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50):母親姨媽被迫害致死、妻子遭枉判十年

(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吳志平,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被迫背井離鄉,歷經五年艱辛,被國際難民組織營救到芬蘭。妻子朱洛新,被冤判十年。母親吳玉嫻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被迫害離世;姨媽吳玉韞二零零四年九月被下毒迫害致死;兄長吳志均被非法判刑八年,嫂子也曾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吳志平在芬蘭中領館前手捧著母親遺像,要求法辦惡首江澤民。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吳志平在芬蘭中領館前手捧著母親遺像,要求法辦惡首江澤民。



吳志平說,在中共勞教所期間,他曾4個多月被連續吊銬在勞教所一操場的籃球架鐵欄桿上,每天雙手吊銬約16至17小時,他在烈日下暴曬而警察卻在樹蔭下喝茶看著;他也曾被迫在冬天的寒風中受凍;而在他被解銬後,在同一鐵欄桿被吊銬的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饒卓元,遭雙手吊銬十多天後被警察送醫院,約一個多月時間便離世。

一、母親吳玉嫻被迫害致死

吳玉嫻一九五六年考入廣州中山醫科大學醫療系本科,畢業後在“文革”期間曾下放農村。先後在廣東湛江醫學院兒科教研組,佛山地區第一人民醫院內科,開平縣月山公社衛生院,開平中醫院工作過;一九七六年“文革”結束調回廣州越秀區中醫雜病醫院,曾任副院長直至退休。

吳玉嫻

吳玉嫻



吳玉嫻在幾十年所工作的醫療單位,尤其是下放農村時期醫療條件所限,當遇到危重病人時總是首當其沖的積極參與搶救(如出血性鉤端螺旋體病,重癥傷寒等),使許多危重病人轉危為安,並培訓了不少“赤腳醫生”,使之成為當地的隊醫、廠醫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為此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因照顧年老患病的母親,吳玉嫻一九九四年提前離開工作單位;日夜操勞料理母親因臥床引起的大面積褥瘡深可見骨的傷口。多年的辛勞,使吳玉嫻自己心臟(甲亢)等毛病時有出現。

一九九五年底一個偶然機會,吳玉嫻到廣州越秀公園開始學煉法輪功,並在很短的時間內使疾病康復。在幾十年從醫實踐當中及所受現代科學教育的認識,使她更堅信法輪大法博大精深是真正的科學,為此在九七年廣州雕塑公園新建煉功點並義務當輔導員,使更多的人能了解法輪功並加入法輪功的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吳玉嫻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到北京上訪後,被非法抓捕送回廣州越秀區看守所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吳玉嫻與兒子吳志均在廣西梧州被非法抓捕,二月八日都被非法勞教兩年。由於吳志均分別向梧州市政府和勞教委提出申訴,指出梧州國保支隊非法拘留時,沒收現金三萬多人民幣、港幣一萬多元,沒有出示收據。梧州國保支隊被責整改,被迫退回非法占有款項。但是,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吳志均和母親吳玉嫻被非法批捕,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

吳玉嫻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廣西南寧女子監獄,被迫害得了乳腺癌,而且是晚期,才於二零零四年六月獲準保外就醫一年。

在將近期滿一年時即二零零五年四月,南寧女子監獄轉托廣州女子監獄派員,曾先後三次脅迫吳玉嫻放棄信仰法輪功,否則不續辦保外就醫並送回廣州監獄,吳玉嫻不從只得離家出走。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左右,吳玉嫻被鄭州國安抓捕,並通知廣州女子監獄人員飛抵鄭州去認人。持續兩天兩夜審訊,吳玉嫻在第三天(即七月十三日)上午八點突然乳房大出血,有關人員拿來許多毛巾止血仍無濟於事,直到怕出人命擔責任時才放人。

