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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68):四川一家人屢遭迫害 父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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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四川綿陽市未婚女音樂教師張燕,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二十年來累遭綁架、非法勞教、判刑、解除公職等種種迫害,被非法拘禁2208天,於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含冤離世,年僅46歲。張燕特愛笑,雖然遭受牢獄殘忍迫害,但出獄後和她接觸的人絲毫都感覺不到。

張燕與父親張述富、母親陳家柱和哥哥張春寶都修煉法輪功,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全家人多次為法輪功討公道去北京上訪,被綿陽市中共人員作為重點迫害,長期遭騷擾、跟蹤、監視、監控、恐嚇、威脅、多次非法抄家,一家人都遭多次非法關押、哥哥張春寶遭非法判刑八年、嫂子被枉判五年,全家被迫過著長期流離失所的生活,父親張述富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含冤離世。

張燕,一九七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生,畢業於綿陽市綿陽師範大學音樂系,在綿陽市第十一中學(唐訊鎮中學)當音樂教師,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有咽喉炎、鼻炎、痔瘡、風濕、坐骨神經痛、頭暈、神經衰弱等多種頑固疾病,久治不愈,有的病醫院也檢查不出來,但就是身體難受。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很快不藥而愈,一身輕松。張燕按照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認真努力,不計報酬,主動課外輔導學生,並拒絕招生學校的高額回扣,使學生在比賽中獲獎並考入理想的專業學校,贏得學生及家長的好評、支持與尊重。

一、張燕遭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張燕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被廣場便衣非法抓捕到廣場派出所,後轉至北京懷柔縣看守所,又被綿陽市國保大隊奉波等人綁架到綿陽駐京辦。原單位綿陽市第十一中學校長米文寶和綿陽市涪城區塘汛鎮派出所警察陳忠將她接回塘汛派出所。涪城區公安局通過單位領導,強行要她支付接送費8500元人民幣(相當於她近三年的工資)。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隊長申小明對她辱罵、威脅,塘汛派出所陳所長將她送進綿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禁時間共17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張燕和母親陳家柱再次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被輾轉關押到四川省駐京辦,綿陽駐京辦;綿陽梓潼縣看守所、綿陽市第二看守所,遭綿陽市國保大隊警察奉波、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隊長張新生、警察蔣田、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王勇等人非法審訊,非法勞教她1年,在綿陽市梓潼縣看守所,張燕被強迫疊做鞭炮用的報紙及鞭炮盒鉆孔,在綿陽市看守所被強迫做鞭炮。綿陽市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勒索支付接送費5930.80元人民幣,在她母親的退休工資中扣除。

張燕被劫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2001年,張燕被非法拘禁在勞教所五中隊,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長期被關在寢室內罰站,吃喝拉撒全在一間屋;不準洗漱,不準與親人接見、寫信,甚至被剝奪說話的權利。“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五中隊幹事周某(女)親自安排吸毒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加大迫害力度,不僅面壁罰站十幾個小時,更要求雙手上舉貼墻,此酷刑稱作“飛起每天”,導致張燕右手手指及關節彎曲、嚴重變形,手指無法伸直。張燕被強迫選豬毛、糊藥口袋等。

在勞教所八中隊,張燕仍然每天被罰站十幾個小時及強制學習洗腦,隊長李麒負有直接責任。在七中隊,隊長張小芳除體罰、洗腦外,長期不準法輪功學員洗漱、洗澡、洗衣服。因衛生條件極差,張燕身上長了許多疥瘡。後來警察身上也開始長疥瘡,她們很害怕,才允許法輪功學員正常洗漱。張燕被強行帶到醫院,被強行驗血,兩三天時間扣除500元人民幣,但未見任何好轉。之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體檢,但其他的勞教人員都不做體檢,也未說明對法輪功學員體檢的原因。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父母送來的一大包衣物,但她一樣都沒有收到。

張燕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出勞教所回家,被非法羈押時間共366天。張燕被綿陽涪城區教委、唐訊鎮中學辭退,失去教師公職。

二、哥哥張春寶遭非法判刑八年

哥哥張春寶,生於一九七二年,原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職工。妻子明珠,原為綿陽某部助理工程師、女軍官,後轉業分配到綿陽殘聯康復中心工作。

