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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42):大連夫妻被迫害致死 妹妹被以“無名女”枉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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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朱本富和妻子孫敬美,被中共迫害流離失所多年,二零零六年一月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均遭非人的酷刑折磨,十三歲的女兒被迫失學。孫敬美從監獄回家後惡心嘔吐,進食困難,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含冤離世。朱本富在監獄被迫害得滿頭白發,身上都長出來黑斑,出獄後,胸前還時常難受伴隨咳嗽等癥狀,並不斷地被騷擾等迫害,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孫敬美

孫敬美



孫敬美的妹妹孫蘭芳,原籍山東省平邑縣人,來大連投奔姐姐,在這座美麗的海濱城市,非常幸運的得到了法輪大法。然而,誰也沒能想到,這位善良、樂觀的女青年僅僅因為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以“無名女”非法判刑十三年,出獄時已人到中年,家庭破裂,丈夫承受不了多方壓力早已經與她離婚。

孫敬美的父親在老家山東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精神上遭受極大的打擊,身體上遭受嚴重的摧殘,還被勒索罰款三千元、押金二千元,共計五千元。二零零三年九月份含冤去世。

朱本富在部隊工作十多年,立過二次三等功,十多次嘉獎,但緊張工作使他得了多種疾病,十二指腸的球部潰瘍、心臟病、胃病、風濕痛,部隊和地方醫院,偏方多次醫治無好轉,無法在部隊工作,轉業回地方單位。正好趕上法輪功弘傳,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各種疾病全好了。朱本富在遼寧稅務專科學院車隊當司機。修煉大法以後,朱本富平時處處以“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單位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不占不貪,平時樂於助人,從部隊到地方單位工作九年,七年被評為先進模範工作者。他在單位是公認的大好人、好司機,在家裏是個好丈夫、好父親。

朱本富

朱本富



一、夫妻屢遭迫害 女兒被警察驚嚇精神失常輟學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澤民的邪惡指令下,全國對法輪功打壓不斷升級,朱本富於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本單位在六一零逼迫洗腦“轉化”兩個星期。過程中,被停工作,二十四小時遭監控,失去自由,被天天灌輸誹謗大法的電視、報紙內容。朱本富問他們:我們這些大家公認的按著“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叫我們向壞人轉化嗎?他們說:“這是江澤民叫我們幹的。”

二零零零年元旦,朱本富妻子孫敬美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關押二十六天。當時黑石礁派出所兩個警察袁寶林、林海闖到朱本富家,逼迫交出六千元錢,用各種恐嚇,威脅,開除公職等等手段,勒索了四千八百元,朱本富叫他們開收據,不給開,只給寫了個收條。

二零零零年七月,妻子孫敬美在單位工作時被騙到派出所,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然後被勞教一年,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因她拒絕所謂“轉化”,被“包夾”掐得滿身青紫,疼痛難忍,不讓說話,並被迫長時間進行超強度勞動。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大連公安局黑石礁派出所要綁架朱本富,他們在他家周圍單位蹲坑,蹲點兩個多星期。朱本富被迫流離失所。

當時朱本富的女兒才十三歲,朱本富和妻子都被逼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根本照顧不到孩子,有一個好心的李玉華大姐把孩子領她家照顧,被警察跟蹤。一天早晨,女兒開門上學去,一幫警察一擁而進。女兒被突如其來的警察嚇得精神失常,一看到警察就害怕,照顧孩子的好心人也被抓走。李玉華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非法教養一年,從此以後,朱本富女兒再也不敢上學。

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原來在學校學習成績始終是前幾名,各項成績非常優秀,後來被迫離開了學校,就這樣被剝奪了學習的權利,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創傷。

