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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34):兩個女婿被迫害致死 三個女兒同時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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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遼寧淩源市鋼鐵公司李財、曹淑珍老倆口,一九九四年初有幸參加了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淩鋼工人文化宮的傳功講法班,折服於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從此成為大法修煉人。大女兒李春玲和大女婿韓立國、三女兒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雙,及兒子、還有小女兒李春艷都走入大法修煉,明白了人生真諦,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體。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動用所有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學員大肆迫害,迫害也降臨到李財、曹淑珍夫婦的大家庭:大女婿韓立國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兒李春玲陷獄四年;三女婿侯延雙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兒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兒李春艷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進沈陽女子監獄,受盡了獄警及犯人的淩辱、折磨。

侯延雙

侯延雙


韓立國

韓立國



承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復發,於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財老人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帶著遺憾和傷痛離開了這個世界。

一、倆個女兒、倆個女婿同時被非法判刑

李春玲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原淩鋼動力廠職工,是這個家庭的長女。丈夫韓立國,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生,淩鋼型材廠(軋鋼廠)職工,中等身材,身強體壯,性格隨和,說話幽默風趣,憨厚、忠誠、善良的都寫在臉上,工友、鄰裏都喜歡他,尤其在這個家庭中,特別受到嶽父嶽母的喜愛。每次來到嶽母家,有活就幹,經常為大家做可口的飯菜,有時忙了,做完飯菜自己顧不上吃一口就笑呵呵的走了,經常無私奉獻,兄弟、妹妹、妹夫及孩子們都喜歡和他在一起,家裏家外有口皆碑,都說他是個好人。

三女兒李春霞的丈夫侯延雙,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日出生,是淩源鋼鐵公司運輸部職工,中等身材,濃眉大眼,一看就知道是個身體健壯、善良能幹的人。一九九四年初,侯延雙三十一歲剛過,他有幸參加了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淩源的傳法班,明白了人生真諦,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從此走上了大法修煉之路。他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誰有了困難他都熱心幫助,鄰裏之間、工友之間更加友好,誰都喜歡這個熱情的年輕人。侯延雙身體也更加強健,更有精力和體力努力工作。特別是妻子、兒子也都修煉了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大法蒙冤,法輪功學員紛紛上訪為大法討公道。二零零零年十月,韓立國和其他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喊出了自己的心聲,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

當時由於上訪人多,侯延雙主動為大家買票,扶老攜幼,帶領大家乘汽車、乘火車,機智的通過進京路上的道道盤查,順利的到達天安門廣場,喊出了“還我師父清白”的心聲,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表達了一個法輪功學員堅定的正念。為此他被北京警察非法關押了七、八天。

法輪功學員向政府講真相不成,就開始了大面積向民眾講清真相,救度被欺騙了的世人。韓立國、侯延雙等法輪功學員回來開始印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講話,這本來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韓立國、李春玲、侯延雙等淩鋼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淩鋼公安處、“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及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中包括韓立國夫婦、三妹夫侯延雙及小妹李春艷被非法關押在淩源公安局拘留所將近一年,遭受了非人的精神與肉體上的折磨。

十月二十日晚,侯延雙在家中被當地“610”、派出所和淩源鋼鐵公司公安處警察綁架、抄家。一群警察見什麼搶什麼,把他家近一萬元現金明目張膽的搶走,還掠走價值八萬多元的電腦、復印機等私人用品,就連小孩的壓歲錢存折也不放過,後來還沒收了一處房產。李春霞當時上零點班,無意間聽到公安處打給單位的電話,讓看住她。於是李春霞幾經周折出走,流離失所。