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北京上訪,被送回綿陽,非法關押在綿陽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因拒不放棄信仰被單位開除工作,失去工作,並被無理罰款八千五百元,強行在父母的工資中每月扣除。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春寶第二次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抄家,在綿陽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送新華勞教所勞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張春寶攜妻子明珠與法輪功學員尹華傑、馮偉、嶽斌、高燕乘坐嶽斌的私人轎車,去北川羌族自治縣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遇北川縣警察以查“五號病”為由攔截查車,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押,隨後被關進北川縣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期間,在北川縣破舊的郵政賓館,以北川縣國保大隊隊長蒲建國為首的惡警對張春寶、馮偉、嶽斌、明珠四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刑訊逼供。張春寶在被非法提審時不配合邪惡的命令,蒲建國親自指揮惡警母廣川及另一名惡警對其扇耳光,用穿皮鞋的腳亂踢,擂胸口,致使張春寶幾天之後仍然臉、腳腫脹,頭暈。回到看守所,張春寶向看守所副指導母曉玲反映被毆打的事情,卻未得到任何回應,張春寶進行了兩天絕食抗議。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北川縣國安大隊惡警蒲建國、曹安忠、母廣川、陳懿、鄧昌達、劉軍及綿陽市國安大隊仁隊長、趙婧用車輪戰連續審訊明珠五十多個小時,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

法輪功學員馮偉多次被蒲建國、鄧昌達等惡警酷刑折磨,被強迫罰站;將雙手銬在椅子上,站著將椅子長時間端著;“蘇秦背劍”連續背銬數小時,緝毒大隊惡警王堅還故意拉扯、拍打其肩膀,加大其痛苦,並用最下流骯臟的話辱罵。嶽斌遭到連續三天的精神折磨,威脅、恐嚇、誘供逼供,導致嶽斌頭暈惡心、幾天之後仍然神志不清。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邪惡之徒在北川縣法院秘密開庭,故意不通知法輪功學員的親屬,走過場式的草草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不法之徒不許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否則就會遭到惡警拍打後背、肩膀制止。馮偉在法庭上揭露惡警在審訊過程中對他刑訊逼供,北川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祝繼紅卻流氓的說:“你犯了罪,該!”

惡徒利用編造的假證據,公檢法一起到合議庭合議,拿了填寫好的判決書出來才叫法輪功學員做最後陳述(只準答是否“認罪”)。最後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重判。張春寶、尹華傑、高燕分別被判八年;馮偉被判七年半;明珠被判五年。嶽斌雖被判三年緩期執行,但私人馬自達轎車、家中電腦、單位西南科技大學給其配備用於教學的神州筆記本電腦以及其朋友放在其家中的物品被非法掠奪。

張春寶被非法判刑八年,在德陽監獄遭受迫害。中共自二零零七年初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實行血腥兇殘的手段強行轉化,對全部法輪功學員定為“一級嚴管”,給監區下“轉化指標”,在服刑人員中挑那些在社會上最壞的殺人、強奸、帶有黑社會性質的,作為夾控人員。由兩個夾控人員夾控一個法輪功學員,給夾控人員每人每月加0.5分,相當於三至四個工作日的分,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由“610”管理布置),交給他們的任務中,對於不按規定“轉化”的,可以采取任何手段。白天奴役時,法輪功學員同其他服刑人員一起幹,除了吃飯,一有時間,其他服刑人員可以休息,法輪功學員就被罰站、頭頂墻、不許休息、甚至被拳打腳踢,有的夜裏兩三點了都不準休息、手段卑鄙下流,惡人還不許其他服刑人員觀看。

張春寶自被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一直不配合惡警,拒絕洗腦“轉化”。在監區長陶箴銘、惡警塗陽明的策劃下,對張春寶實施連續48小時疲勞折磨,致使張春寶雙下肢嚴重水腫,身心健康嚴重受損。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一監區惡警唐北洲逼迫張春寶寫思想匯報,張春寶不寫,惡警唐北洲將張春寶關禁閉,並指使犯人王進、王好學等惡人對張春寶進行毆打。