二、夫妻倆被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朱本富被迫流離在外三年,過著居無定所的恐怖生活,換了八次住處,經濟損失巨大。有一次,剛交了一季度租金,被街道派出所發現,立即換另一套租房,那種艱難恐怖的生活非常人所能想象。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大連法輪功學員呂開利等人在遼寧省遼陽縣有線電視成功插播《九評共產黨》一個半小時。中共前政法委頭目羅幹直接授意,開始了瘋狂迫害,大連法輪功學員張偉、楊本亮、呂開利、楊春玲、趙雪、曹玉珍(曹玉枝)、朱本富、孫敬美等先後被綁架。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朱本富因向世人講真相,在泡崖出租房樓下,被大連國保一幫警察綁架,身帶皮包一個,MP3一個,一萬七千元現金被劫走,至今未還。當天被送往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二十三日,被送往遼陽看守所迫害。

妻子孫敬美,二十二日上午乘坐411路到大連火車站附近欲尋找丈夫,當行走在勝利廣場與青泥窪交接處時,幾個便衣警察從後拽其胳膊,將其綁架,迅速塞入一輛紅色桑塔納出租車車內。孫敬美也被非法關押到遼陽看守所。

在看守所,朱本富不配合,不念監規,被打得全身是傷,暈死過去,蘇醒過來,發現胃被打出血,血從胃流入肚腸裏過多,整天昏迷不醒。獄醫檢查,瞳孔放大,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擔責任,將其送往遼陽軍隊二零一醫院。即使生命垂危,他們也不放人。

隨後,朱本富、孫敬美、楊春玲被誣判七年,曹玉珍(曹玉枝)被誣判九年,呂開利、張偉被誣判十年,楊本亮被誣判十一年。

三、朱本富在監獄遭受的殘忍迫害

朱本富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被劫持到營口監獄入監隊,早上五點開始被強制幹活至深夜十點收工;半個月不讓洗手、臉、腳;每天只準喝一個礦泉水瓶的三分之一水。早上去廁所時間三分鐘,超了就被打。每天只準上兩次廁所。

一個月後,朱本富被分到營口監獄六大隊。朱本富不配合、不轉化,被送營口監獄最殘忍的集訓大隊,一進集訓隊,教育科長周亮問他還煉嗎?朱本富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煉!”周亮破口大罵,立即叫來四個犯人,把朱本富拖出辦公室,拉到刑房,綁在鐵椅子上三天三宿,多種折磨齊上,毒打。十二月的天氣,把窗子打開,把朱本富衣服扒光凍,用拳打胸口腳踢二個小腿。

朱本富被折磨得死去活來。九天後,放回監區隊裏,監區的犯人問他:“你還活著回來了,那是法西斯集中營,有死亡名額。”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朱本富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從營口監獄綁架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朱本富被分到三大隊,獄警趙冶明找他談話,朱本富不配合,不念監規、不轉化,趙冶明指示七八個犯人對朱本富拳打腳踢,十分鐘後,朱本富全身是傷。

又過了一個星期,副大隊長趙冶明又組織一幫重犯,共十二個,把朱本富拖到一樓圖書館裏,扒去外衣,坐水泥地上,十二個人分三組,每組四人,輪流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每天淩晨十二至兩點,有三個專職打手,王卓、杜新、付才輪流打朱本富,一個打累了另一個上。

朱本富後來回憶說:“開始用裝滿水的大雪碧瓶往頭上打,一連砸幾十下,傷內不傷外。用三個手指頭摳我兩個眼珠子,穿著旅遊鞋跺胸口,用旅遊鞋的兩個後跟跺兩條腿。兩條腿被跺的十多天不能行走,不能蹲下,大小便全都站著。用針夾在筷子裏露出大約一厘米往頭頂、手背、手指尖紮。用打火機燒我脖子胸前,一連折磨三天三宿不讓睡覺。幾年不停的放汙蔑大法的錄像。”

