點,譚美麗家人一行直接去到位於青山路的省勞教局,要求見相關負責人。勞教局的白馬京局長外出不在,一位處長接待了譚美麗的家人。在聽取了譚美麗家人的陳述並查閱了相關的材料,確定譚美麗已勞教期滿後,當場立刻打電話到戒毒所,要求第二天上午八點半就辦理釋放譚美麗一事。譚美麗的家人害怕被騙,要求出示書面的字據。負責接待的處長回答道:“已請示了上級領導,明天一定放人。”

八月二十日上午,譚美麗家人又來到戒毒所要求放人。王俊征拖延並威脅道:“九江市開發區還沒來人接,他們接走了以後又要往哪送,我們就不知道啦。”譚美麗的哥哥又趕往省勞教局,前一日負責接待的處長又馬上打了電話,責問戒毒所的相關人員為什麼還不釋放譚美麗。

八月二十日傍晚,在家人的正念堅持和不懈努力下,譚美麗終於順利回到了家中。

四、譚美麗第二次遭非法判刑、丈夫被枉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譚美麗等三位法輪功學員在九江市潯陽區煙水亭附近,向民眾講真相時,被九江市潯陽區湓浦派出所綁架並拘留。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下午,譚美麗姑嫂二人外出講真相,被綁架並非法關押在九江市拘留所。她們在拘留所絕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下午,譚美麗和丈夫高家取在講真相時,被九江市湓浦派出所綁架,後移交給長江航運公安局九江分局下屬的九江派出所。九江派出所當晚將倆人非法關入拘留所。

第二天,在當地村幹部郭培平(此人多次帶路去抄法輪功學員的家)的帶路下,九江派出所十幾個警察非法強行抄了譚美麗的家,包括電腦、法輪功書籍等在內的許多私人物品被抄走。

後來丈夫高家取被釋放回家,而譚美麗則由拘留所轉入九江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譚美麗遭九江市潯陽區法院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律師為譚美麗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是,九江市潯陽區法院還是誣判譚美麗四年半。

譚美麗在女子監獄遭暴力洗腦,長期被非法剝奪會見權。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譚美麗丈夫高家取、黃引娣、鐘桂鳳,到甘棠派出所向警察遞上一份真相信,希望他們能明白法輪功真相,從而有個好的未來,卻被該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入九江市看守所。警察對她們非法抄家。

高家取八十多歲的母親蔡桂鳳多次到潯陽區分局找黎軍講道理,勸善,可每次黎軍不理睬。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蔡桂鳳老人身披冤衣在九江市潯陽區公安分局門口喊冤,要求釋放兒子高家取、兒媳譚美麗。

不料,到九點左右,黎軍帶上七八個警察將蔡桂鳳和她女兒及周圍八名法輪功學員強行拖拉到分局裏,一一審問,做筆錄,黎軍還親手搜包,並嚇唬蔡桂鳳說:別讓我下次抓到你,你八十歲了我一樣讓你坐牢、判刑。直到下午一點多才陸續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九江市潯陽區法院對高家取、黃引娣、鐘桂鳳三人進行非法庭審。法院只允許兩名直系親屬進入法庭旁聽,多名家屬強烈要求進入現場旁聽,均被各種理由拒絕,同時法院卻強行從各個街道辦事處調來幾十個工作人員旁聽。潯陽區國保大隊調集大批警察封鎖法院門口,國保大隊長黎軍親自指揮調動。

法輪功學員黃引娣當時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非常不好,在進入法庭時,無法獨立行走,無法獨立起立和坐下,需倆人從旁扶助。同時思維遲鈍,對於他人的提問,很難正常回答,說話明顯無力。

來自山東的王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鏗鏘有力的無罪辯護。王律師從法律角度指出:法輪功不是×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明確說明:江澤民提出的觀點及“兩高解釋”和《人民日報》及中央電視臺的觀點均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公訴機關硬性套用刑法三百條,漏洞百出,沒有任何依據。

律師同時指出了涉案的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案件的過程中,有多處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一、潯陽區法院未通知本案當事人的開庭時間。二、潯陽區甘棠派出所的王姓和劉姓警察在本案中同時作為證人和辦案人員。三、本案律師從司法機關調閱的案卷與公訴人所持案卷內容上有出入。

律師鄭重勸告:司法機關對自己所辦案件將實行終生負責制,希望本案相關司法人員能夠站在良心與正義的角度,依法辦案,不要徇私枉法,誤人誤己。

九江市潯陽區法院踐踏法律,非法判鐘桂鳳三年、高家取四年、黃引娣四年半。九江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法輪功學員黃引娣、高家取上訴,非法維持冤判。