二零零七年三月,張春寶曾連續兩次被關禁閉,在被迫害的手腳浮腫、渾身乏力的情況下,張春寶仍被逼迫在一監區服裝車間從事奴工勞動,以不“轉化”為由不準家屬接見。

二零一一年二月,四川德陽市黃許九五廠監獄惡警和犯人對張春寶進行殘酷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逼迫他“轉化”(即放棄修煉),尤其使用“緊身控制服”酷刑,令人站不直、蹲不下。一監區監區長羅光倫命令六個犯人將張春寶單獨關押在一間屋子裏進行折磨,惡警用厚白紙把窗戶封起來,不讓人從外面看到室內,倆人看守把門,不準任何人與張春寶接觸、說話;早上只給一點稀飯,不給饅頭,中午、晚上只給一點幹飯,只有一點素菜,羅光倫還讓看守的人用水把菜洗了,把洗過的菜拿給張春寶吃,吃肉菜時就叫人把肉挑出來。

惡警不許張春寶邁出房屋一步,晚上只讓睡兩個小時,其余時間都是面對墻站著。第一個晚上,張春寶的腳就站腫了;白天逼他坐在小塑料板凳上不準起來,晚上再接著站,惡警還要求看守人員二十四小時記錄他都在幹什麼。惡警羅光倫的一番惡毒話,一語道破邪黨監獄的邪惡企圖:晚上就叫你站著少睡覺,白天坐著不讓你起來,吃飯也不讓你吃飽,我看你轉化不“轉化”。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張春寶被王進這個壞人經常變換手段的折磨,經常深夜了還不準休息、雙腳 浮腫,走路都困難;張春寶不轉化,經常被打、用膠把鉗夾乳頭,用點燃的煙燒陰部,關禁閉。

綿陽市610還專門帶著因承受不住四川龍泉驛女子監獄的軟硬兼施的迫害而邪悟的明珠到四川德陽監獄來以夫妻情來轉化張春寶,610看著明珠說張春寶不轉化就馬上離婚。明珠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在德陽監獄和張春寶當面由綿陽法院的法官判決離婚。

三、張燕遭五年冤獄折磨、含冤離世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張燕同父母親一起去德陽監獄探望被非法關押的哥哥張春寶(因修煉法輪功被冤判八年)。德陽監獄監獄長劉遠航、教育科科長吳躍山、獄政科陳科長、監獄派出所陳所長、接見室警察李紅素(女)等人與綿陽市國保大隊勾結,趁她父母去接見,將張燕騙到監獄門口。監獄派出所陳所長及監獄十多個警察將張燕父母包圍,綿陽國保大隊警察王勇、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劉運麟(女)及另一名不知姓名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與抓捕手續的情況下,搶走張燕的手機,將她強行綁架到車上,戴手銬(背銬);開車到綿陽市高新區再換車,涪城區國保大隊警察蔣田、馬博等人將張燕綁架到綿陽市北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據悉,德陽監獄與綿陽公安局狼狽為奸陷害好人,綿陽警察懷疑是張燕上明慧網曝光了哥嫂被迫害的消息,設圈套綁架了來探望哥哥的張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綿陽市防協辦(原610成員)奉波帶領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警察蔣田、馬博、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把張燕從綿陽市北川縣看守所帶到北川縣郵政賓館刑訊逼供,連續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張燕被非法關押到綿陽市林科所的隆盛生態園賓館,由中共綿陽市委書記譚力決定給她一個人辦洗腦班。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副政委高萍(女)主管此事,夥同奉波、高新區國保大隊教導員齊勇、警察胡慶陽、馬博、蔣田及高新區黃家祠社區婦女主任張有權、方向機廠社區工作人員鄧紅楠及其它社區工作人員、高新區綜治辦邱主任、蔣姓(女)工作人員、高新區管委會保安小黃等共14人對張燕進行了為期9天9夜的連續刑訊逼供。

張燕被輾轉非法拘禁在綿陽三臺縣看守所、綿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強制抽血一次。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四川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胡慶陽、張燕母親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非法闖入張燕家中非法搜查。

二零零八年一月,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副政委高萍(女)、警察蔣田、馬博及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夥同德陽市國保支隊副隊長張某參與協調安排、德陽市中江縣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張燕家在中江縣藥業公司的出租房,搶走法輪功書籍、護身符、電話本、一個電視衛星接收器,未出具物品清單。