在淩鋼公安處,警察對侯延雙審問兩天兩夜,不讓睡覺。後來又將侯延雙轉到淩源市公安局,在那裏進行更殘酷的折磨,用膠皮管子抽打,給他戴上沈重的腳鐐,逼迫蹲馬步、做下蹲動作,侯延雙每次都是被折磨得大汗淋漓,受盡了淩辱迫害。盡管遭受酷刑折磨,侯延雙仍然慈悲的向警察講真相。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淩源法院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把八位法輪功學員押到淩源看守所的一個房間裏,直接把判決書塞到手裏,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侯延雙被淩源市法院非法判十四年,韓立國被枉判六年,李春玲被枉判四年,李春艷被枉判三年。所謂的“審判長”是薄超,陪審員李廣學,司維,書記員:郭艷茹。

八位法輪功學員都提出上訴。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陽中級法院在淩源開庭,說是開庭,卻並沒有法庭訊問、辯護等法律程序,還是直接宣判,仍然維持非法原判。宣判結束後,侯延雙等人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在場警察堵嘴,打耳光。審判長:畢振志;審判員:孫雲學;代理審判員:蘇毅;書記員:張朝生。

隨後七月十八日,李春玲、李春艷、韓立國、侯延雙和其他幾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被淩源鋼鐵集團公司董事長高益榮開除。淩鋼多次在大喇叭中通報幾位原來在淩鋼上班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種消息,汙蔑他們,恐嚇老百姓。

二零零二年八月,韓立國、侯延雙等被關進了臭名昭著的沈陽監獄城迫害。韓立國夫妻雙雙身陷囹圄,在外地讀書的女兒韓雪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靠親友資助生活。

二、大女婿韓立國被迫害致死

韓立國原本身體健壯,修煉大法以後,身體更加健康,別人都說他是棒打不倒的硬漢。工作中他從不藏奸取巧,勤奮肯幹;日常生活、工作中時時為工廠和別人著想。軋鋼的工作很艱苦,也很危險。在軋鋼機上,面對通紅的鋼錠,要用鋼鉗夾著送往軋鋼機把它劈成鋼材,精神要專註,身體還要靈活。有一次,他正在工作,突然飛出一塊通紅的鋼錠擦著後背掉下,立刻後背被嚴重燙傷,血淋淋的大水泡非常嚇人,工友們讓他去醫院治療,他沒去,照常堅持工作,只抹了點燙傷膏,一天也沒休息,為廠節約了大量醫藥費。他就是這樣一個樸實肯下力氣的好工人。

韓立國被非法判刑六年後,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臺子村的第二監獄二十監區,是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區,自二零零一年八月組建至二零零六年七月解體,在這期間就迫害死三個學員。

在沈陽第二監獄二十監區,韓立國在那裏受盡了殘酷折磨。由於不放棄信仰,堅定修煉,不“轉化”,拒寫“三書”,獄警給韓立國戴上十幾公斤的腳鐐,還用各種殘忍的方式將他銬起來,在四十多度的高溫下曝曬,不準大、小便,不準喝水,不準洗澡,經常用的酷刑有老虎凳、電棍電擊、超負荷勞動。

原本身強力壯的韓立國,被折磨的體無完膚、骨瘦如柴。女兒韓雪幾次去探望,大隊長李建國都不許接見。

知情人透露,零四年七月初的星期六上午九點多鐘,有人叫韓立國:“大隊長李建國叫你。”結果韓立國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他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淩晨三時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八歲。

八月二十四日,獄方稱韓立國因心臟病發作死亡。家人聞此噩耗,如五雷轟頂,悲痛欲絕,身體健壯的他僅兩年多就被中共監獄奪走寶貴生命。而在那邪惡的魔窟裏,他到底受到怎樣的折磨,由於消息封鎖至今無人知曉,也沒有人對此負責。

韓立國的妻子李春玲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女子監獄,當她被帶來時,看到的是丈夫冰冷屍體。而且在監獄的逼迫下,很快火化了遺體。

三、大女兒李春玲遭四年冤獄

李春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沈陽女子監獄)也是受盡了殘酷迫害,每天強迫做奴工,白天幹活到晚上十點至十一點下工,洗漱後就由兩個犯人輪流念誣蔑大法的文章,成宿的念,不讓睡覺,第二天照樣幹活,這樣車輪戰術折磨直至一個月,身心受到極度摧殘。

