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107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2020年5月13日是第21屆世界法輪大法日暨法輪大法弘傳28周年,海內外法輪大法弟子和明真相的世人,以及國內明白真相的公檢法司和軍隊的體制內人員紛紛向法輪大法明慧網發送賀卡、賀信,祝賀法輪大法日。然而,中共還在一意孤行,繼續違背法律、道德和天良,破壞法律實施,對善良的法輪功信仰者進行非法判刑。

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開庭不僅沒有原告、沒有受害人,也沒有合法證據、沒有法律依據,證人也不出庭,律師要求公安局國保大隊出庭說明情況,可是連人影都沒看到。中共法庭打著“依法治國”的“幌子”制造冤假錯案。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20年1月至5月,有10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1月份判刑43人,2月份判刑18人,3月份判刑17人,4月份判刑17人,5月份判刑12人。

湖北成孝寶、王模蓮分別被重判12年及11年

湖北省襄陽市法輪功學員成孝寶、王模蓮於2018年3月失蹤,目前得知二人被襄陽市襄州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成孝寶12年,王模蓮11年。

成孝寶,男,65歲左右,原鄭州鐵路局襄樊鐵路分局水電段職工,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如肝炎、肺結核等,兩種病在治療上相互矛盾(治肺必須保肝,保肝影響治肺),很痛苦。1998年成孝寶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到十天所有的病都消失,幹活走路一身輕。單位同事、領導、親朋鄰裏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可僅僅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成孝寶十幾次被中共非法抓捕,曾陷冤獄四年,三次遭非法勞教,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經歷十多種酷刑折磨,工作被剝奪,生活無來源,一家人均遭受痛苦、傷害與虐待。

王模蓮,原中鐵電氣化局集團第二有限總公司第三分公司職工,屢遭警察綁架、抄家,被迫流離失所,三次被非法勞教,在沙洋勞教所的第一天就遭惡警毆打、上背銬、電棍電敏感部位,從午飯後一直打到晚飯前,王模蓮被打得全身青紫,手腳腫痛。另外二次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也遭受殘忍迫害。

吉林三位老太太被冤判

2020年5月13日,吉林省敦化市大石頭鎮法輪功學員朱秀霞(65歲)、李鳳雲(70歲)、魏玉梅(73歲)被敦化市法院非法判刑,朱秀霞被枉判一年半,魏玉梅一年,李鳳雲半年,直接送到延吉市看守所關押。

警察毆打其後腦 朱秀霞老人被打昏

2019年7月14日,三人在貼法輪功真相標語時,被敦化市公安局國保隊長孫連成等警察綁架。

朱秀霞高呼“警察抓好人啦”,引起百姓圍觀並譴責警察的行為,其中一個警察毆打朱秀霞的後腦,打昏後擡上車,並在朱秀霞的右上臂註射一針不明液體,致使她右上臂一塊地方又黑又紫,還有一個明顯的針眼。朱秀霞被警察打昏後心臟病復發,警察給她嘴裏塞進一粒藥,朱秀霞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衣服都濕透了,頭發像從水裏撈出來似的。

深圳67歲史佩苓被冤判

廣東深圳67歲的法輪功學員史佩苓去年4月在家中遭警察綁架、抄家,家中4000元現金也被警察搶走,史佩苓後被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

今年1月16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史佩苓,公訴人高瞻僅憑疑似史佩苓放置二本法輪功資料而提起公訴。

史佩苓的辯護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當場對卷宗中各種問題進行質問:唐繼偉、張柯夫等警察沒有搜查證非法抄家,不當場開具扣押物清單,偽造檢查筆錄的見證人,誘騙史佩苓簽字,證人範劍鋒指證二本法輪功資料的地點跟監控錄像的地點不符等等。同時,辯護律師指出沒有文件規定法輪功是×教,持有法輪功出版物合法,本案錯用《刑法》第300條。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

但主審法官張國輝枉判史佩苓一年零四個月,並勒索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