七年過去了,當時僅五十五歲的朱本富,被迫害得滿頭的白發,身上都長出來黑斑,出獄兩年後,胸前還時常難受。

四、孫敬美在監獄遭種種慘絕人寰的暴力摧殘

孫敬美自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不論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家裏都是公認的好人。邪黨一九九九年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孫敬美三次被綁架進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七年。期間遭受了種種慘絕人寰的暴力摧殘和酷刑折磨,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孫敬美和丈夫朱本富相繼被大連國保綁架,先後被關押在大連及遼陽看守所,後來夫婦雙雙被非法判刑七年。孫敬美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遼寧女子監獄,孫敬美拒穿囚服,被惡徒暴打在地,扒光衣服;又被關“小號”四十二天。獄警曾指使服刑犯人不許她睡覺長達半個月之久,站著睡都被打醒,多次被打昏死過去,並且長時間罰站罰蹲,腳踢兩腿,腿腫的老粗,腳脹腫的老高穿不上鞋子。獄警未達到目的,又指使犯人使用木棍、板凳毒打她,導致她右腿骨折,三個月不能走路。回家兩年了還時常疼痛,大腿也被打骨折。還有一次幾個人把她捆在水房大冬天扒光衣服,用冰冷的水澆向全身,全身冰冷一時昏死。

二零零六年七、八月期間,七監區監區長張秀麗帶領犯人查畫丹、大排(外號),對孫敬美暴力群毆,在監獄水房,四、五個犯人拿木頭凳子從後面猛擊向孫敬美,孫敬美被砸暈在地上數小時未爬起來。期間,這些犯人說孫敬美是裝死,對她拳打腳踢,下死手毆打,導致孫敬美腰被打壞,腿被打瘸,眼睛看東西模糊,視力下降。

除此之外,孫敬美還被強迫在生產車間進行重體力勞動,從早上六點出工到晚上九點,不僅終日不見陽光,而且為了完成所謂的“生產任務”經常加班加點。七年的監禁,心理與身體受到了難以想象的摧殘。二零一三年一月,帶著滿身創傷的孫敬美走出遼寧女子監獄。

五、持續的迫害 夫妻倆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檢察院頒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制度後,同年六月十五日,朱本富和妻子孫敬美同時向兩高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殘酷迫害的元兇江澤民。此後,不斷的被當地淩水派出所上門騷擾,恐嚇。

由於長期被迫害,以及多年非人的酷刑折磨,孫敬美的身體一天比一天差,十分虛弱,從監獄回家後不時惡心嘔吐,進食困難,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一歲。

二零一九年,年滿60周歲的朱本富去辦理退休,被告知因為判刑檔案被清空,17年的軍齡和14年的工齡全都作廢,不予發放退休金。同時二零一九年八月份,當地淩水派出所和街道再次上門騷擾朱本富。

在多重的打擊,加上在監獄被毒打導致的內傷、還有被註射的不明藥物的作用下,朱本富倒下了,在短短的兩個月時間裏身體健康狀態每況愈下,以至於到醫院檢查,被告知身體多種器官出現衰竭狀態,肝膽脾胃全都不能正常工作(懷疑是在監獄裏被註射不明藥物和毒打導致),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在大連鐵路醫院最終含冤離世,留下兩個年邁的父母和兩個可憐的女兒。

六、妹妹孫蘭芳被以“無名女”非法判刑十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連的部份義務法輪功輔導員被綁架,孫蘭芳早上去煉功點聽到這一消息立即去信訪局上訪。市政府信訪局門口看到很多警察在惡狠狠地打法輪功學員,孫蘭芳也被綁架一直關押到晚上九點多鐘。八月三十日,孫蘭芳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早上六點多在由家村廣場煉功,被大連沙河口區高家村派出所一幫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七天。孫蘭芳當天下午被送姚家看守所關押。

孫蘭芳說:“在看守所裏我們煉功,警察不讓煉,用各種酷刑折磨我們,先用皮管子抽打(一種酷刑),之後把男同修褲子扒掉渾身抽打。在看守所,我的雙手被手銬銬在一起,手銬銬在地環上我站不起來又躺不下,刑法持續四天四夜不讓睡覺,大小便、吃飯不能自理。”