五、中共對殘疾人的迫害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殘疾人因為身體的殘疾,被視為弱勢群體,通常受到政府的照顧、社會的同情和保護;一個國家對殘疾人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中共卻如此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殘疾人,泯滅人性、泯滅天良。

1、雲南殘疾女楊蘇紅修大法絕處逢生 遭勞教迫害去世

楊蘇紅,女,家住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她是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體重二十三公斤的肢體殘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被惡警騙出門,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於二零零五年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年僅二十四歲。

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楊蘇紅也有過歡樂的童年時代,小時的她聰明、伶俐,深受父母寵愛。可是,從八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出現腹瀉、腹脹、腹痛,漸漸地消瘦,父母帶著她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醫院曾經診斷楊蘇紅為:“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癥,四次住院中有兩次病危,用盡了各種西藥、中藥、單方、秘方,為了治病,家裏的積蓄用完了,最後連蓋房子的錢都用了,但是仍然沒有治好她的病。由於長期打針吃藥,使楊蘇紅的身體不見長,到了十八歲,仍象個兒童。

父母對楊蘇紅的希望破滅了,隨後家裏添了一個小弟弟,家裏經濟也每況愈下,為此,楊蘇紅輟了學。她父親由於承擔繁重的家庭負擔及楊蘇紅的拖累,脾氣變得越來越壞,常常喝醉酒後與她母親又打又鬧,最後她父母離異使楊蘇紅的生活更加艱難,楊蘇紅曾多次離家出走,也曾多次想自殺了結一生。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楊蘇紅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

真是天無絕人之路。一九九九年二月的一天,楊蘇紅到親戚家做客時,碰到認識的一位阿姨,以前她也是一個有多種疾病,走路都會氣喘,整天泡在藥罐裏的病人。這次見到她時,完全變了一個人,四十多歲的阿姨,看上去僅三十歲左右,皮膚白白嫩嫩的,比以前精神多了,阿姨告訴楊蘇紅她是煉法輪功後起的變化。

修煉法輪功後,楊蘇紅每天早上五點鐘就到煉功場煉功,和大家在一起讀李老師的書,抓緊一切時間看書學法,按照李老師在書中講的“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去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漸漸地楊蘇紅身上的各種病癥消失了,被病魔折磨了十多年的楊蘇紅,丟掉了藥罐子,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走路走多遠都不覺得累,全身感到有使不完的勁。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再見到楊蘇紅時,驚嘆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在功友們的幫助下,楊蘇紅的生活也有了著落,歡樂的笑容又重新出現在楊蘇紅的臉上。父母看到楊蘇紅的變化也感到很高興,周圍街坊鄰居看到楊蘇紅的變化無不感到驚奇,為此許多人都走入到修煉法輪功的行列。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楊蘇紅,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的殘疾女孩,也多次遭到中共西山區610、國保大隊、片警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迫害。西山區殘聯、學校保安、老師分別對她施壓要她放棄修煉。她對他們說:“要我放棄煉法輪功,不就是要我重新去過受疾病折磨的日子嗎!那種日子我已經受夠了。現在我的病煉法輪功煉好了,我不再拖累父母,不給政府添麻煩,這是多好的事,政府為什麼不為百姓想一想,體察一下百姓的疾苦,來了解一下法輪功,為人民造福,反而要違背民心,不計後果的將這麼多善良的百姓往火坑裏推呢?”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由於村長舉報,西山國保大隊數名不法之徒闖入楊蘇紅家中非法抄家後將她綁架、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一個月後以所謂的“情節輕微”釋放。楊蘇紅身心健康受到極大損害,但當她在家休養期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山國保大隊惡警將楊蘇紅騙出門,強行推上警車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更荒唐的是“昆勞管字(2004)第4372號通知書”簽發日期是2004年10月19日,而用鋼筆臨時填寫的勞教期是2004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29日,勞教理由:1、堅持修煉法輪功思想;2、2004年9月10日至16日在其家中和該村三隊隊長家散發法輪功VCD,為此判兩年勞教。

在勞教所,楊蘇紅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拒絕所謂的什麼“轉化”。在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學法、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

楊蘇紅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年僅二十四歲。

2、黑龍江哈爾濱市殘疾幹警被非法判刑五年擡入監獄

金成山,黑龍江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幹警,一九九六年因車禍胸椎粉碎性骨折致高位截癱,屬一級傷殘,先後就醫於哈爾濱市第五醫院,哈爾濱二一一醫院,北京三零一醫院和協和醫院治療。在現代科學醫學毫無辦法,無法醫治的情況下,為了尋求治病,經人介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法輪大法,使金成山身心受益。看到金成山的可喜變化,妻子焦曉華也走入了大法修煉。

