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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朝谎言
往事钩沉


写在名字中的故事

曾慧燕:《红朝谎言录》以沧桑血泪还历史真相

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六)


◎张元勋

【明见网7月1日讯】◆"是谁杀了我的儿?我的儿是谁杀了?"
  
一个屠夫先在楼下呼叫“许宪民”这个名字,彭令范闻之急忙开门,面对着她的惊惧神态,他表现出的那副不屑详言的恶棍骁勇与杀人娱乐后的快感与快意的神色,令彭令范没齿不可忘怀!
  
他一共说了三句话:
  
“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
林昭已在4月29日枪决。
家属要交五分钱子弹费。”
  
开始似未听懂,继而意识到噩耗成真之后,林昭的母亲许宪民先生晕厥于室内地上,彭令范拿了五分钱的硬币打发了那个刽子手,他对“尸体现在何处”的询问一言不答,犹如不闻,扬长得意而去。
  
非常巧合的是:在4月30日彭令范付了子弹费以后,许宪民先生的友人朱太太打来电话约彭令范见面。她告诉彭令范:她的大儿子祥样每周两次与同学到龙华机场勤工俭学,每天下午三时左右结束。4月29日下午三时半左右,突然望见两辆军用小吉普车飞快开来,停在机场的第三跑道,接着由两个武装人员驾出一个反手背绑的女子,她的口中塞着东西。他们从她腰后一脚,她跪下,另外两个武装人员一人举手枪开枪,她先中一弹,血溅衣衫,倒地爬起,又中两弹,脑浆涂地,仆于荒原!然后四凶手将她拖入另一辆吉普车,飞驶疾驰而去!她的遗体被运往何处?只能去问驾驶那疾驰而去的吉普车上的凶手们!他们包揽了密杀与灭尸的全部过程。祥样认出她就是大姐姐,他目睹惨状,惊恐失常,不忍详视,疯痴癫狂!高呼:“大姐姐被害了!大姐姐被害了!”面如死灰,目瞪口呆,由他的同学送回家中。
  
这是一声晴空霹雳!
  
于是,许先生几番到上海提篮桥监狱、上海公安局、上海高级法院,询问林昭的遗体究竟被如何处理?如果掩埋,埋于何处?如果火化,骨灰何在?但,全遭拒绝,皆不奉告,而且声厉色狞,拒于门外!于是,这位年逾七旬的母亲,终于意识到与她含辛茹苦度过了三十六年的非凡岁月的女儿今日真的失去了!迷蒙地消失了!毁于一朝,化为乌有!于是她哭着,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的长街上游荡,幽灵似的游荡!她念念有词,有时呼喊一声其义难辨的语句,于是她也笑。记得诗人田间的长诗《她也要杀人》的开始云:
  是谁杀了我的儿?
  我的儿是谁杀了?
  
——一位失去儿子的年轻母亲的哭声,半个世纪以前就在我的耳边回响,今天终于与这位失去了女儿的年迈的母亲在上海长街上的喃喃唤女之声融为一支裂人心肺的哀歌!她终于迷失了记忆,全然忘却了她自何处来,又欲何处去!她开始挎着一只竹篮,提着昔日的竹杖,在大上海的人群中梦游与呓语,她一切皆已忘却,也不再悲哀与欣喜,她失踪在人间的海洋里,在汹涌的人流中沉浮、漂流!
  
只有彭令范,没有眼泪,头发蓬乱,精疲力竭,这世界坍塌了,化为“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不可致诘”的“无物”,化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化为“恍惚”!(《老子·十四章》)化为“无物之阵”(鲁迅《野草》)化为无尽的废墟,落压在她的瘦弱的肩上、蓬乱的头顶!这个幽静无光的故居,如今就只有她还存留着迷茫的记忆!
  
有一天,一位好心人来说,她看见许先生在某某马路上徘徊,彭令范于是急往其处,遥遥望见年迈的母亲白发蓬乱,形容癯枯,似在喃喃地唤女,在那茫茫的人海中任自漂流、沉浮游荡!其实她在寻找!
  