吳玉嫻獨自艱難的忍著傷痛從鄭州坐火車回到廣州的家中後,持續發高燒二十多天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廣州女子監獄及街道有關人員才匆忙補辦了保外就醫手續,臨時把她的關系推到社區每月只給300元的救濟金了事。(有當時的證明為證)

吳玉嫻的退休養老金已在多年前被單位在610的指使下扣發,她在嚴重缺乏生活費、醫療費的雙重壓力下艱難的度日,每天都要承受著身體的劇痛,最終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歲。610人員不準家人讀悼詞。

吳志平說:“母親去世的當天中午二點,需家人到派出所開證明,由於是被非法判刑並註銷戶口,廣州三元裏派出所及廣州華樂街派出所及東山區公安分局三方互相推諉,拒開證明。拖延至深夜十二時才勉強開證明,家人為開張證明跑了近十個小時才辦完,隨後兩天簡單的告別儀式上,610有關人員不準家人讀悼詞,家人只能到戶外去草草宣讀。母親後事所需費用要家人承擔,若單位支付需另請上級批準才能答復。”

二、姨媽吳玉韞遭下毒迫害致死

吳玉韞,吳玉嫻的妹妹,廣東省江門市一中退休教師,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批被綁架到“三所”(戒毒所,拘留所,拘役所)內非法舉辦的洗腦班。本來只有三個月期限,由於她拒絕洗腦,被不法人員延期迫害三個月。

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吳玉韞又被綁架到黨校內非法舉辦的為期一個月期的洗腦班,到期後堂堂正正地回了家。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吳玉韞被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謊稱“廣東省法制教育管理所”)迫害,三水洗腦班種種酷刑也無法改變她時,竟然喪心病狂地在她的飯中下毒,吳玉韞體內毒性發作,痛苦萬分,警察不是安排治療,居然是安排隔壁房間堅定的學員到吳玉韞房間,設局讓她們目睹她中毒發作的痛苦慘狀,恐嚇其他法輪功學員轉化。法輪功學員楊惠慈就是其中目擊證人之一。

吳玉韞在三水洗腦班遭下毒後,身體被嚴重傷害,被送回家中監視治療,二零零四年九月含冤離世,終年60多歲。

“廣東省法制教育管理所”是廣東省省級強制洗腦班,是法外黑監獄,前身叫“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由廣東省610直接操控,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要一環。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其迫害致死:廣東省交通廳六旬退休老幹部、法輪功學員楊雪琴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拘禁在三水洗腦班,受到非人折磨,經常被十幾個人圍攻,二零零二年九、十月間被迫害致死。

三、吳志平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長期被吊銬

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吳志平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被綁架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後,每天被迫幹活一般在十五至十六個小時。

在勞教所,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與家人通信接見、購買生活用品等的一切規定權利全被剝奪,每天有兩個隨身夾控的人員24小時跟著,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談話。有一次,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中旬,法輪功學員周敏桐剛從五大隊調來二大隊,路過吳志平所在的房間與他講了幾句話,負責夾控的一勞教人員夏建華聽到後說他違反規定、要把他殺了,還動手打人,這都是獄警暗中指使有意操縱的,他們表面說不允許打人,實質暗中予以減期獎勵。

對不改變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特別是見警察必須要蹲下身打報告,否則就被雙手吊銬起來。吳志平在二零零一年最後那十四天就因此被銬,至二零零二年元旦,即新年即將來的晚上過了十二點才解銬。當時被銬還不止吳志平一人,如法輪功學員廖曉雄、羅小文、李鶴沖、廖抗援、鐘穎璋等分別被銬在二大隊操場的籃球架和幾棵大樹上曝曬。法輪功學員程浩被銬在二樓警察辦公室走廊上,吳志平被銬於曬衣場的鐵門上,每天只準去廁所三次,從早上六時雙手被銬至晚上十二時才移上二樓窗臺改銬一只手吊著。坐在凳子上過夜,此外學員鐘穎航、鐘樹敏、嚴勇等及以上所列的學員以絕食來抗議,分別在四、五天或六、七天不相同的時間內生命出現垂危時才解銬送去打吊針。吳志平沒有絕食,被銬了十四天才解銬。