九九年十月十二號,孫蘭芳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鳴冤,在北京出租房內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又被警察綁架送至北京“建信賓館”十三樓,於十月二十八號被大連市春海派出所綁架回大連,關在派出所的鐵籠子裏四天四夜不讓睡覺,去廁所不給手紙,勒索家人罰款二千元,於十一月二號送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孫蘭芳再次去北京信訪局上訪,剛剛到信訪局門口被大連住北京辦事處警察綁架到北京華豐賓館,於元月五日被大連市黑石礁派出所綁架回大連,當天送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從看守所被黑石礁警察元寶林劫持到派出所,叫寫不去北京的保證書,孫蘭芳堅決不寫,被警察猛打。有一個警察用手掌打孫蘭芳,當時她一躲,那個警察的巴掌打在了去派出所接她的父親的牙上,當時就打出血了。幾個警察拳打腳踢,打在孫蘭芳的胸上,把她打出了派出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孫蘭芳去一個法輪功學員家,當時不知道那位法輪功學員已被綁架。她去敲門,三個便衣警察問她是否找這家裏的人,孫蘭芳一看是便衣掉頭就走,被他們上前抓住,在淩水派出所,被八個警察圍住拳打腳踢,打的全身是傷。警察威脅說第二天要收拾她。孫蘭芳半夜逃跑被發現,被兩個警察把頭發拽掉一把!第二天下午六點,警察把孫蘭芳捆在椅子上,把兩個胳膊別在身後往後使勁掰,痛的她撕心裂肺,“叭”的一聲骨折了。警察把她送到醫院檢查左胳膊骨折,從醫院又把她送派出所拘留四天,找到她工作的老板,勒索五百元錢才保釋出來。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孫蘭芳在出租房裏被非法抓捕,當時出租房周圍布滿了警察把整個房子包圍。敲門她不開,警察們就把窗戶的玻璃砸碎鉆到屋裏來,把她綁架到馬欄子派出所,搶走了她的手機、錢包及屋內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

在派出所裏,警察先是折磨她,叫她報姓名她不報。三~四個警察把著她按在地上用一種酷刑,叫刷子刷腳心,三個警察輪流刷,累的滿身是汗,她也沒報姓名。他們於九月二十九日把她關進姚家看守所。在姚家看守所的半年裏,每次提審她都不回答他們的提問,也不報姓名。有一次警察問她“這墻是白的還是黑的?”她說“是白的”,警察說“現在共產黨就說是黑的,我們也沒有辦法。這是江澤民讓我們幹的。”

孫蘭芳被非法關押六個多月,沒有任何口供,沒有報姓名,被甘井子法院以“無名女”非法判刑十三年。

孫蘭芳的姐姐和她丈夫從二零零二年一直到二零零五年三年的時間裏費盡了周折最終在甘井子法院打聽到了消息,說馬欄子派出所抓到了一個不報名的“無名女”,就這樣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到女子監獄找到了她,把她的真實情況和姓名說出來,從此監獄裏知道了她的真實情況和姓名。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孫蘭芳被送往女子監獄,由於監獄警察到了下班的時間,又因為她由於不報姓名,警察叫幾個犯人輪流打她,不一會就打得她滿身是傷。當初女子監獄黑暗的程度用語言是無法形容的。

就拿做苦工來說,早上五點出工一直幹到深夜十二點,活兒多加班到淩晨二~三點,有的時候還幹通宵,實在受不了就在車間裏迷糊半小時。吃的是每天三頓窩窩頭、菜湯裏沒有一點油。整天累的精疲力竭,因為她沒有報姓名叫“無名女”,所以獄警和犯人整天都折磨她讓她多幹活,每個星期的三頓細糧也給掐掉,窩窩頭也不讓吃飽。活兒又累,又睡不好覺,她瘦的骨瘦如柴,眼睛也瞘進去了,手指蓋癟的陷在肉裏,在三年多的時間裏和家裏沒有任何的聯系、身上沒有一分錢。

