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吳志平,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被迫背井離鄉,歷經五年艱辛,被國際難民組織營救到芬蘭。妻子朱洛新,被冤判十年。母親吳玉嫻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被迫害離世;姨媽吳玉韞二零零四年九月被下毒迫害致死;兄長吳志均被非法判刑八年,嫂子也曾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吳志平在芬蘭中領館前手捧著母親遺像,要求法辦惡首江澤民。
吳玉嫻
朱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