此後很多法輪功學員分別被調離二大隊分散到各個大隊去,象這樣被吊銬在操場的籃球架上曝曬的事各大隊亦時有發生。吳志平說:“我從2002年1月25日調到五大隊(此大隊全是吸毒人員),記得初到五大隊的十多天時間裏,雙手被銬在幹警室外的空調排氣扇下的鐵架上,身體半蹲,不能坐又站不起來,每天只能去三次廁所,吃飯、去廁所的時間只有十多分鐘,一天要銬17多個小時,晚上睡覺時兩個夾控人員把我夾在中間,其中一個受警察暗中指使用腳有意踢我的頭,一晚醒七、八次不能入睡。”

吳志平當時要求寫封信向上反映一下情況,五大隊陳指導員每天都兇狠地威脅說電棍在二樓已充滿電隨時可使用。在一個晚上睡前,吳志平表示要揭露陳的電棍威脅迫害,陳在吳志平雙手被銬毫無防備時從後面拿出辣椒水來反復噴吳志平的雙眼,以致他在四至五小時不能睜開眼睛。

吳志平說:“那時我經常雙手被銬於籃球架上曝曬、淋雨,冬天寒風刺骨,就是讓吹冷風。有一次,一個學員因為一點小事被拉出來,十多個警察圍著觀看,其中的陳歹徒用穿著皮鞋的腳不斷地踢那個學員的頭部,我即時想到警察法規中有一條是:不準警察打人,便高聲制止不許打人,陳歹徒知法犯法又走過來用辣椒水噴我雙眼,有時還故意把我銬在堆滿垃圾的大樹下讓我領受蚊子、蒼蠅的叮咬,還有垃圾惡臭的滋味,而這時外面各大報及本所辦的報紙卻到處張貼,說勞教所的警察經常犧牲節假日休息,夜以繼日地付出為法輪功學員創造一個寬松的、豐富娛樂學習生活的環境,還附有大量的照片,這照片上講的我從未領受過一次,相反卻是此種境況,這報紙講得不比唱的還好聽嗎?在每月發到大隊部的要求大法學員填寫思想活動匯報那一欄,我就把此情況寫進去,可他們不敢往上送卻私下處理了。”

“再有我看到幹活的工場門口掛著兩個信箱,一個是檢舉箱,另一個是什麼法律援助中心信箱,我就用一紙條寫幾行字要求見紀檢科負責人並將其投進檢舉箱裏,從2002年3月中旬,等到2003年4月下旬才開檢舉箱發現了紙條,為此紀檢科吳科長拿著紙來找我談話,當時我見到門口外十多個警察很不高興地圍著議論,不解為何在兩個夾控人員24小時跟著,還有那麼多值班人員,一天吊銬17個多小時,卻有機會讓我把紙條塞進信箱,後經反復排查確定,只有上午7時下樓點名前十多分鐘去廁所、洗面時幹的。我確是在此時投進去的,從第二天開始馬上連早上那十多分鐘也不給我,只要一下樓就要銬起來,而我總是在樓上把這個時間磨去,使這事不了了之。見了紀檢吳科長當面反映其迫害的行為和嚴重違反自己所部定下的條例,但以後吳科長本人未見過,也沒有任何回復。”

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四個多月中,除了過年,五一放假幾天,以及回避上級單位來檢查那幾天外,其余大部份時間,吳志平是被銬著度過的,被吊銬在勞教所五大隊操場,每天要銬十七個多小時,一天只能去三次廁所,吃飯、去廁所的時間只有十多分鐘。