李春玲拒絕寫所謂“悔過書”,被強迫坐小凳,獄警看著不順眼就用木方子沒頭沒臉的打。後來李春玲因為身體虛弱被轉關到七監區,是老病殘監區,但也照樣被迫超時間超負荷的勞動,什麼時候寫“保證書”才罷休。

監獄城的監獄不知是咋蓋的,冬天外面下大雪,屋裏也下大雪;外邊不下了,屋裏還在飄雪花。關進小號的法輪功學員,晚上蓋的是棉絮,沒有被裏、被面,還不準穿內衣、內褲,只能穿棉衣、棉褲睡在棉絮裏。這就是中共現代監獄非法關押好人的非人生活。

李春玲在獄中煎熬四年,回到家,面對的是空空蕩蕩的家,丈夫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遼寧省女子監獄,是中共在遼寧專門樹立的 對女性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迫害的黑窩,關押過數以千計的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僅二零零六年就非法關押了近六百四十名來自遼寧各市區的法輪功學員。監獄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洗腦外,還強迫學員從事縫紉、加工手工藝品、醫療用品、衛生棉簽、化妝用品、食品和園藝等高強度奴工勞動。長年加班,一年十二個月有九個月至十個月加班,每天勞動時間長達十七~二十小時。

四、三女婿侯延雙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侯延雙被劫持進沈陽大北監獄城第一監獄。當天,他就遭到被獄警教唆的刑事犯人的毒打。第一監區獄政處長賈軻指使犯人劉鐵峰、王維海用一寸粗的膠皮管子毒打侯延雙的後腦、後背,造成他腰部、頸椎、頭部受到嚴重損傷,獄方不但不給治療,副監獄長何英傑為了逼迫侯延雙“認罪轉化”,還唆使犯人對他進行長時間包夾、毒打、不讓上廁所、辱罵等虐待,還要帶傷做奴工。

侯延雙多次上告賈軻及犯人的違法行為,要求懲辦兇手,獄方無人過問;多次找監獄長牟家利反映情況,牟用各種借口回避。副監獄長何英傑堅持讓法輪功學員‘轉化’,而不給檢查身體。

由於重傷沒有得到及時救治,再加上連續不斷的迫害,侯延雙的身體極度惡化,腰椎長骨刺,頸椎損傷鈣化,造成行走困難,全身抽筋、疼痛、麻脹、全身發冷,腳底下有冒風的感覺,躺不住,坐不住,站不住,視力、聽力越來越差,話也說不清楚,和人交流只能用寫字來代替。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侯延雙給兒子的信中說“我們(奴工)勞動時間長又很累”;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信中寫道:“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這個月底十六日,監區長答應了我們的要求,給我們三個同修十七點收工,這樣,我們出工的時間由原來的十二至十五小時縮短到十小時零三十分鐘……取得這樣的進展是很不容易的,這是長期又復雜的過程。獄警對我們很敏感,犯人也偷偷監視我們,我們就是生活在夾縫中,在這種環境下,我們有正念,有慈悲……”然而,即使每天幹十小時零三十分鐘的活兒,也是違反《勞動法》中規定的每天不超過八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零零九年一月,侯延雙的身體被監獄醫院診斷為多發性腦血栓、高血壓性心臟病,血壓高達230mmHg,侯延雙再次要求保外就醫,獄方以不寫“保證書”為由拒絕,並且還不給治療,使得他的病情一再惡化。

侯延雙疾病一再發作,說不了話,咽不下飯,喝水嗆得從鼻子噴出來,呼吸困難,有痰吐不出來,都快憋死了,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被送監獄醫院。監獄醫院哪裏是治病的地方啊?醫生和獄警合夥折磨、虐待病人,根本得不到應有的治療。