老母亲被拉回家,未久,又出走,消失在茫茫的大上海的人流里。终于有一天,她也倒下了!倒在繁华的马路旁的人行道上,遍体鳞伤,面颊青肿,口鼻流血,一只鞋失落远处,竹篮与竹枚已被踩扁和踩断。有人围观,有人视而不见地匆匆走过。——“她是被红卫兵小将打死的!他们说她是大反革命分子林昭的母亲,林昭已被枪毙了,也不能叫这个反革命老太婆活着!一声吆喝,簇拥围打,拳脚交加,顷刻命绝!”——后来,彭令范听人如是说。
  
发生在60年代的中国式的野蛮与残酷,是筑成那个“史无前例”的砖石,多少家庭就是在如此不明不白中消解了!这就是真正的“家破人亡”,或更确切一些说是“人亡家破”。
  
于是,彭令范终于沦为孤独,她虽以高才生的资格从上医毕业,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个年代,她当然是“敌对阶级”与“异己分子”,所以,她也只能几乎是“有幸”之极地被分配到上海山海关路张家宅地段医院,当一名内科医生,代号“3”。张家宅是一座三层小楼,一望便知这曾是一个富豪的私邸,作为一个家庭来说,确有豪富气概,但若作为医院,则实实在在是太小了!在二楼“内科”的那间狭室内,“3”号医生的诊桌前排着长长的就诊者,她有很高的医术,耐心与亲切的情感,病人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彭医生”!她的白衣胸前佩戴着一个“3”字圆章,而“1”、“2”、“4”桌前候诊者却是寥寥无几。她的脸几乎全掩盖在那大口罩中,只有一双眼睛她的亡姐一样,冷冷地望着这喧闹的世界!
  
1980年8月22日,上海高级法院以“沪高刑复字435号判决书”宣告林昭无罪,结论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但仍对她的遗体的下落不作解释。但亲友之心其哀未绝!1980年12月21日上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苏南新专的林昭生前的老师和同学在北京举行了追悼会,彭令范发表了哀恸悲怆的讲话!林昭的遗像周围是菊花与翠柏编织的花圈,但本该陈放骨灰的地方却只有一个白色的方盒,里面放着林昭的一缕头发。
  
1981年清明节,彭令范填《烛影摇红·忆故人》三首,分别凭吊她的舅父、母亲和亡姐,她的舅父是大革命时期中共江苏省委青年部部长,“四一二”事变在雨花台就义,被装入麻袋抛入长江。第三首为怀念其亡姐林昭的,如下:
血染芳华,恩情已断何心报!
  浮生尝透梦魂残,愁泣霜枝傲。
  千古空名焕耀,
  几人留,山河共吊!
  曲终还散,泪墨尘埃,神嗟天笑!
            ——林凡书于虚谷
  
这里,她用了“林凡”之名,寄托着对亡姐林昭的哀思!
  
现在出现了几篇造假的文章,居心叵测!例如:某文讲述林昭被害后“她的尸体无人认领,是由慈善机构送去火葬场焚化的,因此,连骨灰也荡然无存”。——这纯属编造!做成如此故事,可以把人们的疑团消解,可以把那灭尸的罪行掩盖!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人看见她死于何处,何以会有一个“慈善机构”出来“慈善”?须知,那个时候有一项规定:火葬场是决不火化枪毙了的犯人的,叫他们死无葬身之地!那么“慈善机构”又怎能破例?再说,当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慈善机构”。
  
又如:又有一个人自称是“林昭母亲的生前好友”,他又假造了一个“丁芸女士”,说她是“曾与林昭同室囚禁过的中学同学”,于是又假造了一篇“丁芸”写的《狱中日记:林昭最后的日子》。这篇假货,首先骗了报纸的编者,进而骗了天下读者,陷编者于不义,也损害了人家刊物的信誉,真是恶劣至极!彭令范来信说:她母亲生前根本就没有那位“好友”,林昭生前根本就没有那位名叫“丁芸”的“中学同学”,更不用说“同室囚禁”过。“日记”所言尽是凭空捏造,知情者一看,句句是假话,“日记”的造假者根本就不了解狱内生活,只是根据银幕上的江姐一类的故事去想入非非地瞎编,其中一部分情节则是从已经刊登在别的报刊上的关于林昭的文章中剽窃来的。“日记”中信口雌黄地编造出林昭在狱中与同室犯人“悄悄地开了一次联欢会”,“举行了一次聚餐会”,甚至是与丁芸睡在一个被窝里共枕而眠!尤其是她临刑之前,竟“穿上妹妹彭令范探监时送来的那件红色的呢制新外套,尔后,从口袋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照了一下脸,还梳理了几下散乱的头发”,“向女囚们频频招手,并笑着说:‘诸位小姐妹,再见了,再见……’她想要唱《国际歌》,可是狱卒马上把棉团塞进了她的嘴里……”——这些情节,只是可以细心拍摄的电影故事,而在监狱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决不允许的!彭令范说:她根本就没有给林昭送过“红色呢制新外套”,这“红外套”实际上就是江姐穿的那件红线外套的联想!
  