吳志平說:“熱天經常缺水,喝水也不能保證,等到小便時去喝些自來水,夾控人員傳警察的話,自來水是從河上抽來的未消毒的,為‘安全’不讓喝,借故刁難,有次銬手時被用力有意銬緊,我在疼痛五個多小時後出了許多汗,其實這事也有警察暗中指使的,如有次我被煙頭燙、火機燒時開始絕食抗議,三天後怕事情搞大了,警察強令夾控必須說服我放棄絕食,否則對其加期三個月處理,夾控人員又只得把實情說出並非他本意要這樣做。”

類似事件如六大隊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包殿生被用煙頭燙、火機燒身體留下二十多處痕跡,為了掩蓋匆忙把其送洗腦班二十多天後調到二大隊。

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吳志平被解除吊銬,離開後的十多天,在同一根鐵柱上,另一名叫饒卓元的法輪功學員被吊銬十多天,遭此殘酷迫害後,他被送“廣東省花都市人民醫院”,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含冤離世。

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前中共“十六”大召開前二十多天,勞教所把所有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關禁閉室;在二大隊也專門建了七、八間禁閉室,強迫看錄像洗腦,幾天不讓睡覺,只能站立,不準坐,每天去三次廁所,最後被帶到一個密室,幾個夾控人員用床單反手捆綁法輪功學員的手、頭、腿,將身體紮成一團越紮越緊,一個小時後松一分鐘如此反復折磨。

吳志平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出勞教所,回到父親的家中,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會有關人員立即上門要他每天都必須打電話匯報思想活動情況,而父親居住地所屬街道居委會更上門限令他一星期內搬回原來住所。吳志平說:“這樣我就不能照顧年邁的父親及一起生活,分開後經濟也有困難,無可奈何去一信給他們擺明道理,可他們不以為然,也沒有任何商量余地,還準備第二天早上八時派車強行把我送去廣州石井槎頭白雲區洗腦班洗腦。”

吳志平那天當夜離家出走在外又漂泊了二十多天,到處投靠親戚朋友。惡徒們找不到他,稍作了讓步暫不送洗腦班,讓他先回去、但時常要上門跟蹤思想活動等情況,人身自由隨時被強制剝奪。

吳志平於二零零三年避難泰國,歷經五年艱辛被國際難民組織營救到芬蘭。二零零五年中秋之際,吳志平說:“中共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使我的家庭成員飄零散落,……心境無限惆悵的我如今獨在異鄉為異客,漂泊在異邦他鄉,回想苦難的歲月,哪年哪月才能夠回到我那可愛的故鄉,什麼時候才能歡聚在一堂……”

四、妻子朱洛新被非法判刑十年

吳志平的妻子朱洛新,小時候住在廣州市西關逢源正街道21號,八十年代初舉家遷至澳門,一九八五年在澳門大學讀書,畢業後曾在其叔叔澳門的一間大公司任職,淡泊名利、看破紅塵的她決意到香港大嶼山出家修行了一年。朱洛新後來在香港工作期間,不幸染上了一種皮膚病,全身奇癢無比,吃了許多藥可止癢卻不能根治,無奈之中在即將去加拿大留學的前夕回到廣州處理事宜,而有幸參加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師父最後一期大陸廣州傳功講法班。當場得到身體清理,皮膚奇癢不翼而飛,這使朱洛新感到身心為之震撼,決定放棄留在香港和到加拿大留學的機會,臨時找了一份合資企業在廣州郊外的“香滿樓”牛奶公司的工作(照片是那時所攝)。

朱洛新

朱洛新



一九九六年一月,吳志平到廣州越秀公園白鴿廣場學煉法輪功時,與朱洛新相遇。朱洛新善良、勤奮,曾在外資公司任天堂、和搜狐公司工作過;在九九年七月江氏與中共打壓法輪功時被迫離開搜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中午,朱洛新、王蓉、吳碧雲三位法輪功學員在乘坐的士途中,被警察追蹤至廣州中醫藥大學對面,遭綁架後失蹤。警方既不告訴家人關押地點,更不讓家人見面。

