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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報導孫志剛案和SARS 《南方都市報》連續遭到瘋狂報復


【新生3月21日訊】中國信息中心消息:廣州人士透露,因為報導孫志剛案,今年3月9日《南方都市報》總編程益中被迫辭去新京報總編一職。19日凌晨,程在四川出差,被廣州市公安局派員拘留,沒有任何理由,下午二十多名檢察人員對程家和程辦進行查抄,搬走他們認為可疑的東西,包括存折、書和雜誌。

消息人士說,《南方都市報》報導孫志剛一案後,廣州市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張桂芳、公安局長朱穗生對《南方都市報》懷恨在心,認為這一報導有損他們個人的政績,動用一切行政和法律手段、採取非法措施對《南方都市報》進行抓捕和查抄。今年1月6日,他們兩人指使檢察、公安、稅務等部門,對《南方都市報》的領導班子進行非法抓捕,對《南方都市報》進行查抄,《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廣州市東山區人大代表程益中在大庭廣眾之下被強行帶走。

據新聞界人士說,在審判孫志剛案有關責任人時,一名被判刑三年的警察指著作為證人出庭的廣州市公安局長朱穗生說:“你不搞死《南方都市報》,我出來後就搞死你!”

據說,去年7月份,廣州市檢察院在分管政法的市委副書記張桂芳的指使下,不顧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機關黨委強烈反對,仍以涉嫌受賄的名義強行將《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帶走,在查不出任何經濟問題的情況後,要求取保侯審;前不久,廣州市檢察院又根據張桂芳的指示,對喻華峰再次進行審訊,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宣布對喻華峰實行監視居住。隨後,廣州市稅務部門在廣州市公安局人員的帶領下,未向任何人打招呼,強行闖入南方都市報九樓財務室,不履行任何手續,搜走全部賬目。

據廣東新聞界權威人士說,目前《南方都市報》正常出報程序近乎癱瘓!


另據BBC報導-廣州市一法院星期五(3月19日)對出言大膽的《南方都市報》原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鋒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南方都市報》素來以揭露讓中國官方頭痛的問題出名。在中國這樣一個媒體高度受控制的市場裡,《南方都市報》是無所畏懼的刊物之一。

該報的調查報告迫使中國廣州省當局在去年12月承認,他們發現了薩斯疑似病例。

與此同時,《南方都市報》還揭露了進城打工的大學生孫志剛在警察局被拘留期間毆打致死一事。此後,孫志剛事件在全國引起了憤怒。

現在,決定發表這些報導的人因貪污受賄的罪名面臨長期牢獄之苦。

《南方都市報》的總經理喻華鋒被控貪污大約20萬美元的公司錢款。檢察官說,喻華鋒同八名編委私分了這些錢款。喻華鋒說,這些錢是給編委們的獎金。

喻華鋒的律師告訴BBC記者,他將提出上訴。

與此同時,《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原社委會委員、調研員李民英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李民英已經提出上訴。

此外,《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和《光明日報》合辦的《新京報》的主編程益中因貪污遭到逮捕。

中國的這一宣判和逮捕行動可能在很多人看來是不聽中共廣東省委的話付出的代價。

(3/21/2004 8:18: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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