九月十九日,侯延雙親友接到電話趕來接見時,看到侯延雙走路費勁,喘氣非常困難也不給吸氧,有痰憋著也不給吸出來,口水不停的流控制不了。由於不能說話,他只好寫了兩張紙條給家屬,獄警們看見如大禍臨頭,一下子圍上來十多個獄警來搶紙條,並把出入門都鎖上。

家屬多次去監獄要人,強烈要求保外就醫多達六、七次,每次都被獄方呵斥。妻子李春霞在與監獄方交涉過程中,第一監獄的施清軍曾對她說:“侯延雙有自殺傾向”,李春霞回答說:“他是煉功人,不可能自殺。”

十二月三十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侯延雙被送監獄醫院檢查。而院方檢查完心電圖、做完CT,結果卻不通知家屬,而是監區副大隊長施清軍拿著片子找大夫商量。檢查完CT大夫居然說片子要等第二天或過完節才能出來,明白人都知道這種片子用不上二十分鐘就能出來,當天就應該給家屬。這樣的危重病人不準保外就醫,還不準家人陪護,監獄和醫院狼狽為奸合夥迫害好人。

當時侯延雙的病情已經到了危險的邊緣,隨時都有生命危險,高血壓病三級、心臟病、多發性腦梗死、腔隙性腦梗死。監獄方把他送到監區醫院,可這只是做做樣子而已。監獄方既不給治療,也不同意保外就醫,冷酷、漠然的看著這個生命在劇烈病痛的摧殘中一分一秒的煎熬、掙紮,一分一秒的走向死亡。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侯延雙又被獄方從醫院送回監舍。侯延雙曾經告訴妻子李春霞,他在監區醫院受虐待。警察在身邊嚴密監視,李春霞無法得知他受虐待的具體情況。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下午,侯延雙被迫害的停止了呼吸,年僅五十歲。一個年輕力壯、健康的佛法修煉人,只因堅定信仰做好人,被非法關進惡黨的監獄裏九年,被迫害得多種疾病纏身,各種臟器衰竭,最後奪走生命。

四月三日晚,李春霞接到第一監獄施清軍的電話,聲稱“侯延雙支走身邊人,用鞋帶上吊自殺,送醫院搶救,搶救無效死亡。”四月四日一大早,第一監獄聯系淩源監獄,派車載家屬去沈陽第一監獄。

四月五日,按照監獄方的安排,先去殯儀館看死者遺體,家屬想拍照,被監獄方強行阻止。然後又去看死亡現場,省檢察院的人也在。監舍內有四張二層鐵床,獄方說:侯延雙住在其中一床的下鋪,支走身邊人為他找紙筆,把兩條鞋帶系在上鋪,跪在床上上吊自殺。按照監獄規定,犯人手中不能有繩子、鞋帶等東西。

按沈陽第一監獄的規定,門牌上、床頭都有在押人員的名字與號碼,每個監舍和走廊都有攝像頭,在押人員的一舉一動都處在監控之下。可是偏偏侯延雙“自縊”的房間裏卻一無所有。獄方聲稱他們無法提供自殺現場的錄像及搶救過程的錄像。獄方解釋說:“監獄裏犯人太多,把活動大廳隔成監舍,有些監舍有攝像頭,有些監舍沒有攝像頭。”令人不解的是:在他們眼中有自殺傾向的侯延雙,監舍中卻沒有攝像頭。

陪同侯延雙妻兒前來的親屬,跟獄方交涉經濟賠償事宜,最後監獄方賠償了十五萬。四月六日,侯延雙的遺體被逼迫火化。

五、三女兒李春霞遭受的迫害

三女兒李春霞從小體弱多病,患有嚴重胃病、嚴重類風濕、眩暈等多種疾病,五月份還穿著棉衣,夏天還得穿秋褲,修煉法輪大法之後,身體康復,家庭和睦。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晚被非法抄家、丈夫侯延雙被綁架,李春霞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十二歲的兒子孤苦伶仃,沒有生活來源,靠親友照看,叔叔下班為他做飯。