二零零八年十月,張燕被綿陽涪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到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

二零零九年在監獄四監區二押室,管室警察陳紅以張燕不轉化就影響全寢室關押人員扣分、減刑為由,挑動全室人員仇視法輪功學員,安排多名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張燕,經常辱罵、羞辱她,長期罰她做寢室衛生。陳紅為了強迫張燕背《行為規範》,威脅說:“你再不背,就把你送到特警隊去,讓男警察來管理你。”

當時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顧倩,除對張燕安排洗腦、監控外,特地安排全寢室人員在她面前集體給法輪功創始人造謠、栽贓陷害。張燕被非法關押在四監區期間,父母給她送來的衣物等東西,被警察顧倩無理扣押,在她母親的追問下,返還了一部份,還有一部份至今未歸還。張燕白天被強制在服裝車間做輔工,生產隊長高利紅配合迫害,罰她每天晚上站到一點鐘。對張燕一個人單獨加生產任務,完不成每天晚上罰站,結果所有服裝成品史無前例的全被退回返工。

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張慶罰張燕每天抄《規範》,晚上只能睡2至4個小時,不抄就罰站通宵。因長期得不到正常休息,也不允許買任何食品,張燕的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傷害,頭暈、胸悶、呼吸困難,手腳腫脹、麻木、冰涼、痙攣,視力急劇下降,血壓升高。

此外,張燕與所有關押人員一樣被強制驗血,其中兩次血管抽樣,另一次指尖刺血,明確說明是化驗DNA,並填表登記個人詳細信息,是否與活摘器官有關,請有關部門調查。

受到長達五年的非人折磨,張燕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本來是靈巧的彈鋼琴的手,從監獄回來後根本無法彈琴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初,五年冤獄結束仍然沒有獲得自由,綿陽市610警察把張燕從監獄接回綿陽的第一件事就是錄像,繼續施壓。放回家才幾天,張燕迫於壓力,拖著虛胖的身體,不得不離開綿陽市,到父母的老家德陽市中江縣租房住。

就在張燕剛從冤獄回來才十來天,張燕的父親張述富這位魁梧、善良的老人在惡黨迫害高壓下在綿陽市的出租房中也腦中風了,生活不能自理。張述富後來也搬到了中江縣出租房便於妻子和張燕照顧、護理。不到一年,德陽市中江縣的警察入戶登記,張燕只好又到別處租房……張燕於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含冤離世。

四、父親張述富多次遭關押迫害離世

張述富老人,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先後遭到四川省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綿陽市“610”辦公室、綿陽市防邪辦、綿陽市看守所、涪城區國保大隊、高新區公安分局、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高新區普明派出所、高新區綜治辦、德陽市中江縣會棚鎮國保大隊、會棚派出所、綿陽市看守所、中江縣看守所等機構非法的綁架、抄家、關押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在廠內辦洗腦班,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家屬委員會主任劉玉清、工作人員馬友貴、汪厚清參與了對張述富老人的迫害,共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張述富老人和兒子張春寶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回到綿陽後,單位強行扣除他兒子接送費7999元人民幣,從他和妻子的退休工資中扣除。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綿陽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張述富家中,未出示任何證件,搶走他女兒張燕的身份證、他家的私人照片、妻子陳家柱抄寫的法輪功經文、十幾個信封,未出具物品清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綿陽市國保大隊警察奉波、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隊長申小明、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等人半夜非法闖入張述富家中,未出示任何證件,搶走法輪功書籍及煉功磁帶,未出具物品清單。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司機鮮某非法闖入張述富家中非法搜查,未出示任何證件。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將張述富老人騙到綿陽市高新區永興鎮法制教育學習班(地點在高新區公安分局)強制洗腦,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教導員湯華川組織,永興鎮法庭律師曾世財負責洗腦,單位黨委書記周瓊、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參與迫害。非法拘禁十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張述富老人在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會棚鄉趕集。被會棚國保大隊及會棚派出所副所長陳康等四人綁架到會棚派出所。用手銬銬住,非法審訊,強逼張述富老人承認散發法輪功資料。當天晚上,中江縣國保大隊指導員毛行文、警察張躍君(女)把張述富老人從會棚綁架到中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在中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強行做奴工:剪內褲的線頭,每天剪五條;編竹簸箕。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劉運麟(女)、高新區公安分局李副局長將張述富老人從中江轉押到綿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在綿陽市看守所強制做奴工:每天理彈簧、選麥冬、選麻芋頭(中藥材)。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王勇、謝朝輝非法審訊兩次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張述富老人在單位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菜市場買菜。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胡慶陽、高新區普明派出所王珣將他強行綁架到普明派出所。之後強行綁架到綿陽市看守所,張述富老人堅決不進看守所,又把他送到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辦公室,最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兩點多鐘,張述富老倆口與女兒張燕一起去探望被非法關押的兒子張春寶。獄警以張春寶堅持不“轉化”為由,不讓家屬接見。因幾個月都沒有見到張春寶,張述富到獄政科反映情況,要求接見。獄政科的陳科長說要請示領導,叫張述富在那裏等待答復,張述富一直等了兩個小時,都下午四點多鐘了,陳科長才回來說領導不讓接見。只好回去,就在張燕剛走出德陽監獄大門口時,突然有幾個公安便衣蜂擁而上,將張燕連推帶拉塞進了早就停在監獄大門外的警車裏。當看見女兒被綁架時,張述富老人大吼一聲:你們做啥子?想上前阻攔,隨即被警察將他雙手向後反剪,眼睜睜地看著綁架女兒的警車一溜煙開跑了。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胡慶陽、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非法闖入張述富家中搜查。