朱洛新說:“我被跟蹤拿資料同修的便衣警察綁架;之後十四天裏,警察把我關押在一間軟皮墻的審訊室內。我被強迫坐在老虎凳上,被幾十個警察和便衣警察二十四小時車輪式提審,不許睡覺、上洗手間等。警察想通過摧毀我的精神,在我肉體極度疲勞狀態下,乘機獲取其他法輪功修煉者的信息。當時我一直以絕食抗議他們的迫害。最後,以‘零口供’被轉入廣州白雲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廣州白雲區看守所,我被戴上30~40斤的鐵腳鐐,吃、喝、拉被固定一處長達半個月,腳鐐都陷進肉內。被卸下腳鐐後,過了好一段時間才能恢復正常行走。警察用這種酷刑折磨過我多次。

“二零零二年一天,我被非法關押的211監倉,突然被放進十多個在押人員,後來她們告訴我說,她們原來是在隔壁210監倉,由於有一位法輪功學員(郝潤娟)絕食反迫害,被警察灌食期間迫害致死。所有知道郝潤娟死因的在押人員,都被警察強迫寫一份假口供,證明郝潤娟是病死的,否則她們都不能離開。當時我知道此事後痛哭了很久。”

朱洛新、王蓉、吳碧雲在飽受虐待半年之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上午遭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秘密開庭審判,法院不通知家人,反以欺世盜名的手法,為她們每人派了一名所謂的律師。當得知消息的四位親人趕到法庭時,卻被告之說只能進一人。其實法庭後面坐了二十來位不明身份的人,其中的兩人臺上、臺下忙於照像。很明顯這些人是公安內部的便衣和打手。當時法庭外戒備森嚴,持槍把守,巡邏警察無數。

法庭上,朱洛新說:“法輪功無罪,我們也無罪。因此你們所問的一切都不成立,歷史和時間將作證。”

兩個多月後的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下午,朱洛新被誣判十年,王蓉被誣判六年,吳碧雲雖免去刑事處分,但仍被警方帶走。

朱洛新被劫持到韶關監獄,後轉押到廣東省女子監獄。當時是零下2~3度的氣溫,他們只讓她穿件單襯衣,到監獄後,朱洛新立刻就被關到禁閉室,那裏大約2~3平方米的,裏面只有一水泥地板和一個在地面挖一個洞的“洗手間”。在那樣惡劣的環境,朱洛新被關押十四天,只要煉功,馬上就有犯人開鎖沖進來打罵、阻止。

獄警發現用硬的手段對朱洛新不起作用後,就轉為長期把她關在一間小房內,每次由輪班的吸毒犯人晝夜長時間播放中共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指使夾控不停的讀誣蔑大法的資料。由於朱洛新不“轉化”,她們就長期不讓她正常上洗手間和睡覺,獄警更不讓她接觸任何其他人。

朱洛新說:“一次,獄警把我從禁閉室帶到某監區,強迫我看誣蔑大法的內容,我不看,一邊背誦《論語》,一邊去撕誣蔑大法的墻報,一獄警指使犯人阻攔我,並把水潑在我所站立的地上,當獄警用電棍電擊我時,我聽到那獄警一邊開電棍一邊說:怎麼沒反應?後來惡警就放棄了。”

二零零四年一天,朱洛新被夾控犯人拖到樓下大廳,當時約八名犯人在場,會場前方寫著某某現身說法等字的橫幅,她知道又有學員承受不住酷刑迫害而被所謂“轉化”。朱洛新站起來,大聲喊師父教的發正念口訣:“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當時現場的電燈全滅,大廳外面電閃雷鳴約半小時。十多個獄警和服刑人員強行把朱洛新拖出大廳,並將她雙手吊銬在鐵欄桿上,該揭批會也就草草收場。朱洛新說:“當晚我被通宵吊銬在鐵欄桿上,人不能站直和坐下,非常痛苦。”