金成山

金成山



金成山堅持信仰大法,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下午三點左右,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國保大隊長陳兆林指使二十多名警察利用技術開鎖非法野蠻闖入金成山家中,四、五個身強體壯的警察將金成山按倒在椅子上,反銬雙手,把焦曉華反銬雙手按倒在衛生間裏。不法警察們搶走金成山家現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電腦一臺、打印機二臺、復印機一臺、掃描儀一臺、光盤一千余張、各種大法書籍五百余冊,講法光盤十余套等,共計價值五萬余元的物品,連金成山接尿用的塑料袋二十余包都被搶走,搶劫後在金成山家中留下十余名警察守候了三天。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去法輪功學員於懷才(現已被迫害致死)家送隨禮錢,被蹲守在於懷才家的警察強行搶去了家門鑰匙,十余名警察再一次闖入金成山家中,這一次搶走了家中筆記本電腦一臺、無線上網卡一套、打印機一臺、刻錄機一臺、光盤二千余張、移動電話一部等價值五千多元的財物,搶劫後又一次留下七八名警察守候了兩天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呼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陳兆林等二十多名警察闖入金成山家,把妻子焦曉華按在地上反銬雙手強行拖走。七八個警察把金成山反銬雙手按在褥子上,連褲子都沒穿,光腚用褥子把金成山擡到樓下已準備好的救護車內。並用四名警察按住,把金成山拉到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即哈爾濱市公交醫院)。

由於金成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小便靠用塑料袋接尿,大便過去一直靠妻子用手指摳出才能維持排泄生存。在看守所這裏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招致同監裏的犯人反感和謾罵。由於在尿濕的被褥裏浸泡時間太久,又無人護理,被綁架後的第二天,金成山身上沒有知覺的兩胯、兩臀部和後腰多處被壓壞,開始流血、流膿、淌水。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看到這種情況後,給呼蘭區公安分局打電話,要求呼蘭把人接回去。

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在第四看守所監號內呼蘭區法院走過場的所謂開庭誣判金成山五年徒刑,非法判妻子焦曉華三年徒刑。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九天,呼蘭區看守所長王財強行把金成山擡入呼蘭監獄繼續迫害。呼蘭監獄把門的獄警看到這種情況後說:人都這樣了,過去還是警察,不就是個信仰問題嗎?往這擡這不是要命嗎?擡家算了。王財等人面紅耳赤,一言不發。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金成山被擡到呼蘭監獄集訓隊的當天,由於金成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隨即被擡到呼蘭監獄醫院。在呼蘭監獄醫院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半時間裏,先後換了二十多名犯人“護理”,由於犯人不會護理,致使金成山身體潰爛嚴重,兩年多幾乎是天天趴著一個姿勢過來的,雙膝和小腿趴爛不知道多少次了。金成山在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極度痛苦折磨中度過,曾兩度生命垂危。

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出獄回家後,到呼蘭監獄多次要人,才把金成山保釋出來。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金成山辦理取保手續時,原野派出所所長趙慶軍等人,為了撈取政治資本表現黨性,以此人不予監管為由,夥同呼蘭監獄與監獄副獄長帶領十多名警察毫無理由的把金成山再一次從家中強行擡入監獄關押。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和女兒據理力爭,無數次找到監獄及省監獄管理局,要求依法辦事,立即放人。在經過四個多月的強烈要求下,二零一零年九月份被折磨的滿身是傷的金成山再一次被保釋出來。

3、黑龍江穆棱市殘疾人寇強累遭迫害含冤離世

寇強,男,於一九六三年出生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鎮,生前居住在八面通鎮育新街鐵五胡同53號。寇強患先天性肌肉萎縮、心臟病、消化不良等癥,無論吃什麼東西,吃完後馬上就排出去,很少吸收,人瘦得皮包骨,有個風吹草動,他都能攤上個頭疼腦熱。他頸部長期僵直,不能低頭,走路只能蹲著一步步挪動。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上的磨難重重,寇強看不到希望,覺得對不起父母姐妹,也不想再連累親人和鄰居,他不想活在這個世上了。就在寇強選擇生與死的關鍵時刻,一九九八年八月,法輪大法弘傳到了他的家鄉,寇強走進大法修煉,從此他明白了生命的意義,精神面貌煥然一新,他的臉上有了笑容,而且紅光滿面,頭疼感冒遠離了他,體重從七十多斤增長到一百二十斤左右。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臘月二十四)晚八、九點鐘,穆棱市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科長孔慶曾、警察王永安、面通鎮第一派出所警察於萬才、王樂剛等二十多人,闖到寇強家,翻墻入院,闖進屋後,把寇強從被窩裏拽出來,兩警察架起他,就強行拖上警車,他的父母和一個來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沈景娥(也已被迫害死)也一起被綁架。生活不能自理的寇強被非法關押了四個月。