兒子侯毅說:“二零零二年的十月份,我母親從外地回到家裏,但是並不敢公開,只能躲藏在親戚家。我終於見到了母親。一年的闊別,我已經不太敢認她了,一年前,我還比母親矮半頭,這次我卻比她高出一頭。我不敢在親戚家久待,怕鄰居生疑,回家時,我又哭了一路。”

“我母親雖然回到淩源,日子卻並不太平,淩鋼公安處還是沒有放棄對母親的搜捕,母親仍然是居無定所。二零零四年八月左右,母親終於結束了流離失所的生活,開始去沈陽第一監獄探望父親。在警察的嚴密監控、封鎖和種種刁難下,我和母親費盡周折的了解到他在獄中的一些情況。”

二零零五年,李春霞依法去淩鋼交涉,恢復了工齡,但公司每月僅給二百元生活費。為了生活及供孩子上學,李春霞靠擦皮鞋、打短工維持生存,直到二零零六年公司才允許其回原單位上班。

幾年來,苦難沒有把她壓倒,她一次次去沈陽監獄交涉為救丈夫而奔走。可是,在獨裁專制的國度裏哪裏有公理可言。

兒子侯毅說:“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父親(當時已被轉入四監區)發現自己說話有障礙,左側身體動作有障礙,麻木、吃飯困難、胸痛、胸悶、頭暈、呼吸困難,當天到監獄獄醫處量血壓,高壓一百九十,心電圖檢查是心肌梗塞;十四日,在監獄醫院做腦CT檢查的結論是腦血栓。檢查報告單上沒有寫明,門診醫生告訴父親是腦血栓,並建議住院治療。然而監區領導不同意。父親多次向監區領導提出保外就醫,監區負責人卻硬說他不夠保外就醫條件。”

二零一零年九月份,侯延雙的病情愈加惡化。李春霞非常擔心,向監獄提出保外就醫的要求,但是屢屢遭到拒絕,監獄以“必須簽保證書”為要挾,逼迫侯延雙在生命和信仰之間做選擇,被嚴正拒絕。李春霞頻繁不斷的從家鄉淩源坐車到沈陽第一監獄找監獄方交涉,他們如臨大敵。李春霞還發現,一個叫宋東的警察身上帶著一個竊聽器之類的東西,她和他所說的話全都在監聽中,有時候還沒等宋東回去匯報,監獄官員已經知道情況了。宋東有意問她兒子:“你還煉嗎?” 李春霞明白這是他們的圈套,就說:“煉不煉,跟你有啥關系?”

九月十七日,李春霞接到獄方電話,稱侯延雙病情加重已住院,要求見家人。九月十九日,李春霞及其他親友趕到沈陽第一監獄。看到侯延雙走路困難,呼吸困難,喝水會嗆,水從鼻子噴出來。憋氣憋的厲害,說不出話來,口水流個不停,弄得身上很臟。侯延雙將寫好的三個紙條塞給李春霞,警察發現後急了,馬上要李春霞交出紙條,李春霞不答應,警察就要強行搜身,被李春霞和兒子厲聲喝止。十多個警察一擁而上,把他們團團圍住,同時把門鎖上。李春霞被迫交出兩張紙條。剩下的一張紙條上寫的是醫院檢查結果,診斷侯延雙有多處腦血栓,血壓二百三十,咽部有腫塊。李春霞再次急切要求保外就醫,監獄長說不“轉化”就不予辦理保外就醫,也不準家屬陪護。

十二月三十日,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方在家屬陪同下,帶侯延雙去中國醫科大學檢查。李春霞強烈要求把侯延雙一些腦CT、心電圖等拿回淩源找大夫看,他們通過層層審批終於同意。侯延雙拿著CT片子去找淩源大夫看,大夫說片子是病發後很長時間照的,這說明病人並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侯延雙被沈陽第一監獄迫害致死。四月六日,遺體被逼迫火化,當天家屬親友返回淩源,省公安廳派人跟到淩源,當地公安局、“六一零”有關人員警告家屬說不許透露侯延雙在獄中的情況,不許上網曝光,還以要是曝光了就如何如何相威脅。侯延雙家樓下有便衣監視,侯延雙妻子上下班的路上都有便衣跟蹤。如果沒有不可告人的勾當,他們究竟在怕什麼?