二零零四年年底一天,監獄“610”為迫使朱洛新放棄真、善、忍的信仰,把她七十歲高齡的父親從家裏用輪椅拉到監獄,威脅她放棄信仰。她父親當天因糖尿病和高血壓病情嚴重,已經約了醫生,但還沒看病就被“610”惡徒硬拉走。

朱洛新說,“當我看到坐著輪椅裏身體極度衰弱的父親淚流滿臉,心如刀割。父親一句話也沒有說,他只是傷痛地看著我,不斷地流淚,默默地支持他的女兒。此情此景我終生難忘。我完全沒有想到中共為了強迫我放棄信仰,竟會對我的親人做出如此沒有人性的事情。由於受不了親人遭到如此的迫害,我違心寫下‘四書’,當天自己就象掉入了萬丈深淵,生命變得空空的。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汙點,給大法抹黑。後來自己經過靜思、反省、向內找,……我請出監獄的學員幫忙在明慧網上作嚴正聲明。後來,獄警多次找我表態,我明確一點:我修大法沒有罪!”

朱洛新揭露說:“很多精神健康的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與精神病犯人一起關押五樓的三監區。在被關押監獄期間,我被關押的鐵窗內,晚上曾看到被非法關押在第三監區的一個法輪功學員,不斷地喊“法輪大法好”,她當時正被幾個穿著囚服的人拖出三監區。過了一段時間,我又看到多個犯人用擔架從外面擡著一個人回三監區。從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間,我多次看到這種事情。後來我有機會從夾控我的兩個從三監區派來的夾控犯人口中獲悉,那些被拖出去的法輪功學員是帶到監獄內的醫院進行打針,當她們被監獄的醫院擡回三監區五樓監房後,會極度痛苦,有的甚至失控的往墻壁上亂撞。”

二零零五年一天,朱洛新拒絕操練。獄警指使數位吸毒犯人,當著八百犯人的面,把她擡起拋到半空,狠狠摔在地面。每次她被拋起時,在場有不少人都說:壞了壞了,別再拋了。現場的獄警卻陰笑著對朱洛新說:“你是罪人,就得服從安排,否則就懲罰你。”獄警對朱洛新多次進行這樣的折磨。

在被非法關押的最後三年,朱洛新被迫長時間做奴工產品,做出口的手工毛線的繡花產品,每月只有約十元的廉價報酬。

二零零九年九月底,朱洛新結束冤獄回家,租房子的當天就遭到“610”人員騷擾,他們威脅房東不許租房子給她。朱洛新通過和房東溝通,對方知道了她不幸的遭遇並表示同情,後同意把房子租給她一個月。

二零一零年一天,朱洛新正上班,警察打電話要她一定要到街道綜治辦一趟。到了後發現,街道辦司法所的所長、街道辦負責人、地方警察等多人已在。就在此時,突然有一人沖進來對她拍照,在她強烈抗議後才停止。當時該司法所所長脅迫朱洛新配合他們提出的所謂“監外執行”的非法要求。過了兩天,朱洛新打電話質問“610”人員和司法所所長知法犯法的犯罪行為,司法所所長竟說:“你又不是第一天在中國生活,需要你來和我講法律嗎?”

隨後,朱洛新離開了熟悉的生活環境,漂泊異鄉。之後慶幸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營救,終於與被中共分隔十一年的丈夫在國外團聚。

五、哥哥吳志均被非法判刑八年

吳志平的哥哥吳志均,原在廣州市中山醫科大學微生物教研室工作,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評為基礎醫學院先進工作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學校和派出所多次施壓,逼迫吳志均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因此於2000年被迫離校,漂泊在外。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吳志均與母親吳玉嫻在廣西梧州被非法抓捕,廣州公安為推卸責任沒有將他接回。吳志均與母親被非法勞教兩年。由於吳志均揭露梧州國保支隊沒收現金三萬多人民幣、港幣一萬多元,遭報復,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吳志均和母親吳玉嫻被非法批捕,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