張述富老人說:“二零零八年一月,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副政委高萍(女)、警察蔣田、馬博及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夥同德陽市國保支隊副隊長張某參與協調安排、德陽市中江縣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我們在中江縣藥業公司的出租房,搶走法輪功書籍、護身符、電話本、一個電視衛星接收器,未出具物品清單。”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安排,國保大隊警察唐小龍等八人將他綁架到高新區普明派出所,再非法拘禁在綿陽市科技賓館,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普明派出所趙教導員、高新區綜治辦邱主任監視、逼寫保證書,張述富老人遭到非法拘禁十天。

張述富老人在經受一系列精神、經濟的迫害下,壓力很大,全家五口,兒子張春寶、女兒張燕、兒媳明珠都非法判刑分別關押在四川省德陽監獄、四川省女子監獄、成都女子監獄,張述富老人和妻子陳家柱老人每月都要趕公交車到三所監獄輪流去看望非法關押的一雙兒女和媳婦,老倆口期間還被綁架、關押、監視、威脅施壓。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張燕從監獄釋放回綿陽沒有回家直接就被國保警察先強行錄像,要求必須定期報到等。張述富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女兒出冤獄,可610的施壓絲毫沒有放松,張燕從冤獄回家才幾天後就不得不到父母親的老家中江縣租房住,張述富老人在張燕回來十來天就癱瘓了,當時兒子還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德陽監獄迫害,妻子陳家柱帶著癱瘓的丈夫到老家中江縣和女兒張燕一起租房住,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張述富老人。

二零一四年在老家租房住期間,被610指使社保局扣發了一年的退休金,直到2015年8月張述富老人刑事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後,社保局才補發。全家人又要租房,又要護理老人,就靠陳家柱和張述富老人微薄的退休金維持生活和房租。

張述富老人一家在二零一四年底又到綿陽市租房住,還不知道租房住的社區、小區門衛在對他們家秘密監視。直到張述富老人離世後,才聽其中一個參與監視的人員說。張述富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五、母親陳家柱遭受的迫害

母親陳家柱今年72歲,從綿陽市高新區方向機廠退休,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數種疾病纏身,更年期綜合癥、婦科病(血崩)、月經痛、頭昏、貧血、全身無力、風濕痛、眼底充血、視力弱、心律不齊。修煉三個月後月經正常,各種疼痛消失,眼睛視力有所恢復,十幾年來身體狀況良好,身心健康。在張述富老人被迫害中離世後,陳家柱老人的視力幾乎看不清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陳家柱與女兒張燕一起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綿陽駐京辦四天,被送回綿陽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共計十九天。綿陽市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強勒索接送費5930.80元人民幣,在退休工資中扣除。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陳家柱與兒子張春寶去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又被送到駐京辦非法關押四天,被送回綿陽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共計非法關押三十四天,單位非法扣除接送費6434元人民幣。兩次進京上訪,被綿陽警察勒索一萬兩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陳家柱被綁架到高新區永興鎮洗腦班(辦在鎮政府裏)非法關押二十天。