不久,第一監獄派出副獄長劉某和獄政處處長史英來到淩源,先夥同淩源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找到李春霞的妹夫,威脅恐嚇了一番,說要抓上網發文的法輪功學員。後來通知李春霞和兒子去淩源賓館見他們,逼問他們是誰上網發文的?

兒子侯毅說:“父親十四年的冤獄,已經熬過了九年半。團聚,是我們一家三口最大的心願,他的突然慘死,造成我和母親內心難以平復的傷痛。法輪功學員出於公義,發文為我們鳴冤叫屈,而沈陽第一監獄仍然要仗勢欺人,妄圖封住悠悠之口,他們的囂張兇狠,已經到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地步。”

六、小女兒李春艷遭三年冤獄

李春艷,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淩鋼質監部職工。在一九九二年生小孩的時候大出血,造成身體非常虛弱,找了很多中西醫,也吃了很多中西藥,可是都不見好。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後,身體變得非常健康,變得心胸開闊,嚴格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標準做人做事,遇事先考慮別人,做一個善良的人,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她處處用真善忍原則嚴格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工作兢兢業業。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份,淩源鋼鐵公司指使淩鋼公安處辦洗腦班,專門針對淩源鋼鐵公司修煉法輪功的職工。李春艷被單位領導迫使,去參加這個為期一周的洗腦班。當時是由淩鋼公安處處長馬日明主講,主要是重復江澤民操控媒體編造的汙蔑法輪功的那些謊言。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淩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公安處的警察孫國臣、李國江非法闖入李春艷家,在沒有任何證件及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家,然後把她綁架,關押在淩源市第三監獄拘留所,在這期間進行非法審訊,罰站,不讓睡覺。

淩鋼公安處還到學校恐嚇李春艷孩子,想從孩子嘴裏搜集誣告她的所謂“證據”。李春艷當時九歲的女兒本來學習成績優秀,在突如其來的打擊下,學習成績退步,變成中等生。

經歷一個月迫害後,李春艷被轉入淩源市看守所迫害、遭虐待,吃的都是帶沙子的飯,菜湯裏都是發黴的幹菜,裏面還有草棍、泥土和蟲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飯,就要花高價買看守所警察吃剩下的飯菜。

李春艷與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韓立國、三姐夫侯延雙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一共八個人,被淩源市檢察院非法起訴,淩源法院的審判長薄超,陪審員李廣學、司維等人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枉判李春艷三年。上訴,又被朝陽中級法院非法駁回。

李春艷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關進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四小隊迫害,在這裏遭到非人的待遇,監區長武力,副監區長李宏每天強迫勞動十五~十六個小時,有的時候都經常幹一宿,不讓睡覺,腿和腳都腫起來,手痛、各個關節都痛,牙齒在長期的營養不良和超負荷奴工勞動中脫落。足足有兩年零兩個月的時間都在糊紙盒,信封,藥盒。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李春艷出獄回家,學習成績下滑的女兒,這才開始安心學習,成績上升。

二零零九年春,李春艷給在沈陽第一監獄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雙寫了一封信,鼓勵他相信師父,相信大法,這封信被沈陽第一監獄截住並拆看,他們聯系淩源市公安局,淩源市公安局派人來找李春艷,因為當時不在,找到了她丈夫牛益華,勒索兩萬元,不給的話,竟然威脅要抓他。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為早日結束迫害,李春艷與三姐李春俠在寧城向民眾講真相,被寧城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並面臨著非法判刑。在家人的奔走下,寧城公安局勒索每人兩萬元保證金。李春艷哥哥去寧城公安局交保證金,交給收款人四萬元,收款人卻在兩張收據上各寫了一萬八千元。收款人說:“我找你錢吧!” 李春艷哥哥心知肚明,為了讓姐姐妹妹早日脫離囹圄,只好“知趣”的說:“不用找了!”