吳志均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被送廣西桂林監獄。當時中山大學黨委竟落井下石,聲稱因文件只規定法輪功學員被勞教者不許開除,現在吳老師是勞改,可以開除。

桂林監獄獄警惡意安排犯人肆無忌憚的對法輪功學員毒打、折磨、恐嚇,來逼迫他們放棄信仰。據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消息,當時被關押在桂林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有:陳志廣、歐金滿、黎軍、吳志均、黃騰輝、魏峰、鄭元虎。他們被關在九監區,每人分別關押,都有獄警安排的三至四個打手(犯人)嚴格看管,不準與別人講話,不準自由走動。獄警專門設立了整治、毒打大法弟子的“小報室”,每次放一至二個法輪功學員進去,由四個打手(犯人)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每天淩晨四點鐘就逼法輪功學員起床“蹲圈”,不讓睡覺。稍不如他們的意,就拳打腳踢。

吳志均說:“……在失去自由的極度狹窄空間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時時時刻刻被專人夾控,隨時被匯報和禁止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不能與人說話,不能單獨洗衣服、沖涼,連如廁也在旁邊盯著,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牢中之牢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潰。在洗腦班逼我寫“三書”,一個多月不給我睡覺,專人輪班夾控布置不同的題目逼我寫所謂的‘揭批材料’,致我多次頭暈摔倒在地。”

有的法輪功學員為了制止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絕食抗議。獄警更變本加厲的使出了迫害手段,把絕食抗議的學員兩手兩腳綁在床上,強行插管灌食。灌完食後,不但不松綁,還慘無人道的連插進身體裏的管子都不取出來,用膠布將管子的另一頭固定在腦門上,致使法輪功學員動彈不得,痛苦萬分。獄警還殘忍地說:“下次灌食不必麻煩插管。”

吳志均二零一五年在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中說:“如果用‘家破人亡’這個詞來形容我的處境一點也不為過。我和我的家人所遭遇的一切苦難及傷痛,也只是大陸億萬法輪功學員血淚史的個案之一,只是冰山的一角。那些執法者們敢於執法犯法,是因為被控告人江澤民按照自己的意願給法輪功定了性,也給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一張殺人許可證。”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華樂街相關人員白天到先烈南路吳志均家,因夫妻均不在,十二月二日晚上再去,吳志均不在,將吳妻黎佩珍劫持到華樂街派出所,十二月三日非法抄家後將吳妻放回,將趕去的吳志均綁架,劫持到位於白雲區西洲北路171號越秀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當吳志均回家後,警察多次上門騷擾他們的正常生活。妻子黎佩珍一直善心和上門的“六一零”人員講述法輪功的修煉在中國是合法的,並希望對方能明辨是非。但是就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下午,黎佩珍在廣東省人民醫院上班時被保衛科人員約談後被劫持到廣州市“思想教育法制學習班”遭到洗腦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芬蘭部份法輪功學員分別在中領館前集會和在市中心的廣場舉行了燭光守夜,紀念“四二五上萬人和平上訪”十七周年,並要求法辦惡首江澤民。吳先生說,家中六人因堅持信仰遭到非法判重刑、勞教、關洗腦班等。幸運的是,他和分離了十一年的妻子在其遭到監獄的種種酷刑折磨後獲得團聚。但是,在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只因堅持信仰,至今仍被關押和面臨活摘器官的威脅。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芬蘭部份法輪功學員到中領館前和平抗議,呼籲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十八年的殘酷迫害;沈痛悼念遭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信仰者及反迫害征簽活動。明真相的人們紛紛支持,一位女教師表示:“你們能堅持自己的信仰這麼長時間,堅韌的精神和毅力是難能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