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說真話的中國法官

◎林麗整理

【明思網】馨正(化名)是位法官,也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修煉後她在工作中時時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秉公斷案,依法辦事,不畏強權,一小時能解決的問題不拖兩小時,一天能辦的案子不拖兩天,群眾都稱她“老鐵”、“青天”,還被單位評為先進。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以後,中國政府表面上沒有取締法輪功,但江澤民一夥背地裏卻在抓緊密謀,為其鎮壓法輪功羅織罪名。同時,中國各地的法輪功修煉者為了讓政府更清楚的了解法輪功的情況,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向各級政府部門講述真相。

馨正和同縣的另外三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帶著一封全縣法輪功學員寫給政府的公開信去北京上訪。到了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那裏的人一聽是法輪功上訪,一口就回絕了。她沒有妥協,而是嚴肅的對那位負責人說:“我不僅是法輪功學員,還是一名法官,請你履行你的職責,把這封全縣法輪功學員寫的信轉交給中央領導!”

那個負責人驚訝的說:“你是法官為什麼還帶頭上訪,幹擾政府秩序?”她回答說:“正因為我是一名執法人員,我才更了解和尊重國家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她的正氣震撼了對方,那位負責人把信交了上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馨正聽說全國大範圍的抓捕法輪功輔導員,就從丈夫準備買房子的錢中拿了一萬元,抱上兩周歲的兒子去了北京。她還用自己的錢幫其他去上訪的人買車票,先後往返四次去北京把迫害真相告訴政府。

二零零零年十月,馨正被警察抓到外地看守所強制洗腦。她在看守所裏反迫害,對警察說:“我修‘真、善、忍’沒有錯。我不吃犯人的飯,我要和你們警察吃一樣的飯。我必須每天煉功,否則你們拿槍打死我。不過你們沒有這個權利。”她堅定的正念,震懾了警察,警察不得不答應了她的要求。為了避免別人跟她一起煉功,警察只好每天把她悄悄叫到值班室裏去煉,還要替她望風放哨。

在被關押的四個月中,她天天煉功,在心裏默誦法輪大法師父的講法,給周圍的人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最後警察勒索她的家人交五千元錢,然後釋放了她。

獲得自由後,她認為警察非法關押她本身就是犯罪,再勒索錢財就更不應該,於是堂堂正正的找到當地公安局長和“六一零”頭目,把被勒索的五千元錢要了回來。

她經常告訴周圍的人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揭露中共的欺世謊言,勸他們“三退”(退黨、退團、退隊)。經過她的講解,她所在單位法院的大部份人都明白了真相,退出了作惡多端的中共。

馨正也遇到過壞人。有一次案子的當事人和庭長拉了關系,以為自己一定能勝訴。但是馨正秉公斷案,當事人敗訴了。失去理智的當事人當場在法庭上氣急敗壞地喊:“我要去縣裏告你宣傳法輪功!” 

馨正毫不畏懼,斬釘截鐵的說:“我告訴你,‘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我的言論自由,哪一點、哪一字是邪的?走哪條路是你的自由,我也沒有強迫你。我依法辦案,不服判決你可以上訴,但是你不擇手段打官司,在我這裏行不通。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堂堂正正的做人,什麼也不怕!”在場的人都被震住了,那人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馨正經常說:“我今生最幸運的事就是能得到法輪大法,我感到非常的榮幸和自豪,我活的從沒像現在這樣瀟灑。我的修煉體會是堅信大法,在關鍵時刻能夠放下生死,放下自我,堅定的維護正法,邪惡就會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