母親曹淑珍因為兩個女兒,兩個女婿被非法判刑,一個女兒流離失所,兩個外孫無依無靠,整天以淚洗面,原來,她身體健康,性格開朗,遭此打擊後,一下子變的郁郁寡歡,特別她得知了大女婿韓立國在沈陽第二監獄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後,更是深受打擊,身體狀況不斷惡化,得了嚴重的糖尿病綜合癥、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終於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

父親李財默默承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帶著遺憾和傷痛離開了這個世界。

七、從十二到二十三歲:爸爸的牽掛和囑托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晚,我從補課班放學回家後,突然家裏闖進了三個警察,經過了三個小時(聽說是這麼久)對我爸爸的非法盤查,當時我只有十二歲,心裏害怕極了。怕我受到驚嚇,讓我早早的睡覺。沒想到,這一夜竟是我人生的轉折點,爸爸被綁架,媽媽在淩鋼公安處的搜捕下,被迫流離失所。早上醒來家裏空無一人,屋子被翻得亂七八糟。我獨自一個人站在窗前望了好久,我也不知道在看什麼,也許是等待父母的歸來。”

爸爸侯延雙那晚被綁架、判刑十四年,李春霞多年躲避非法抓捕而流離失所。當時他們的兒子侯毅當時只有十二歲。

侯毅說:“警察拿著我家的鑰匙,經常非法搜查我家,知道的就有八次,其中有兩次是我放學回來碰上的,沒碰上的還不知道有多少次。家裏的很多現金物品都被拿走,沒有開具任何清單。我藏在小屋門框上的壓歲錢存折和一點現金,不知道何時不見了。我的父母沒有犯罪,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危害,他們基於自身信仰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受憲法保護的。但是卻被剝奪了工作、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淩鋼公安處非法抄走我家的全部積蓄後,我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經濟來源。在這樣的情況下,僅剩下的一點錢還被他們掠奪侵占。……”

“親戚們對我很發愁,以後誰來照顧我?我的生活費用誰來資助?當時我只知道,餓了跑去姥姥家,在那裏可以吃到飯,有時親戚們也喊我吃飯,四叔下了班為我做飯。雖然有這些親戚們的照顧,可是我的內心仍然感到無依無靠,父母對一個孩子的意義是什麼?誰又能取代得了父母呢?我把父母的照片藏在貼身口袋裏,想念他們的時候,就把他們的照片拿出來看。”

“至於說學費和衣物,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當時印象裏總是穿著一件秋衣,袖子邋邋遢遢的蓋住手指,穿著一雙破球鞋。警察拿著我家的鑰匙,經常非法搜查我家,有時人在家裏,他們自己打開門,就進來亂翻。我知道的有八次,沒碰上的還不知道有多少次,現金、存折都被他們搶走,床上的褥子,他們一層一層細細地翻。”

二零零二年的七、八月份,爸爸侯延雙被非法判刑十四年,此後親屬可以探視了(不判刑是不許親屬見的)。得知判刑,侯毅說我居然“非常高興”,因為終於可以見到爸爸了。“當時我蹲在看守所門口,看著一個個從裏面出來的法輪功學員。我想:爸爸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呢?我看到一個骨瘦如柴的中年男子,好象有點相似,但是我卻不想認,因為他不是我印象中的爸爸,我的爸爸有結實的肩膀,魁梧的身軀,能輕易地將我抱在懷裏。這時別人告訴我,侯毅,看你爸爸出來了,這時我才反應過來,這就是我的爸爸。我跑了過去,想說什麼卻又不知該說什麼,我就是哭,一直在哭,回到家後,我又哭了兩個小時,才漸漸停下來。其實那次見面,我沒有看清爸爸的模樣,我真後悔,為什麼不好好看看朝思暮想的爸爸,把他的模樣牢牢記在心裏。”

