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麻繩 26年冤獄

從張玉環冤案說起

文/欣巖  

“過分嗎?”

2020年8月4日,張玉環帶著大紅花由村幹部陪同回到家中。被無辜羈押26年的張玉環在改判無罪後,他的前妻宋小女要求追查刑訊逼供的元兇。然而在中國沒有這樣的先例,也不會有人為他申冤。宋小女問,這樣的追查申訴“過分嗎?”

當年,張家的一根麻繩、一個麻袋,與作案者用的工具相同——這樣的工具在農村家家都有,再有就是張玉環被刑訊逼供前後矛盾的口供,除此之外再無證據。讓我們來看看一些重要環節。

6天6夜的刑訊逼供

江西省高院宣判張玉環無罪後,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張玉環表示,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能解決的。“這道歉我不要了,我只希望也給我一個機會,把那些衣冠禽獸也放到狼狗群裏嘗嘗被咬的滋味。”

1993年10月,中國江西省南昌市張家村的兩名男童被殺,一人脖頸處有被麻繩勒死的痕跡,一名懷疑是被掐死。警方挨戶排查,將張玉環鎖定為犯罪嫌疑人。理由是張玉環當時“神情緊張,不停地兩手搓擦”,對自己手上的傷痕解釋不清,實際上是他弄稻谷的時候劃傷的。

起初,張玉環被關在進賢縣看守所。他表示自己沒有殺人。但後來,張玉環被偵查人員從看守所提出,先後在進賢縣長山宴鄉派出所和雲橋派出所,受到殘酷刑訊。

1993年11月3日,偵查人員牽來兩條狼狗,威脅張玉環說,如果不招,就讓狗把他吃了。隨後警察手一揮,一條狼狗沖上來,狂撕亂咬,張玉環褲子被撕爛,大腿鮮血直流。極端恐懼下,張玉環“承認”殺害兩小孩,他的兩份有罪供述成為警方定罪的證據,當時並無其他任何人證、物證以及作案痕跡。

張玉環案的律師對媒體表示:“這類案件都是通過刑訊逼供所獲得口供而定案,沒有其它的直接證據。這類案件如果拿不到口供,全都無法定罪。且這類案件的當事人都普遍反映遭到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在難以忍受的情況下,當事人自己會編造一個案情,或者是案件偵查所誘導的案情故事。幾乎沒有一個冤假錯案不是呈現這種規律。”

2014年4月26日,中共公安部監管局局長趙春光曾公開表示,5年來,全國看守所內未發生過一起刑訊逼供事件,當時引起輿論一片嘩然。

公安“刀把子”是中共維穩的工具,刑訊逼供只不過是維穩的手段,趙春光自然矢口否認。追查刑訊逼供元兇這樣的事幾乎不可能實現。

被索要“委任狀”而迫害致死

不幸的張玉環還算是幸運的,還有無數的張玉環仍被囚禁,而法輪功修煉者的冤屈至今還是媒體報道的禁區。

1992年法輪功開始在中國大地上弘傳,按照宇宙“真善忍”法理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身心受益,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福益社會,使人道德回升。但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利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栽贓陷害,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一時間烏雲籠罩,鎮壓一開始就異常殘酷,短短幾天就有學員被迫害致死。

1999年7月22日,原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李寶水,在沒有任何罪證材料、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大慶市公安局非法關到大慶市看守所所謂“隔離審查”。24日,李寶水的辦公室、家裏均被非法查抄,李寶水本人也從看守所強行押到大慶市公安局,由當時的治安大隊隊長褚某帶人非法突擊審訊,如臨大敵。

李寶水


李寶水原來是大慶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7月26日上午,“裏邊”傳出話來,稱李寶水叫其家人送點水去。當時李寶水的妻子看到丈夫已經被迫害得憔悴不堪,幾乎連眼皮都擡不起來。李寶水的妻子到家後情緒尚未平靜,大慶市公安局急三火四地又叫她快到現場。此時,不到39歲的李寶水,已經橫臥在公安局治安大隊高樓大廈冰冷無情的水泥地上。而家人連找個問話的地方都沒有,沒人接待,沒人答復。

據明慧網消息,大慶公安局有個警察後來到齊齊哈爾“辦案”,與齊齊哈爾市警察在一起喝酒時告訴那個同行,李寶水不是跳樓死的。“聽說李寶水的站長是師父親自任命的,以為有什麼委任狀之類的東西,當時我們朝他要‘委任狀’,他說沒有,我們就折磨他。”顯然,李寶水就是被他們害死的。

被刑訊逼供的清華學子

清華大學曾有數百名教職工及家屬修煉法輪功,後卻成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不少清華學子被長期關押,遭受酷刑,甚至被迫害離世。清華大學電機系1995級博士生李義翔是其中之一。

1999年10月,李義翔參加法輪功修煉心得交流會,被北京七處刑事拘留一個月,七處處長親自審問、逼供,李義翔被綁在柱子上晝夜不停地被刑訊逼供,並遭到毆打、強灌濃鹽水。