為了躲避警察的騷擾、迫害,寇強曾被迫搬到牡丹江市愛民區居住。大約住了五個月,愛民區公安分局長喬平、政保科長李某,在祥倫派出所的配合下,突然闖進了寇家,借找寇強姐姐談話之名,搶走寇家用於生活的一萬元現金、2000多元的照相機、錄音機、手電筒、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並無理地宣稱寇強在愛民區居住非法,逼迫寇強兩天之內搬出牡丹江。

寇強無奈,又回到八面通鎮靠河村。當地第一派出所警察聽說寇強回家了,就找到其妹,說是要看看寇強身體怎麼樣了,善良的妹妹以為警察沒有惡意,就告訴了真情。結果,所長於萬才帶著一幫惡警,再一次闖進寇家,不出示任何手續,四個惡警無人性的抓著寇強的四肢就要往警車裏扔,寇強的妹妹正好回家碰見,上前阻止說:“他一個殘疾人犯了什麼法,你們這樣禍害他?!你們都不是人了!把人放下,我背他。”

警察把寇強拉到看守所,妹妹怕警察折磨哥哥,打車跟到看守所,又背起哥哥。看守所警察問:你背著他幹什麼?妹妹答:他不能走路。看守所警察說:不能走送這來幹啥?我們不要。派出所警察給公安局長打電話,公安局長命令看守所必須留下,看守所只好留下寇強。這一非法關押就是四個多月。

穆棱市公檢法不法人員宣稱寇強是當地法輪功的負責人,想要進京上訪,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非法判刑四年。因為牡丹江監獄拒收,公安局又把他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寇強被折磨得瘦成皮包骨,生命危急了,才讓他 “保外就醫”回家。

寇強出獄後,為躲避惡警綁架,再次搬家到了海林市福興鄉一個沒有人煙的山溝裏居住。惡警到處打聽寇強的下落,用威脅的手段,逼迫親屬說出寇強的居住地後,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看守所所長李業軍在第一派出所警察引導下,闖到寇強居住處,再次把他綁架回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迫害得不行了,勒索了他家一千多元錢,才放他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寇強的家人因向民眾講述自家被迫害的真實經歷而被綁架,連寇強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也不能幸免,寇強再次受到打擊,並失去家人的照顧,他悲憤交加地說:“他們不放人,我爬著生火做飯,也要等……”,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含冤離開人世,年僅四十七歲。

4、廣東茂名市殘疾人賴良的遭遇

賴良都是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是個人胸凸背凸的中年殘疾人,身材矮小如小孩。修煉法輪功後,明白該怎樣做人,身體好了,人也樂觀了,與人為善,鄰裏也和睦了。

賴良被綁架迫害十多次。九九年十一月下旬在一功友家,被朱鵬春等綁架到電白第一看守所,公安一科的光頭科長要我交待誰叫他去串門的,整夜不讓他睡,早上五點多就拖出去輪番審問,把他象提小雞一樣提起摔下,後來,光頭科長拿大水煙筒狠打他的腿、腳,大煙筒都打斷了,打的賴良全腳、全腿發紅發紫,走路困難。賴良被非法關押到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家人被勒索八百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賴良兩次在家被綁架,一次是元月十八被綁架去坡心鎮治江指揮部農場非法關押三個月,(帶人來非法抓人的鎮指導員已遭惡報死亡。)一次是在七月十四被綁架到電白第二看守所、後轉到第一看守所各非法關押一個月,其間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八個小時,最後還被勒索了四百元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賴良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十月份才放回,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被迫做奴工,因任務太多,不少人每天做十八到二十三個小時,六月份的一天,惡警王庭峰(音)見在晚上十點多鐘還沒完成任務,就將那倉內所有人叫出去跪著,用棍使勁猛打後背,見賴良背駝,就猛打了三棍他的肩胛骨,使賴良全身疼痛很久。後來賴良又被轉到茂名洗腦班,被欺騙轉化後家人又被勒索了六百元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賴良又被綁架去洗腦班兩個月,被勒索去了八百元後,當時的洗腦班校長還寫了八百元的欠條讓帶回家。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賴良在家被綁架去茂名洗腦班迫害,不準煉功,被辱罵、被彥慶民、李小燕夫婦毆打。迫害使賴良胃痛、腰痛、頭暈得很厲害,關了四個多月,殘運會後才放。七、八十歲的老父親眼看賴良的一次被綁架,嚇壞了,最後成了老年癡呆癥,及大小便失禁,在賴良因奧運被綁架後不久離世。