二零零二年的十月份,媽媽李春霞從外地回家了,但是並不敢公開,只能躲藏在親戚家。侯毅說:“我終於見到了媽媽。一年的別離,我已經不太敢認媽媽了,一年前我還比媽媽矮半頭,而今我卻比她高出一頭。我不敢在親戚家久待,怕鄰居生疑。見到媽媽,我還是一直哭,回家時,我又哭了一路。”

二零零三年,侯毅去沈陽監獄城,第二次見到了爸爸。此前他先去探望了被非法關押在女監的大姨、小姨。侯毅說:“臨別的時候,我摟著小姨的脖子哭。離開後,又哭了一路,一直到見我爸爸的時候,才剛剛止住眼淚,結果爸爸一出來,我又哭了,還是象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一樣,淚水模糊了我的雙眼,我還是沒有看清爸爸,爸爸撫摸著我、安慰我。”

二零零五年七月,侯毅知道爸爸在剛被送到第一監獄的時候,被獄政處處長賈軻指使犯人打折了脊柱,沒有得到治療,多年的奴工勞動中,已經留下後遺癥。那年他才初二,年紀還小,但想用法律來保護爸爸,去沈陽探望爸爸之前,查閱了刑法和監獄管理法,寫了一份控告書和一份保外就醫申請書,打算看過爸爸之後,就直接遞交到沈陽的法院去。侯毅一個人去了沈陽第一監獄會見爸爸,獄警搜查包裹,發現他帶著法律文件,就非法沒收了。侯毅要求他們還給他,他們說什麼也不給。侯毅從監獄出來後,去小飯店吃飯,一個獄警在跟蹤,可能是想看看他是否要去告狀。侯毅給媽媽打電話說:控告書被他們沒收了。媽媽跟警察打了這麼多年的交道,知道他們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媽媽怕監獄警察再把他給綁架了,就趕緊催他快點回家。

二零一零年,爸爸因為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侯毅和媽媽來到沈陽想給爸爸辦理保外就醫,這些警察對他們帶搭不理。侯毅說:“在我的一再逼問下,監獄長沒有話了,才讓警察把我爸爸帶出來,在監獄醫院的長椅上,我手撫著爸爸的腿一直哭,什麼話也說不出來,爸爸用手套給我擦眼淚,在場的一個年輕警察看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哽咽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爸爸被迫害致死。侯毅說:“在獄方的催促下,爸爸的遺體在沈陽火化了,我抱著爸爸的骨灰。當時心裏特想對獄警說:不要再把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了,你現在看到他們子女痛不欲生的悲傷了。尤其是回想起我和媽媽眼睜睜的看著爸爸只因為不放棄內心堅守的信仰,在日漸加重的病痛中、在獄方草菅人命的冷酷中,掙紮著走向死亡,卻無力施救,無法照管,這種痛苦無奈的心情,難以言表。”

“回家路上,我捧著骨灰盒哭了一路。下葬時我的眼淚象線一樣,一直掉一直掉。我小時候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一個孩子沒有爸爸會怎麼樣,現在真的體會到了,失去了爸爸,真是永遠不能彌補的遺憾和哀痛。……從十三歲到二十三歲,在看守所、在監獄,一次次與爸爸依依不舍的慘別,最終團聚無望,父子永不能相見。”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兇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侯毅在控告書中說:“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延續了十六年,正好是我從少年到青年的成長歷程,我遭受了一般同齡人沒經歷過的巨大創傷。回顧這十六年的漫漫長路,猶如我和家人的一部血淚史。然而我始終堅信一點:法輪大法是正法,我父母、姨媽、姨父沒有犯罪,他們是世上最好的人。這個堅定的信念,讓我勇敢面對所有苦難,支撐我走過孤苦無依、備受歧視的艱難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