後來,李義翔在互聯網上以真名公開聲明退出共產黨,震動了中共高層,江澤民親自命令“抓住典型,不許判刑,一定要轉化過來”。清華大學黨委全力配合,在清華大學蹲點的“610”的頭目李嵐清,夥同清華校黨委副書記張再興,親自督陣,組成了公安、宗教、科學、教授專家等方面20多人的所謂“幫教隊”,以酷刑、洗腦等卑鄙手段,炮制所謂的“轉化典型”。

為防止逼迫過緊發生意外,讓李義翔的母親陪住,把李義翔隔離軟禁在200號(清華核研院設在一個偏僻山村的實驗基地)辦“學習轉化班”。二十幾個人整月對李義翔施加精神壓力,采取疲勞戰術、與外界隔離、酷刑及特務所慣用的攻心術等招數,進行封閉性、長時間的精神摧殘。在身心折磨的巨大壓力下,李義翔被迫違心地談認識、寫檢查,但並不符合江澤民的要求。

隨後,經文字打手們精心的篡改、加工,出臺了報道“一個博士生與法輪功的決裂”,刊登在《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用來蒙蔽全國人民,粉飾慘無人道的迫害。

毫無底線的迫害每天都在發生

在明慧網上搜索“刑訊逼供”,可以搜出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同時也可以看到對如此違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的舉報。

一則對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新市場派出所警察平戰龍的舉報稱,2020年6月6日上午,平戰龍帶十多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吳俊萍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及真相資料,並把吳俊萍綁架到新市場派出所。吳俊萍為了抵制迫害,絕食抗議,血壓升至180多。目前,平戰龍又假造證據,將吳俊萍構陷到檢察院。

但是,派出所控訴的證據,沒有當事人吳俊萍的簽字和口供,也沒有任何證人證明所控證據,案卷上也沒有家屬簽字,手續不全,檢察院把案卷退回了派出所。

平戰龍為了達到構陷吳俊萍入監獄的目地,給吳俊萍女兒打電話,想讓吳俊萍女兒證明所抄東西是其母親的,吳俊萍的女兒遠在外地,無法承認。平戰龍氣急敗壞,用逼供、誘供等手段,軟的不行,就來硬的,真的不行,就來假的,威嚇吳俊萍女兒說抄走的東西是她母親的,並揚言要去外地綁架她女兒。電話中,吳俊萍的女兒很害怕。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證據,都為非法證據。平戰龍這種違法行為,檢察院不僅不依法制裁,檢察院一名女負責人反而用這種錄音,讓吳俊萍女兒成了“證人”,“證明其母親有罪”。逼人子作證人,把自己的母親投進監獄,平戰龍和檢察院人員在做這種大逆不道、有悖人倫的事。

檢察官驚人之語:收受賄賂不辦事是保證底線

前不久,媒體報導了一樁虛假訴訟罪案件,以及這起案件的一段庭審現場視頻。在這段視頻中,遼寧盤錦大窪區檢察院檢察官孫旺當庭宣稱,“在我們司法機關當中,收受賄賂不辦事,正是說明了相關的司法工作人員保證了他們的道德底線。”

當辯護人指出被告人的12份筆錄時間沒有一份跟同步錄音錄像時間一致時,該檢察官回應稱,“存在這樣的誤差,恰恰體現了偵查人員在相關的提訊過程中,嚴謹紮實的作風。”

該檢察官進一步解釋稱,“我們偵查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可能還沒有達到我們辯護人員要求的水準,我們是盤錦,我們不是一線二線大城市。”但孫旺不僅是公訴科負責人,2018年還被中共政法委機構授予“盤錦市第二屆十佳檢察官”。

河南律師王亞中在微博發文表示,身為胸佩國徽的檢察官,能在公開庭審上講出如此驚人言論,著實刷新了公眾對於道德底線、是非黑白、法律統一性的認知。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是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收受賄賂不辦事,連最基本的誠信都做不到,即便是在黑道上論,都是違規犯忌的惡劣行為,怎麼到司法工作人員這裏,反倒成為保證了道德底線?

還有不少網民發表評論說:“這種人還當什麼檢察官?法律在這些人手裏成什麼了?這麼厚顏無恥的話都能講得出來!這種人就應該給他們送到大牢裏去!”

“表面上很荒誕,實際上是現實。收受賄賂卻不給對方辦事,靠的是欺騙、恐嚇當事人,靠的是信息不對稱,來保證自己既拿了好處又能不因枉法而被法辦,這是一個技術活。”

“司法人員如此強詞奪理,這樣的法官還能在位,說明司法腐敗已經根深蒂固。”此話一語中的,但多少人生因此而改變,又有多少人無辜蒙冤?

道德與法律,唯有明善惡才有正義。追查刑訊逼供的元兇,追責迫害堅持“真、善、忍”的善良人群的壞人,才能彰顯法律的尊嚴,才能體現真正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