5、河北省深州市殘疾人耿三歡遭酷刑、兩手血肉模糊骨頭外露

耿三歡,男,河北省衡水地區深州市辰時鄉北杏元村人,是腿腳不好的殘疾人。他以修鞋為生,與80歲的老父相依為命。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耿三歡的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中共要開十七大了,拼命推銷它的“和諧社會”,就把這個善良的殘疾人推向災難,39歲的耿三歡被莫名其妙的抓進了深州市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並罰款一千元。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傍晚,辰時鄉派出所所長王許照,帶一群人非法闖入三歡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其抓走,說是“怕他十七大期間上北京鬧事”。耿三歡被送進深州市看守所。他先在5號監室遭受群毆迫害。後被調入8號監室,同號的大流氓犯人周春,經常打他,扇他臉是常事,還讓他脫褲子用一尺多長的刀子扇臀部,脫鞋扇腳。周春還讓三歡連值兩班不讓他睡覺,白天還讓繼續幹活。幹活稍一慢,號長馬三強就對他打罵。還用一種叫“看電視”的刑法迫害耿三歡,即把蒼蠅拍的把夾在耿三歡兩個手指縫中間,別人攥緊他的兩手指,使勁擰,擰一下就能使其手指沒了皮,擰兩下手指就連肉擰爛,擰三下骨頭就露出來。耿三歡被折磨的兩手爛糊糊的,手伸著不能拿任何東西,還不讓包紮。

惡徒還用“油錘貫頂”迫害他,就是用拳頭砸腦袋。這麼冷的天,還在耿三歡頭上澆冷水,往脖子裏灌冷水,不讓他大小便,即使是讓大便了也不讓用紙擦。犯人張兵位,還用拳頭猛擊耿三歡的眼睛、鼻子,打的他當時眼睛就看不見東西了,眼青臉腫,鼻子流血。這個惡棍當著警察的面還打他,警察就裝看不見。本來這些惡徒就是在惡警指使下才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不久耿三歡又被轉到6號監室,6號號長白三更陰險,經常用一尺多長的刀子砍耿三歡腳踝骨,砍破了還不讓他說,讓他說是腳扭了。還用刀砍其肩膀,砍的紅腫,一個多月不能碰,碰到一點就疼的受不了。

耿三歡被非法關押在深州市看守所70天,邪惡之徒還用“遛鳥”、“打井”、“發電報”、“釣魚”(即用嘴叼住廁所裏堵茅子的墩)、“壁虎遊墻”、“壁虎遊門”等等等等刑法迫害他。

6、對被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迫害

中共何止是迫害修煉法輪功的殘疾人,有些還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殘後,仍然加重迫害。北京工商大學青年女教師趙昕,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劫持到海澱分局下屬看守所,於二十二日被打成頸椎四、五、六節粉碎性骨折,造成全身癱瘓,除頭部以外其余部位全不能動,後被迫害致死。

河北邯鄲市錦航絨布廠職工楊寶春,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零年冬天,中共惡徒們以楊寶春堅持煉功為由把他的棉鞋扔到房上,並讓楊寶春光著腳在雪地罰站。回屋後惡人又用熱水給他燙腳,使楊寶春的腳凍傷加上燙傷,嚴重潰爛。在北方有一個生活常識,那就是人在凍傷之後是不能馬上用熱水燙的,那樣很容易使人致殘。這次燙腳使楊寶春終因傷口潰爛、蔓延而危及生命,被迫截去右腿,造成終身殘疾。可是截肢不到半月,傷口還沒拆線,中共惡徒又將他綁架到邯鄲市安康精神病院進行迫害。院長王玉賓夥同護士馮永彩,常把無名藥物偷偷放在飯裏。楊寶春食用後,口水常流,說話口齒不清,舌頭發硬,渾身無力。二零零四年,楊寶春終於從安康醫院回家,但他仍然被廠裏保衛科的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二零零五年,惡人再次將楊寶春送進永康精神病院。這一關又是兩年多。

中國有句俗話:欺負殘疾人缺德,欺負善良人有罪。對殘疾人的迫害,在整個人類的歷史上,哪怕是在殘酷的戰爭時期,這一類事情恐怕都不會出現。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這悲慘的一幕幕卻血淋淋地擺在世人面前。中共對殘疾人都這樣殘忍,對一般的法輪功學員的暴虐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