这些假文的副作用是委婉地交待了林昭的狱中生活的“丰富多彩”,甚至使人感到监狱里充满着友情与温暖,甚至颇有诗意,掩盖了那恐怖非人道的摧残与虐待暴行,与林昭对我面述的情况大相径庭!尤其是假文中每每言林昭之死,都似乎实实在在,只字不提密杀与灭尸的滔天罪行!——这其实乃是那些凶手们最怕追究的关键所在。
  
编者曾到苏州专访过那位造假者,见其面始知已是八十余高龄的长者,询问他丁芸下落,他支吾言之:“她在美国!”询问他:“她那本日记何在?”他言:“在丁芸那里。”如此了事!似此一位高龄长者,竟突发奇想,颇似冯梦龙做起“小说家言”,他编造得实在称得上十分拙劣!但我们终无法猜度出他的居心何在?他到底想得到什么?
  
现在,在苏州灵岩山西侧的安息公墓墓地上有“林昭之墓”,但那里面只有她的一缕长发、一套旧衣、一张照片,是一个空空的“发之冢”!她的遗骨抛落在何处,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良知未泯的人道的知情者,我们真诚地请求你发一次善心,就请你写一封匿名信,请寄往“苏州灵岩山安息公墓管理处”吧!为我们提供寻找林昭遗骨的线索与地址!求求你了!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感激你的恩德!苍天在上!佛在我心!上帝与一切神灵都会呵护你“立地成佛”的!
  
在说罢这桩往事的时候,我忽然悟出:林昭在1957年北京大学的论战中用“双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自报家门,她遇难之时正是三十六岁,罹“口舌之灾”,二者竟在她的名字的破解中不幸言中!真可谓“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信哉!如是我闻!阿弥陀佛!
               
1999年1月18日于曲阜师范大学

◆关于我

我的祖籍是江苏赣榆县。1933年生。
 
1954年于青岛一中高中毕业,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
  
1957年的春天,中国共产党整风,我因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自办的刊物《广撤的主编,撰写《广场发刊词》、《编后记》,以及与人合写短诗《是时候了》等大字报而被划为「极右派」,遭受轮番批斗,于1957年12月25日以「反革命罪」被逮捕,判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而后被押送于北京南郊之团河农尝河北省宁河县之茶淀清河农场等荒凉地区劳动改造。1965年刑满,但仍未离开劳改队,继续留在清河农场,接受「无产阶级专政」,戴着「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在劳动机关的管制下劳动度日。
  
1966年文化大革命起,被押送到山东省劳改队所属的章丘埠村煤矿,在煤井下挖煤四年;1970年又被押送至山东济宁「六四劳改农彻,继续着劳动改造的生活。
  
1977年,由于「四人帮」的倒台,我的被监管的生活获得了政策性的放松,就在这一年的秋天,我结了婚。我的妻子怀着对我的同情与敬佩之情,嫁给我这个四十四岁的将「知天命」的「反革命分子」,那时她仅二十六岁。她无意旁顾险恶的环境以及没有希望的未来,毅然把她美丽的青春与我的严峻的危运联结在一起!怀着生死与共的凛然之情,顶着漫天风雨,分担了压在我头上的无情重负!
  
1979年的秋天,我当了父亲,我的不幸的儿子来到这人世的早晨,他的父母就像两个乞丐,我们的财产就只有一条旧棉被。而我竟无处去为他报户口,他是万里浩荡神州中的无计存身的奴隶的后裔,是一个「编外」的「黑人」。
  
1979年11月24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宁劳改队的办公室里,我接受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组的法官们的平反裁决,他们郑重宣告:推翻1957年的判决,宣告我无罪!
  
至此,我才算真正地与这个「人间的好地狱」告别,真正的「释放」才算开始!
  
北京大学党委用心良苦,几经协商,依政策的「就地安置」的精神,把我安置到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直到今天,养生于此。我担任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十年之间,完成了「讲师--副教授--教授」的「三级跳」,并担任了先秦两汉文学的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之职。
  
1994年夏退休,离开了短暂的教学生涯。工作紧张与生活贫困是这十五载执教生活的两大特色,忙于生计,以活妻儿,点滴余闲,苦心撰着,断断续续,终得二十三万言,成《九歌十辨》一卷,献诸学林,博人一哂而已!

(全文完)

(原载《中华文摘》2000年第4期)

(7/1/2004 10: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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