到了二零零四年五月份,她被折磨的實在支撐不下去了,每天從早五點幹到深夜十二點,就已經到了極限,收工後獄警還叫她從車間裏把活兒帶到宿舍幹,她告訴管生產的警察“我已經餓了、累了、實在支撐不了了,我不能往回帶”。警察說不帶就把每周的三頓細糧掐掉,她堅強的說“掐掉也不帶!你們要掐掉我的細糧,粗糧我也不吃了”,她就開始了絕食。絕食到了第五天,獄警才答應她不用把活帶監室了了。

二零零五年的秋天,女子監獄策劃迫害,把孫蘭芳叫到警察辦公室說要“轉化”她,拿了很多誹謗大法的材料和錄像叫她看,逼迫她“轉化”。她對做“轉化”的警察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我堅決不“轉化”。讓她看誹謗大法的材料和錄像,她就背法,他們強逼她看,結果錄像放不出圖像,一直到深夜十二點左右才叫她回勞動現場幹活。第二天早上又叫她去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和材料她不去,一幫犯人硬拖她去,她不配合,後來警察把她叫到辦公室“談話勸導”。她就是不配合他們做壞事,也是為他們好。

二零零六年的一天,警察和她談話叫她“轉化”,她說,“你們就別想轉化我了,別說叫我轉化減刑,就是今天叫我說句假話,立即放了我我都堅決不那樣幹。”

二零零六年下半年把她調到做窗簾的小隊。監獄又叫她收工後把活兒帶到監舍幹,她進行抵制,他們對她迫害她又絕食五天,獄方最後才把她的活兒減去了。

孫蘭芳有一天看到了大連市法輪功學員丁振芳艱難挪動的場面。而在丁振芳對面的監室的犯人說都能聽到丁振芳被打的慘叫聲。丁振芳被枉判八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被迫害致死。丁振芳就是在孫蘭芳呆的九監區被活活折磨致死的。犯人用各種酷刑把她打的全身是傷,慘不忍睹整個都脫了像。丁振芳去廁所的時候全監室的人全部戒嚴,她腰佝僂著、一步一步的艱難地挪動著,不準任何人看見她被打的慘相。

時間到了二零一二年,孫蘭芳想我們這些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被非法關在監獄十年了,幹了十年的苦活從今以後她不幹活了,她告訴了獄警即刻起不幹活兒了。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監獄把她關進小號,她就絕食抗議,絕食一星期被送進醫院。她就吃了一天飯,結果又把她送進小號,她又絕食抗議一個星期後,又被送醫院,這次她不吃飯,獄醫把她手銬在病床上強行給她打吊瓶。她開始尿血,他們怕出現危險,搶救了幾天,剛有恢復將她接回到車間,她還是不幹活。這時管事的李曉玉對她進行嚴厲的管制,不讓任何人和她說話,不準買監獄賣的任何東西。

孫蘭芳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結束了十三年的非法關押迫害,走出冤獄。孫蘭芳在監獄期間看到的法輪功學員遭慘無人道迫害的事實:法輪功學員孟玉華在監獄醫院裏被用不明藥物迫害,結果失憶了。法輪功學員宋亞萍,被“酷刑”折磨強制“轉化”後又站起來聲明從新修煉,被迫害的肚子長了瘤子,一直住在醫院裏,直到離世也不放她回家。法輪功學員劉霞抵制奴役,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用膠帶纏嘴,差點被窒息,孫蘭芳當時大聲制止她們。

十三年監獄苦難的生活,她經歷了太多太多,目睹了太多太多。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時,中共不法人員完全失去人性和理智,慘無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