二零零八年一月,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騷擾抄家,陳家柱被強行帶到社區治安室審問一天。二零零八年八月,中共以保“奧運穩定”為名,高新區國保警察把陳家柱綁架到綿陽西山科技賓館非法關押十天。

綿陽高新區國安大隊隊長劉仕傑,夥同普明方向機廠保衛科科長,多次突然闖入老人家中非法抄家,長期對他們一家人進行跟蹤、監視。

陳家柱老倆口多次受到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單位惡人的騷擾和監控。二零零八年七月,兩位老人又被高新區派出所和永興派出所綁架到綿陽市青義鎮洗腦班迫害。為躲避騷擾,免遭被綁架,夫婦倆有時被迫離家出走,年近七旬的老人卻被逼無奈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陳家柱的母親李崇先老人,居住在老家中江縣城,二零一零年三月中旬受到驚嚇,心臟病復發,後經治療無效離世,當年八十五歲。陳家柱全家人經常受到邪惡騷擾監控,有時為了躲避綁架不得已流離失所在外。每逢節假日,中共邪惡之徒只要發現他們不在家,馬上就到中江縣陳家柱母親處查找,威脅她母親說出他們全家的下落。這十幾年來,她母親由於長期受到公安的威脅、騷擾、恐嚇,被嚇出了心臟病,經常住院治療。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陳家柱母親八十五歲大壽,陳家柱全家回老家給母親做壽,三月九日下午他們剛離開母親家,綿陽公安一夥人就到她母親家去抓他們,嚇得她母親心臟病復發,送到醫院搶救治療一段時間後離世。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六點左右,陳家柱老人在家裏再次被普明派出所、國安大隊高新區負責人唐某某、綜合辦李大元、區工委何主任等綁架到戈家廟桃花山洗腦班迫害。綁架陳家柱老人的這一夥人,帶走老人時沒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據,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恣意強行帶走自由公民、執法犯法,拿著納稅人的錢財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幹著侵害公民基本權利的違法之事,頭戴警徽卻如土匪一般。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陳家柱、楊素雲在綿陽市建華鄉農貿市場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發真相資料時,遭到建華鄉一個便衣警察攔截,並搶走她倆沒發完的《九評》光盤和真相資料等。還問資料是哪來的。強迫她倆到建華派出所訊問。又打電話給小梘派出所,小梘派出所開車將她倆拉到小梘派出所訊問。並在電腦上查尋後說:“楊素雲曾關押過幾次。陳家柱的兒子、女兒都曾被關押過。”還說:“發法輪功資料是違法的等。”

陳家柱和楊素雲一直給警察講真相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發真相資料是向世人說明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江澤民和共產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在犯罪。並勸善警察不要再跟著江澤民犯罪集團走下去,善惡有報是天理。幾個警察一直聽她倆講真相,態度也較和藹,後來叫她倆的家人把她倆接回家。

只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全家四人就遭到一系列的精神、身體、經濟等迫害,長期被跟蹤、監視、騷擾,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最終父女先後含冤離世。張述富老人生前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導致他及家人屢次被綁、抄家。

張述富老人控告說:“我們全家四人只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我被非法拘禁74天,遭到一系列的精神、身體、經濟等迫害。被罰款20363.80元人民幣,女兒被非法扣除8517元人民幣,全家罰款總額為28880.80元人民幣。兒子、女兒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都被開除工作,十幾年來生活無著落;我妻子因為修煉法輪功也遭到各種迫害。全家人長期被跟蹤、監視、騷擾,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我妻子的母親也修煉法輪功,不法人員為了迫害我們全家,長期去騷擾、威脅等,老人因驚嚇過度不幸離世。我妻子陳家柱被非法拘禁128天、兒子張春寶被非法拘禁3300天,女兒張燕被非法拘禁2208天,直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